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组织处理,我太糊涂了,不该无视纪律截留群众的危改补助金……”收到处分决定书,罗平县老厂乡虎山村的陈某明懊悔不已。
去年4月,罗平县委第十二巡察组进驻老厂乡开展村级巡察。刚到虎山村,巡察组就针对民生资金兑付情况进行了随机入户走访。
拿着危改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巡察组来到了村民李某安家。
“大爹,你家房子是哪年建的?”巡察组组长老张问道。
“2013年,我盖房子的时候,国家还给了10200块钱呢!”村民李某安边干活边回答道。
“10200?大爹,你确定是10200块吗?会不会记错了?”老张皱了皱眉头。
“当然确定,一次性就得到国家这么多补助款,我怎么可能会记错呢?”李某安肯定地回答,“钱还是村上陈书记他们送来的呢。”
“建自家的房子不仅有补助,村干部还把钱送到家里来,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李某安弟弟在旁边补充道。
老张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再次看了眼手里的花名册,李某安户的信息中赫然写着:“危房改造补助14000元”。
巡察组敏锐地察觉到了问题端倪,随即扩大对虎山村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农户的走访范围。结合查询资料和走访笔录,巡察组发现共有3户群众实际领取金额与应享受金额不对等。
巡察组随即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至老厂乡纪委。
“我带着现金到村委会发放危改补助金,大部分农户都是现场签字确认后领取的。有几户因为当天有事没有到场,经同意后就由虎山村党总支书记陈某明和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刘某兴代领后送发,着实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在补助金上动歪脑筋。”调查中,村建所所长反馈道。
“当时全村22户危房改造农户,高的28100元,低的10200元,同样建房领补助,有的高有的低,我怕群众心理不平衡造成干群矛盾,今后不好开展工作,于是就把我代领的两家都按10200标准发下去了。”调查谈话时,刘某兴仍然牵强地为自己的行为找托词。
“所以你就把群众的补助金截留了?你不知道这都是困难群众的救急钱吗?”巡察组工作人员质问道。
“我没有按规矩办事,还找借口,拿了不该拿的钱。”刘某兴红着脸低下了头。
“我在村委会干了几十年了,群众信任我,我却漠视纪律规矩和群众利益,最终把乡亲们的信任丢了,也辜负了组织的培养。”陈某明痛悔不已。
经查,2014年,老厂乡虎山村时任党总支书记陈某明和村委会主任刘某兴,在代领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共截留3户群众危改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450元。今年4月,2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留的资金也及时公开退赔至农户手中。
为深化以案促改,罗平县纪委监委起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同时,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办力度,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盯紧涉农民生资金的拨付、兑现、监督、复核等环节,督促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户,减少廉政风险,维护群众利益,切实保障民生资金不再“雁过被拔毛”。(罗平县纪委监委 李英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