剑川:33项任务清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出实效

发布时间:2021-04-05 08:15:48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已完成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46个问题和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39个问题的整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0件,已办结19件,涉及人数24人,州委巡察移交的2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涉及人数32人……”

近日,剑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收到了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县委巡察办等8个牵头部门交来的第一季度“作业”。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2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汇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列出33项任务清单,实施立项督查,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任务、强履职、出成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项督查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制度机制,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常态化,严明换届纪律、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督促整改中央和省州巡视巡察反馈各项问题,制定完善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等33个方面。每项任务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责任单位,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立项督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牵头开展,要求8个牵头部门抓好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完成时限、主动协调督促责任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各责任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每个季度由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为保证工作质量,县纪委监委将立项督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按季度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牵头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评判。(杨江弟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