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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开列正负面清单 划定精准监督标尺

发布时间:2021-12-10 15:15:52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公务接待必须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标准、规格、方式严格执行。”

“差旅费报销要严格遵照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杜绝违规报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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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红河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开展“轮驻式”监督工作中,对州委宣传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一幕。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提前列明正负面清单,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对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筛查问题性质,确保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精准到位。

今年9月,省纪委监委牵头编印的《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清单汇编》(以下简称为《汇编》),为正面清单确立了“安全线”、为负面清单亮明了“警戒线”。州纪委监委组织各部门、各县(市)纪委监委及时认真传达学习《汇编》内容,并实际运用到监督检查工作中,筑牢制度“防火墙”。

州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积极探索“清单化”监督方式,将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标准等方面精细化、具体化,以正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推动破解“监督难”问题。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县(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细化监督检查清单,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开远市、蒙自市以正负面清单方式列出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侵吞公共资产等腐败问题;泸西县通过对照上级部署,结合纪检监察职责职能,为相关单位量身定制监督正负面清单,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州纪委监委聚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监督检查清单,先后将疫情防控专项监督、“2+1+1”协调联动机制、党风廉政专项监督等多项重点工作列入监督检查清单内容,及时找准被监督单位推动重点工作的风险点,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正负面清单制度产生了较好的‘催化剂’效果,考评考核更加精准,选人用人更加公正,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积极探索制定正负面清单,强化精准监督模式,切实提升监督效能,让监督“带电”“长牙”。(马子茵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