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擦亮信访 “窗口”,把好监督执纪“前排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情报部”“晴雨表”“连心桥”的作用。
为健全优化检举举报平台,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要求,巩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成果,规范运用来访受理系统、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办理子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基层综合业务系统,形成了纵横贯通的闭环管理链条,实现群众举报更方便、快捷,信访件流转更规范、高效。
“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就找纪委!”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望更高,大量的征地拆迁、山林纠纷、个人诉求等信访件不断涌来,信访举报量显著增加。为此,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效举报,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鼓励实名举报,从而减少业务外信访举报,有效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效果。
如何在信访里筛选出有价值的“情报”,为精准监督提供决策依据?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信访、党风、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部门互联互通能力,充分发挥信访管理系统数据全、新、准的优势,围绕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点、办理信访件中的廉政风险点,每月一小结、每季一分析、每年一对比,对信访举报数据进行多类别、多角度的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综合信息,切实发挥检举控告社情民意“晴雨表”、政治生态“风向标”的作用。
信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变坐等来访为主动下访,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州、县纪委监委领导定期或随时接访,直接与上访人对话,当场解决受理群众诉求。采取摆摊设点的方式,开启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工作下沉,让群众少跑腿;结合巡察、专项检查、督查等日常监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通过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用好送上门的群众监督。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持续整治脱贫攻坚、涉黑涉恶、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环境保护领域,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档”要求,通过督办、反馈通报、群众参与、澄清正名、查处打击、直接了结等措施,分类解决问题。
在专项整治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以“监督的再监督”牵引联动,坚持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的反馈。同时,建立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上报、互通机制,各县(市)纪委监委按季排查报送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形成反馈、报送、互通网络,推动突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坚持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所联系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联动,突出“闭环管理”,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办理情况反馈,与信访部门协同建立突出问题研判机制,及时向信访部门反馈不再受理的信访举报内容和事项,进一步把好信访举报“入口关”。通过上下、左右、内外联动打通信访举报工作服务监督执纪问责的堵点、卡点、痛点,推动纪检监察资源精准配置、党风政风民风好转、大理政治生态修复净化。通过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化解疑难信访问题62个,不断提升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同时,州纪委监委从严治理信访举报中对群众“推、拖、绕”“冷、横、硬”、不敢担当、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围绕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分流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分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依法就地解决信访重复事项作为推动干部转变作风的突破口,实行领导包案,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截至目前,该州已完成138个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邵丽湖 龚体琼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