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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护航民生福祉
——云南纪检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年回顾

发布时间:2021-12-06 17:14:04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铁纪护航脱贫攻坚、深入治理民生领域“微腐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7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重点发力护航脱贫攻坚

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强的纪律保障、作风保障必不可少。

2017年底,省纪委省监委先行牵头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省直12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

有了线索,就要认真查办。虚报列支,骗取扶贫资金;滥用职权,在扶贫政策落实上优亲厚友……腐败问题严惩不贷。履职不力,在扶贫项目验收上敷衍了事;失职失责,对挂钩帮扶贫困户不管不问、不帮不扶……作风问题一查到底,坚决斩断胆敢伸向贫困群众利益的“黑手”。

2018年,根据中央纪委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实施了我省2018至2020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重点扶贫项目、重点扶贫资金、前期发现问题“三个清单”专项检查抽查。

针对扶贫项目多、资金体量大这一风险点,省纪委省监委探索开展“三顺一倒查”工作方法——顺着扶贫项目、顺着扶贫资金流向、顺着前期扶贫领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治松劲懈怠、弄虚作假等问题。

结合专项治理阶段性特点,省纪委省监委建立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整治扶贫领域腐败、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进村入户,听诉求、查问题、解民忧。

省纪委省监委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集中受理、解决贫困群众诉求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建成并拓展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信息化管理,破解群众诉求提交难、受理难、解决难问题。

坚持“一年两例会”“一月一通报”制度,压实监督责任,2018年起,省纪委省监委实行“红白榜”通报机制,对88个贫困县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定期通报曝光,落实落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出击强监督、找线索,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020年4月中下旬,省纪委省监委派出11个监督组,深入一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监督,为全省脱贫攻坚获取全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脱贫不脱监督,省纪委省监委于近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的工作方案》,及时调整监督重点、持续跟进监督不松劲,让群众脱贫“不断线”,推动向着乡村振兴迈进。

紧盯民计民生 纾民困解民忧

宣威市海岱镇鲁河村委会旧屋村小组饮水安全工程造假,投资21万元的农村饮水工程,10年不见水。

在推动这一问题解决的基础上,省纪委省监委会同省水利厅等部门推进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存在问题大排查,督促立行立改。

人民群众的期盼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五年来,云南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痛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方面与群众生活相关、利益攸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这些重点领域,搬开“绊脚石”,整治“微腐败”。

2019年,省纪委省监委会同15个省级部门制定了《云南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4个方面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2021年6月,省纪委省监委统一部署16州(市)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将烂尾楼问题及背后的违规审批,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等12个方面民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解群众难点、痛点、堵点。

盘踞保山30余年,横行作恶、称霸一方的“乔氏家族”彻底覆灭;改头换面逍遥法外多年的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协同配合、聚焦重点领域深挖彻查,强力推动“打伞破网”,成功突破一批“骨头案”“考古案”“钉子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病菌”“毒瘤”被清除,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对“小官大贪”坚决“亮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严厉惩治“蝇贪”“蚁腐”,确保广大群众保质保量享受中央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工作整体推进,从源头破解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利益根源,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蝶变。

持续纠“四风”转作风增强群众获得感

“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从2021年9月6日开始,省纪委省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分类分项通报曝光。

“节点”即“考点”,作风就是宣言,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与信任。

5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

推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纠治“四风”往深里走往细里去,省纪委省监委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持续推动云南城投集团、云南农垦集团等13家省属企业,以及省地矿局、省有色地质局和省司法厅3家单位党委主动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整改情况,找准纠治“四风”问题的着力点,出新又出彩。

较真抓“四风”问题,须臾不能放松,需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省纪委省监委盯重要节点、盯薄弱环节、盯顶风违纪,采用飞行点穴式、推磨式、交叉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形成震慑。

纠“四风”不是权宜之计,省纪委省监委立制着眼长远,编印了《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用制度、规定条款一一梳理,共列出正面清单10类168条、负面清单10类98条,从制度层面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少一分,信心和获得感便增一分。省纪委省监委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坚决查处在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中,表态多、行动少,敷衍塞责、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对搞“包装式”“标签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为突破口,串点成线、由点及面,形成了改进作风的整体效应。

5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悄然转变,实现党心民心高度凝聚。(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