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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发布阶段性工作“红白榜” 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1-11-11 17:03:46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近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各州(市)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阶段性工作“红白榜”情况。

省纪委监委按照“数质并重、质效优先”原则,从“时度效”整体构建指标体系。为准确反映阶段性特征,依托信息统计系统,确定时间区间,在经过大量数据比对分析基础上,选取受理问题线索数、处置完成数、成案数、系统差错率、宣传效果、质量评估等7个指标,并按指标得分高低进行“红白榜”排序。

与此同时,根据指标体系指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阶段性工作中存在的谋划部署缺乏全局站位和系统思维,落实整治报送制度不规范不及时,整治协调联动机制存在薄弱环节,整治力度与宣传发动统筹不够,典型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效果欠佳等问题。

“红白榜”发布后,省纪委监委要求指标为“红榜”的州(市)纪委监委,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探索特色亮点做法,巩固拓展整治成效,发挥好榜样的力量;指标为“白榜”的州(市)纪委监委,要查摆问题、深刻反思,加强整治工作的统筹谋划,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工作质量,缩小与先进州(市)的差距;工作指标处于“中游”的州(市)纪委监委,要有针对性制定补短板、强弱项的措施,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

据介绍,今年6月,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把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作为整治工作的“第一标尺”,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深化运用“2+1+1”“室组地”联动机制,贯通各类监督主体,“盾构”全要素资源,开发信息统计系统强化过程性监督执纪工作质量把控,探索分项目、分阶段、分主体、分载体的“四分”系列宣传法,引领推动整治工作,突出以问题查处和问题整改为导向的“双施双治”。

各州(市)纪委监委闻令而动、同题共答,有力有序推动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整治项目违法违规资金追回率达89.67%,“烂尾楼”整治项目化解率达58.68%,“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化解率达65.45%……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确保集中整治阶段各整治项目以扎实成效取信于民。(龙琼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