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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精准发力 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装上“摄像头”

发布时间:2021-11-02 17:20:1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期,丽江市通过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组建干部监督员队伍、拓宽监督渠道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为干部监督装上“摄像头”,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丽江市健全完善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系统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监督对象、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进行明确;制定《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对干部监督员的基本条件、权利、义务、监督重点、责任追究、聘用和解除程序等进行明确,做到责任直观、压力有感。

与此同时,制定出台相关规定,详细罗列明令禁止事项,划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雷区”分布指示图,印发《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的规定》等制度和文件,确保干部监督有据可查。

为盯住“关键少数”,该市印发《丽江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整监督对象范围及规范县(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有关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划定监督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的流转分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主体,详细列明备案范围、备案时限及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备案材料统一收集、登记、管理、报告等工作。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推荐确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28名,监督员充分利用贴身监督的优势,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各派(出)驻机构、巡察机构等上班分散、不利于集中监督的特殊情况。同时,举办“廉内助座谈会,印发《家庭助廉倡议书》,构筑家庭防线,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当好家庭“哨兵”,着力净化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

该市通过向社会各行各业聘请15名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事业单位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工作者、律师以及基层代表作为丽江市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八小时内外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有效拉好了干部监督的“高压线”,织密了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高压网”,有效预防“监督不带电,虚设高压线”的情况。

该市利用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天网”下终结的漫漫逃亡路》《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正风肃纪在丽江》等警示教育片,组织编撰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汇编并开展警示教育。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丽江市认真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护短。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线索26件,立案审查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释放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惩治“灯下黑”的明确信号。(奚世建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