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消息显示,经过几个月集中整治,该州已追回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等产生的流失养老金超过90%,守住了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红线。
成效背后,是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纪委监委联动贯通监督力量,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具体实践。
此前,州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在蹲点调研中发现,个别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拨付、发放、监管等环节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存在高风险、虚报冒领等漏洞。针对此类问题,州纪委监委在全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中作出部署。
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州人社局提出了在全州开展养老金专项整治的整改建议,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整改落实、做实“后半篇文章”,并与州人社局党组面对面会商,达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共识。
州人社局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社会保险特殊业务操作规程》《西双版纳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规程》等10项内控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职责、指定责任科室整改,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推动全州养老保险基金政策落地落实、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核查过程中,州纪委监委加强协调指导、过程督导,与州人社局共同研究,督促其举一反三系统治理。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传导压力,监督主责部门认真履职,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从经办流程、信息化水平、行业监管等方面堵塞制度漏洞。
勐海县纪委监委按照州纪委监委要求,充分调动各方监督力量,组织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和案件起底,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之后仍违规领取养老金、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等10个问题线索。
对此,在州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的指导下,勐海县纪委监委及时展开“靶向式”治疗,一方面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组建专班对冒领的养老金进行追缴,涉及199名已死亡参保人员的79874.14元保费已全面完成清退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岩温扁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