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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让“小房本”解决“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1-12-21 11:28:24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今年6月起,云南省纪委监委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纳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专项行动统筹推进,重点督促化解自2016年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房地分散登记时期因各类原因导致不动产登记不能依法开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截至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推动自然、住建、财政、税务、法院等相关部门,有力化解问题小区3036个,为115.72万户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全省化解率达83.68%。

人民群众从一件件“天大的小事”中引发对正风反腐的强烈共鸣,增添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合力量 “室组地”联合监督整治

由省纪委监委第三、第六监督检查室牵头,会同派驻住建、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纪检监察组,坚守职责定位,督促相关主责部门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工作目标,采取“一问题一方案”工作方法,精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主动与确权登记局等部门研究具体问题、分析困难、提出解决措施、压实工作责任,15次向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工作开展情况,8次就全省化解工作向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提出工作要求。

在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省自然资源厅以长期未办证的商品住宅和各类房改房、经适房、安置房、烂尾楼为重点,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问题排查梳理工作。

昆明、曲靖、保山、文山、西双版纳、大理等州(市)建立“问题宗地、问题小区、问题楼盘”清单,按照“一问题一方案”制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期分批、分类处置措施。

精准监督 靶向跟进推动问题整改

具体工作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检查台账、以群众身份现场体验办证工作、到中介机构了解情况等方式,持续发现亮点、查找问题,督促工作扎实推进。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督促不动产登记局制定相关表格,每月对各州(市)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与不动产登记局建立工作进展及时通报、重要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定期研判等工作机制;对曲靖、迪庆等州(市)化解工作进行“体验式”监督,及时发现部分州(市)对化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任化解工作组组长,化解工作目标不清晰,主动作为不够等问题。

曲靖市纪委监委通过“蹲点式”监督,针对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办证慢、办证堵的情况,及时督促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效率。目前,曲靖市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8个流程合并减少为4个,登记资料由16项减少为9项,一般登记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曲靖市中心城区已完成处置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109个、涉及98084套房屋,处置率分别为95.6%、96.47%。

针对大理州宾川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为零的问题,省、州两级纪委监委上下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宾川县委、县政府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化解工作方案,一周内完成了全县3个涉及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登记办证工作。

多方统筹 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将监督检查问题及时反馈驻在部门,推动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推进视频会,邀请住建、财政、税务、法院等14家省级部门进行政策解读,交流先进地区经验,对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地区,督促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倒逼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快速解决。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用大数据手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推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保山市纪委监委对已完成办证的4.4万余户购房业主进行随机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通过印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把工作成效转化到健全制度机制上,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商、疑难件分级处理等制度。(龙琼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