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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医院退来多收的289元治疗费

发布时间:2021-09-15 18:11:15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医院已经退还了向我多收取的289元,虽然钱不多,但是体现了对工作和患者负责、重视民生的态度,我要为这件事点个赞。”玉溪市新平县的病患李飞表达了满满的获得感。

去年,李飞到新平县中医院看病,诊断为结肠息肉,经住院治疗,总的费用是6425元,扣除个人医保报销后,李飞个人负担了1011元。

“当时感觉有医保挺好,自己花的比较少。”然而李飞没有想到,在为数不多的治病费用里面,竟然还包含了违规收费,无形中增加了国家和个人的医疗负担……

按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医疗机构加重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作为督促整治重点项目,守护好医保的“钱袋子”、群众的“救命钱”。

综合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新平县纪委监委与县医疗保障局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同向发力,采取大数据筛查、引入第三方抽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院外购药”违规转嫁费用,药品耗材超范围使用,不按医保限制支付条件结算医保费用、虚传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重复检查、过度诊疗、术中加价等四个方面侵害医保基金和患者利益问题。其中发现,新平县中医院对部分出院患者未严格按病种付费政策结算,导致9名结肠息肉住院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增加了9714元,医保基金也多支付了21124元。

“存在违反医保政策收费的行为,主要原因还是管理上存在漏洞。”新平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找出问题的病灶,按照“谁违规、谁担责、谁退款”原则,责令医院立行立改,并逐一返还多收取的医疗费、医保金,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营造上下联动齐整改的氛围,该市医疗保障局将结合出现的问题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持续盯住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蹲点式’‘跟进式’监督,督促部门履职尽责,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柏元勋  任行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