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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把“探照灯”对准“自家人”

发布时间:2021-12-07 15:10:20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建议你今后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成效思考问题……”近日,屏边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与自己分管的一名部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并对其今后开展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最近工作比较繁重,让我产生了懈怠心理,放松了学习。这次谈话后,我会尽快调整状态,以饱满的精神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接受谈心谈话的部室负责人做出表态。

近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小处着手、从小事管起,持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坚持严管即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探照灯”对准“自家人”,将监督的螺丝越拧越紧,淬炼“打铁人”。

该州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探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有效举措,在苦练内功上下功夫,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为载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加强自身建设。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镜、以案为鉴,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拧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螺丝。

同时,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开展“强作风、树形象、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家属恳谈会、对13县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全覆盖调研等,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廉洁意识。

此外,在日常监督中,该州通过聘任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动态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真实表现。州纪委监委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统筹整合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机关党委、干部监督室等相关监督部门的力量,实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通过建立联动协作、力量整合、工作共促的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促进规范履职。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护短、不遮丑,及时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工作方式方法问题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我们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马艳莎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