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某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期间,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违规出租集体土地……洪某某在担任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期间,擅自决定将集体股息款分给私人,损害集体利益……”近期,安宁市纪委监委对提级监督的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微腐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纠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纳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13个方面之中,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做深做实后续工作,确保传递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交接棒”。
坚持问题线索从群众中来,解决问题到群众中去。该市纪委监委建立蹲点监督工作机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一次蹲点督导,指导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3个重点帮扶县(区)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点对点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级行业部门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采取帮助措施,同时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重点监测,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还要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折(卡)通”的申报、审批、发放等环节,加强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发放情况等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同时,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及时间表,绘制提级监督流程图,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动,协调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6部门联合开展产业发展项目抽查调研,梳理当前产业发展中的“风险点”,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农业产业稳定发展。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动驻在部门业务处室、机关党委、纪委紧盯涉农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度规范执行薄弱处,进一步完善行业源头治理、前端管理和后端处理的制度机制,形成监督闭环,推动建章立制10个,规范内部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此外,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晋宁区纪委监委压实主体责任,倒逼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查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寻甸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体验式”监督,深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体验评标过程,近距离监督和发现监管薄弱环节、问题风险点,确保重点帮扶工程成为廉洁工程、安全工程、民心工程。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6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4批48件88人。(付润瑞 张劭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