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1年11月2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21日在昆明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1人;列席91人。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十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同意将报告提请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
全会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十届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扛稳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推动云南政治生态由“乱”而“治”、由“浊”转“清”、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变革,全面从严治党为云南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全会指出,过去的五年,十届省纪委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监督执纪执法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充分激发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的活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肃清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的恶劣影响,重塑云南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在云南政治生态建设历程中刻下了鲜明印记。
全会强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坚守职责定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在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彰显担当和作为。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好地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为开启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