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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优化措施 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06 16:28:1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精心谋划,深入分析,优化措施,切实发挥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不断做实做细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突出“准”字,提升线索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方式,提升线索管理水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贯彻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采取提方案、抓培训、制文书等方式,完善程序、健全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进行。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中央、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高效接收、处置、交办问题线索,畅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血液循环系统”。主动对接、加强沟通,加强巡视巡察移送等问题线索受理环节的审核,严把问题线索质量关。突出工作重点,实行上级交办、巡视巡察移送等重点问题分办“限期制”,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秉承“合”字,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与区域内公、检、法等相关反腐败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健全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横向“一盘棋”。建立健全机制,保持渠道畅通,确保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机制有序运转。全面强化全市各单位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反腐败工作“一张网”。

贯彻“严”字,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为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化,市纪委监委选择监督检查部门研判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落实分级管辖要求情况、各承办部门外出开展谈话取证履行审批情况等具体工作点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向承办部门通报。制定相关措施,保障疫情期间“走读式”谈话安全开展、落地见效,切实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和办案安全的监督,牢牢守住办案安全“生命线”。

注重“快”字,提速督促办理进度。建立领导领衔督办制度,健全督办机制,压实督办责任,将督办工作职责做实做细,切实在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效率上发力、用劲。明确督办重点,将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巡视巡察问题线索、长期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作为重点督办对象,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做到常规与机动统筹兼顾。实行问题线索交办“两单制”,制作《超期未结问题线索督办清单》抄送分管领导,填写督办通知单,下发承办部门,不断压实责任,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效率。

彰显“导”字,增强统计分析效能。准确使用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分析通报力度,对照指标内容,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开展专项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查找不足与偏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全市审查调查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审查调查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梁红萍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