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卷《初核呈批表》未盖章、初核方案办案人员未签字、移送审理呈批表未入审查调查卷,请立即按照要求严格进行整改。”日前,在隆阳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段兴有边翻阅案卷,边向办案人员提醒。这是近期该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的一幕。
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以通过评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严把案件政治关、纪法关、政策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任务、主要职责、结果运用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重点评查2019年以来自办问题线索处置和党纪政务案件是否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蹲点监督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是否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线索处置方式是否精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照《检查调查类材料归档规范》要求装订成册,是否按照《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要求规范使用纪法文书,对案件审理反馈意见是否整改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
评查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隆阳区建立“一案一评查一反馈”机制,由分管领导约谈各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要求各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严格办案程序和操作流程,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
“此案卷装订不规范,未做到案结卷成。”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高延波对案件交叉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案件承办室负责人进行交办督导。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交叉评审为抓手,组建工作专班,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124件违纪违法案件逐案过筛、逐卷评审,将发现的13个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办案部门的同时,要求各办案部门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问题清单,对账销号整改。(段兴有 施荔潇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