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以问题为导向“查审交互” 增强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1-01-30 08:22:5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如何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规范移交?”

“审理部门如何提前介入,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沟通、协作,严格把好案件查办质量关?”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组织案管、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的人员进行“查审交互”座谈研讨,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环节、执行困难的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做到相互沟通、有效衔接。

会议室里,平时忙碌于各个案件的审查调查人员在此时坐下来,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专心致志、畅所欲言、交换意见。一方面列出案件质量常见问题清单,列出相关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明确具体操作制度,编制案件办理常见问题、法规制度索引,为案件查办工作精准导航。

强交流、重互动,普洱市纪委监委把“查审交互”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在案件调查结束之前或之后,由审理人员与案件查办人员针对特定问题,进行审慎、双向、良性交流。双方通过对特定问题反复研究、论证、碰撞,倒逼干部对纪法条款精准掌握、准确运用,切实提升案件查办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各方的检验。

“查审交互”机制注重调查前“审慎介入”与调查后“全面审理”相结合。规定调查结束前的沟通内容主要是“审理什么?依照哪些规定?”调查结束后的交互内容不局限于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材料等,审理人员须与办案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违纪人员的特点、当地政治生态等“活”情况,避免“书面审”“机械审”。

“通过‘查审交互’机制,不仅消除了偏见和误会,纠正了一些细节错误,以‘上下一盘棋’的整体思维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部门人员表示,“查审交互”机制还有助于提升案件处理的实效性和规范性,节约案件查办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查审交互”机制紧贴每起案件具体实际,打好“提前量”,因案制宜细分为普通案件“答复咨询”、疑难案件“审慎介入”、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复杂案件“研究论证”四种模式,查审双方围绕纪法解释、纪法适用、纪法衔接三大类问题展开讨论,从而深化对课堂和书本知识的理解,提高“真刀真枪上战场”的能力。

“准确理解运用党纪法规,做到精准履职,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必然要求。”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抓好纪法知识的学习与运用,不断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同时,也会时刻以政治监督的角度审视每一起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力争“从某个人的案件推动某个区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增加案件查办的“附加值”。(伍晓慧  马颖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