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发布时间:2021-02-23 16:56:12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还有一定差距……”“有时任务重、时间紧,感觉疲于应付,放松了对工作标准的要求……”一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剖析时说道。

自1月15日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机关各党支部陆续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州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主题,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党支部聚焦主题,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召开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等步骤开展工作,做到程序不漏、步骤不减。

“感谢同志们提出的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加以整改,同时我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奋发向上、积极作为的工作状态,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在全体党员中作表率、树标杆。”一名州纪委副书记表态道。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达到了触动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为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政治思想基础。

据悉,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中,党支部针对查摆和评议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杨映松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