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滇中新区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报告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深入推进“清廉新区”建设。
“近年来,我们严肃查处的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都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承发包事项等情形。”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滇中新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规定》的出台,划出权利“红线”,紧盯“关键少数”,勒紧纪律“缰绳”,破解推进难题,确保监督制度落地见效。《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属于违规插手干预、必须登记备案报告的情形,涉及项目审批、招标采购、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突出了可操作性。
《规定》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招标采购、项目立项、项目审批、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极易产生利益链条、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将监督检查的着力点放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上,找准要害、捏住“七寸”,切实提升监督执纪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规定》明确对滇中新区以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的,也须登记备案并按干管权限函告相关纪检监察机构。
《规定》要求,对滇中新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重大事项的,应当予以拒绝并做好记录,同时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如实填写《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情况报告备案表》,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阅后,于3日内向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报备。新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为消除报告人思想顾虑,破解主动报告的难题,《规定》从三个方面确保落地见效。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制度入脑入心。充分利用新区报刊、公众号、展板、官网等媒介,抓实《规定》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规定》专题学习,并通过廉政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营造《规定》入脑入心的意识氛围,多举措做实宣传文章。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规定》要求,对未记录或不如实记录情况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部门(单位)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情况,特别是加大对长期零登记备案的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合法权益,统筹运用结果。《规定》要求,对报告人的有关情况及登记备案的内容严格保密,严厉打击泄密者,筑牢保密防线。领导干部对报告人员打击报复的,可直接向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报告。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报告人表彰和奖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每年度汇总登记备案数据,统筹运用主动报告结果,对忠诚老实、德才兼备的干部推荐提拔使用。
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明确公与私的利益边界,结合堵塞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的通道,进一步达成彻底斩断伸向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黑手”的效果。(贾帆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