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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后备厢上的接访

发布时间:2021-09-28 16:18:29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陈某某身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纪法意识松懈、群众观念淡薄,违规干涉村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违规向村民乱收费……给予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日前,石林县石林街道党工委宣布了县纪委监委对该街道北小村党总支原书记陈某某的处分决定。

“不尊重大家的意愿,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行让我们种刺梨,种了又不管,给我们带来了严重的损失。”该村村民表示。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去年,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石林县石林街道北小村开展巡察。进驻的最后一天,巡察组走访完最后一户村民准备撤出,车子刚启动,一些群众就三三两两地围上来。“我们还有些情况,想跟你们反映。”“昨天你们问的那个情况,我有些顾虑,没说实话。”巡察组见状,意识到这些天的分析研判将有重大进展,立即熄火,从后备厢中取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开始了现场接访。

“陈某某发动村民栽刺梨,不管同不同意都要求栽。”

“不栽的党员就做不合格处理,村民代表就取消代表资格。”

“发下来的苗有些是干的,也不给技术指导,根本栽不活。”

……

听到这些后,组长随即作出了安排:“自进驻以来,收到反映有关陈某某的问题一件接一件,大家要严谨细致,尽快整理相关情况,列入问题线索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

收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迅速研判,按照程序交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办理。经调查,为摘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帽子,北小村谋划着通过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和村民经济收入,在没有向上级报告,也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调研论证的情况下,北小村以陈某某为首的几位村干部擅自决定实施刺梨种植项目。

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北小村要求土地在规划区内的村民必须栽种刺梨,不栽种的视为乱开乱挖报上级林业部门处理。不按要求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党员做不合格处理,村民代表取消代表资格。

在陈某某等村干部的威逼利诱下,200余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2400余亩的刺梨栽种《土地承包合同》,但由于违背村民意愿,很多村民在收到刺梨苗后较为抵触,加之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未栽种和不按照规格要求栽种的情形,最终导致北小村栽种的刺梨基本没有成活,刺梨产业发展以失败告终,造成了北小村栽种刺梨的村民约60余万元财产损失。

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陈某某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今年5月,因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陈某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农民土地必须自己做主,不仅种植经营由农民做主、收益全部归农民,而且不能被随意收回、征收、流转。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监督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林县纪委监委  黄俊  李卿钰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