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了解、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
今年1至11月,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255件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33件,占比66.4%,第二种形态251件,占比20%,第三种形态100件,占比8%,第四种形态71件,占比5.6%,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教育提醒,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送廉政短信,敲响警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形成震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持续彰显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实践效果,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蹲点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分析信访举报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坚持有案必查,防止一般违纪违法问题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果。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典型案例进行一案一析、探明病因,利用身边查处的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以本单位的典型案例为鉴,督促党员干部深刻警醒、找出病灶,检身正己、举一反三,对现有议事决策等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缮巩固,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尊崇制度、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杨泉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