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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强化一把手监督 问责12个党组织175名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21-07-22 07:31: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因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对该市某单位班子进行提醒谈话。“这次谈话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一定深刻反思,迅速成立整改专班,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该单位负责人表示。

像这样通过谈话传导压力,面对面指出问题并帮助改正错误的做法,是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一把手”监督的举措之一。该市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做实日常监督、强化警示教育等措施,强化“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今年以来,昆明市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2个党组织、17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昆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和完善市党政“一把手”监督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委书记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在嵩明县、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试点同级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等监督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在日常监督中,市纪委监委重点从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情况等5个方面,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述责述廉、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市纪委监委统筹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优势,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如,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市公安局“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督促落实定期廉政约谈、定期情况反馈、定期通报警示等制度机制。市委第十五轮巡察中明确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巡察报告重要内容,单列一条。

同时,注重对“一把手”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发挥“头雁效应”。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到案发单位通报剖析典型违纪案例等,进行“零距离”释纪说法,推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使“一把手”真正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办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原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政治“毒瘤”之殇》,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收看,以案为鉴。(杨庆国  付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