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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划出红线“管住嘴” 念好规范公务接待“紧箍咒”

发布时间:2021-08-17 15:15:35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你们单位进行公务接待是否有公函、接待费用是否按照标准执行?”

“有没有制定符合你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对公务接待有没有明确审核、审批责任人?”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监督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通过严格管理、从严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对未经审批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州纪委监委从务实节约、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等细处着眼,深入各单位针对公务接待开展监督检查,从严从实推动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州纪委监委要求全州各部门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明确规定接待清单上要注明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公务活动内容以及接待费开支等情况,将接待清单列为财务报销凭证,做到每一笔报销有迹可循。

州纪委监委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形式,持续加强公务接待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压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加强对监督部门内控机制监督检查,督促各机关单位结合“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同时,与州接待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针对公务接待开展专项监督,及时督促部门履行好职责,并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纠正。

“违规公务接待禁而未绝,反映了‘四风’的顽固性、反复性。”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通报曝光,对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报销差旅费等“四风”问题快查快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卢月婷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