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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出台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规范专家咨询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6 17:14:35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出台《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家咨询工作,促进决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推动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法律咨询专家库主要从全州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和部门遴选组建,涵盖法学研究、检察工作、审判工作、法治工作和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聘用法律咨询专家主要包括商请公检法司等单位和部门推荐、州纪委监委考察和政审、州纪委常委会和州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后面向社会公示、颁发聘用、将聘用情况书面函告聘用人员所在单位等5道程序,层层严格把关,择优聘用。专家聘期为3年,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补充和续聘。

据介绍,法律咨询专家库人员主要为州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移诉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当好智囊团和咨询师,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事实认定、证据标准、罪名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把脉问诊,提出意见建议。

“成立法律咨询专家库,体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理念,开创了集思广益、依法办案的新局面,是有效衔接司法的创新和实践,能够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和水平。”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董莹莹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