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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解读2: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21-12-14 10:57:49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审议通过的省纪委工作报告紧扣党中央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干”。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55693件,其中,2017年同比上升40%;2018年同比上升17.2%;2019年同比上升41%;2020年同比上升17.6%。

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追逃追赃工作推向深入——

追回外逃人员233人,追赃4.73亿元,曾经扬言要“客死他乡”的肖建明等3名“百名红通人员”回国投案自首。

近年来,“主动投案”成为我省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词——

2019年全省565人主动投案

2020年全省601人主动投案

其中省管干部13人

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挺进

认识决定行动。报告指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云南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挺进,必须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必须把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待、分析和解决问题。较长时期以来,云南政治生态不断遭受“源头式”污染和重创,严重影响了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严重影响了改革发展。从政治上看云南,最大的风险就是腐败,推进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就是做好所有工作的“纲”。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55693件,其中,2017年同比上升40%;2018年同比上升17.2%;2019年同比上升41%;2020年同比上升17.6%。从数据可以看出,反腐一刻未有停歇,严的主基调始终没有变,云南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腐败这一手始终没有松、没有软。过去五年,监督执纪锋芒所指,直接触及了较长时期以来搅动云南政治生态的深层次矛盾和根本性问题,云南政治生态由“乱”而“治”、由“浊”转“清”、发生重构性深刻变化。

新征程上,“赶考”远未结束,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报告指出,必须保持足够的政治清醒,在云南,“不敢腐”才刚刚开始,“不能腐”“不想腐”还远未达到,政治生态整体出清向好与局部污染受损并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与“减存遏增”任务仍然艰巨并存。我们必须咬定目标,一往无前,科学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对今后五年工作部署,报告强调“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有力消减存量,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不断完善行贿行为惩戒机制,拓展反‘围猎’的战略纵深”,彰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底存量、遏制增量的鲜明立场。

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常常腐败问题多发,资金资源密集领域往往腐败问题易发,深化反腐败斗争必须突出重点,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报告强调,要深入细致研判大发展大建设时期的腐败风险点,深化国企、金融、政法、特色资源等领域反腐败工作;深入细致研判大发展大建设时期的腐败风险点,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以及隐形腐败、新型腐败问题深挖彻查;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造成国资国企重大损失的责任。

“追回外逃人员233人,追赃4.73亿元,曾经扬言要‘客死他乡’的肖建明等3名‘百名红通人员’回国投案自首。”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追逃追赃工作推向深入。本次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将始终坚持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开展“天网行动”,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过去五年,云南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准确把握“三不”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内在联系,做好案件查办的“通篇文章”,系统化“盾构式”整体谋划推进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等全链条工作,把“三不”当成一个整体来推进和落实。

“2019年全省565人主动投案,2020年全省601人主动投案,其中省管干部13人。”近年来,“主动投案”成为我省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词,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省综合效应逐步显现,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本次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一体推进“三不”要求,“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一体推进‘三不’上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要完善查办案件“模块化”工作机制,有效配置资源、力量,贯通审查调查和整改、治理,提升腐败治理效能;要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打造云南政治生态绿水青山要以反腐败斗争开路,带动方方面面。过去五年中,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党的宣传工作格局,以“七彩表达”“七彩传播”,在全省上下营造了正风肃纪浓厚氛围。要推动党风、政风、民风同步改善,就要不断深化“清廉云南”各单元建设,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当下,一场从上至下的清廉单元建设行动正在全省持续推进。报告指出,要加强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规定,开展“廉内助”活动;拓展廉政文化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云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