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强化日常考核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4 16:22:15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近日,云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云县纪委县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通过平时考核,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平时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该县认真履行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明确考核内容,严格评定等次。平时考核对象为云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处级以下全体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以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细化等次情形,明确平时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明确点出“好”等次的7种情形、“较差”等次的9种情形。同时,规定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数控制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其余等次不设比例和名额限制。

规范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平时考核工作以季度为周期,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下旬进行。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结合职位职责,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平时考核指标,采取个人小结和自评、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分管领导评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等方式,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纪委常委会审定方式进行。分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对不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应责成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明确严格考核纪律,对不按规定开展平时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张志忠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