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2021亮点工作 | 云南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发布时间:2021-11-01 07:46:2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开栏的话: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即日起,开设“2021亮点工作”专栏,展现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何天华 通讯员 谢进

云南省陆良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同时,对行贿人也依规依法进行处理,坚决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图为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干部正在对一名行贿人宣布留置。王勇 摄

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郑少峰因向公职人员行贿被留置;4名涉嫌向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行贿人员被留置;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等31人被查,其中12人涉嫌行贿被留置……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斩断“围猎者”伸出的黑手

4月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对“涉嫌向昆明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斌行贿,经多次谈话,仍拒不交代与袁斌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的4名涉嫌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本次通报并非个例,2021年,云南省纪委监委已先后对医疗领域3批12名涉嫌行贿的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云南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同时,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行为,严惩在本地区本系统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坚决斩断“围猎者”的黑手。

送礼专用“资金储备卡”常年放着超百万资金、利用领导干部弱点“对症下套”拿下项目……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从总经理郑少峰到副总张学奎,以及殷永平、张家勇等多名业务员,以“靶向式”“私人订制式”服务想方设法“围猎”党员干部,已先后被留置,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关公职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云南省纪委监委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省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审议,并综合运用留置、纪律处分、谈话函询等多种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处理。对巨额行贿、多头多次行贿,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受贿与行贿一起查、同遏制,才能有效铲除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土壤。”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完善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在昆钢腐败窝案中,云南省纪委监委既通报其党委书记等人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情况,也通报12名涉嫌行贿人员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的情况。

“通过适时通报案件的查办情况,对社会传递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云南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者严肃处置,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在马林昆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查办过程中,云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等相关部门推进制度“废改立”,修订完善和出台医疗卫生系统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制度和流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今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贿赂犯罪过程中,坚持对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深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等协调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合力。

既要受贿行贿一起查,增强震慑,又要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教育、细化监督、完善制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人员交往中,既积极作为,又恪守底线。

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违规投资入股、违规行政审批、监管失职渎职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督,聚焦营商环境难点、痛点和堵点,开展一线监督,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以案促改推进全域治理

“‘亲’‘清’政商关系不仅要靠领导干部带头来维护,作为企业也要自觉遵守法律,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8月,云南省纪委监委推出警示教育片《开尔行贿记》,披露了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围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攫取不当利益最终受到惩治的细节,既为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也为行贿者拉响了莫伸行贿黑手的警报。

云南省纪委监委将查处的党员干部被“围猎”典型案例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在加强通报曝光、做好警示教育的同时,云南省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点带面压实行业部门整改责任,推动建立不正之风纠偏长效机制。

以马林昆案为鉴,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向相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落实、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全省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全面梳理排查涉及药品、器械等采购、使用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形成60多项制度建设的参考清单,督促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8391个,新建制度4940个。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统筹部署,各承办部门认真组织排查,选择适合对象,开展回访教育。回访中,回访对象现身说法,自我反省,真诚认错悔罪。

同时,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采用宽严相济政策,对于主动投案、积极检举揭发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理。通过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让行贿者不敢行贿、不能行贿、不想行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社会风气和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