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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以“查”找茬 以“训”练功 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1-12-28 17:09:31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首次谈话未向被谈话人送达谈话通知书,且在谈话过程中未核实被谈话人的主体身份;对被审查人提出的辩解,审查组未按规定作出书面说明或注明情况;给予退休人员开除党籍处分,虽不进行政务处分,但应调整其退休待遇……”在丽江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症结”所在。

近期,丽江市纪委监委抽调各县区纪委监委审理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采取集中互评模式,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直属机关纪工委近一年以来办结的各类纪律处分案件进行重点抽查和全面评查,并以课件形式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视频反馈,直观展示存在的问题,同时就相关业务知识进行现场讲解和培训。

为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着力打造“精品案例”,构建“铁案工程”,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同时采取年度集中培训、轮流跟班学习、编写《审理实务》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执纪执法思维和案件质量意识,切实发挥好横向交流和纵向指导作用,着力提升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这种以视频培训反馈问题的方式很接地气,既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又有可操作性,在解答存在问题的同时,又传授了很多非常实用的经验、方法和诀窍,对于我们今后查办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课后交流时,一位参训人员谈道。

“此次培训聚焦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通过课件形式进行直观展示,让办案人员看到‘问题出在哪,为何错,怎么改’,做到既指‘症结’,又开‘药方’,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之功效,从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全市案件质量有效提升。”该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介绍。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查办案件的高质量上。”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次业务培训为契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纪法思维、规范办案流程、树牢质量意识,切实做到固本培元、标本兼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准有效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全市近50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基本实现了办案人员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会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相关办案制度,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练就过硬履职本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吴凯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