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违规侵占的资金都发回到群众手中了吗?此外,对于其他项目资金,也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决不能重蹈覆辙,兑现给群众的补助金一分也不能少。”“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及时督促涉案人员把养牛补助资金兑现到养殖户手中。同时,严格执行各类项目管理制度,不定期对我们牵头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月29日,云南省凤庆县纪委监委对不久前查处的侵占养牛补助金案件进行了回访,督促有关部门堵塞制度漏洞。
“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影响的是党的形象,破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不严查不足以息民怨,群众利益一分一厘不容侵占。”凤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龚世华说。多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一直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精准监督和有力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先后获得了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和云南省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不久前,有群众反映上寨村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上报虚假基础母牛和牛犊数套取国家资金。为查清这一问题,凤庆县纪委监委对涉及养牛项目的15个村213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走访,不仅查实了群众反映的问题,还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等人在上寨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中,以虚报冒领挂靠费、劳务费、资料费等名义侵占群众补助资金110696元,侵占中央财政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资金128486元。事实查清后,4名涉案镇村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记过、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县农业农村局和凤山镇的4名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受到问责和谈话提醒,相关补助款被责令如数发还群众手中。
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凤庆县纪委监委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认真剖析原因,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县纪委监委前移监督关口,综合运用“检查考核、巡察监督、专项督查、跟踪问效、杀‘回马枪’、互联网+”等方式,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重大建设项目,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基本民生保障等工作,提升监督的精准度、有效性和持续性。该县“卖石场支书”杨某某就是在县纪委监委的强化监督中落马的。
凤庆县纪委监委在对诗礼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到该乡河平村开展延伸检查考核,发现该村岩锋小组存在大规模开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凤庆县纪委监委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但调查工作并不顺利。“当我们到村里走访党员干部和群众时,有的不敢说、有的不想说……”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杨翌说,为拿到第一手资料,调查组只能等天黑后到石场现场摸排。同时,调查组调取了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及家人的银行流水,发现杨某某女儿的银行账户上有一笔40万元的进账,在诸多数额不大的银行流水中显得很不寻常。
调查组通过银行流水顺藤摸瓜,跨县找到相关人员取证,终于查清了杨某某通过非法出让河平村石场谋取私利的事实。最终杨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诗礼乡两名相关党员干部也因监管不力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河平村石场被非法开采,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为把监督工作做深做实,我们成立了4个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组,聚焦毁林种茶、非法采矿、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凤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康正红介绍。
为拓宽监督渠道,凤庆县在187个村组(社区)建民情信息员队伍,依托2500多名民情信息员排查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还出台了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办法,并把每月15日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对反映问题集中、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重点督办或主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2017年以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48个,查办案件343件377人,移送审查起诉16人。
“我们在宣布处分决定时,不仅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分结果,还提出整改要求,让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接受最直接的教育,避免重蹈覆辙……”龚世华介绍,凤庆县纪委监委在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的同时,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宣布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工作规程》,改变以往小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用身边事教育震慑身边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