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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为何他们明明有公积金 却只能用商业贷款购房

发布时间:2021-08-12 16:10:15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你们巡察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他们出台了很多新规定。现在公积金贷款和提现都比以前方便多了,巡察的力量还真强大。”日前,某单位一名职工特意来到怒江州委第三巡察组的办公室表示感谢,脸上充满了笑容。

在这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一直让该州广大干部职工感到闹心,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存在种种不接地气的规定,很多干部职工在买房时只能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无法享受缴存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红利。部分家庭因每月房贷还款压力大,想通过提取公积金来减轻压力,可公积金提取手续繁琐且只能提取到很少一部分,便只能作罢。

今年6月21日至7月底,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广大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难、提取难的问题反映强烈。于是,巡察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

“你们规定每人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且只能提取账户余额的50%,有什么政策依据吗?”面对巡察组提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支吾不语。

“因为从你们这里贷款难、提取难,很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意见很大,你们知道吗?”巡察组直指问题。

“哎,针对这件事情,我们新上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也正在研究有关政策,着力解决。目前,贷款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新规,正在研究提取方面的新办法。”工作人员赶忙解释道。

“从省里的审计结果来看,怒江州存在存款占比高、存款增值收益率低等诸多问题,这充分说明州的住房公积金没有真正发挥出实际作用。你们必须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整改这些问题,给缴存公积金的干部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了解清楚情况后,巡察组当场要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解决该问题。

7月23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和额度的通知》,对缴存公积金干部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比例和额度作出调整:将原规定每次最高只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调整为“最高可提取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千元位”;每户每年提取额度上限由原来的18000元调整为24000元,同时不受之前50%提取比例的限制。

制度上的不当限制被调整,干部职工纷纷前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大家的闹心事得到了解决。

“在我们的督促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一系列新规,打破了很多以前不适用的条条框框,方便了职工贷款、提现。”州委第三巡察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制度的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公积金存款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干部职工需求。(董春林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