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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组建监督员队伍 延伸监督触角

发布时间:2021-07-21 17:56:18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结合干部监督工作实际,以案为鉴,及时查找内部监督短板,全面推进以案促改,严防“灯下黑”。通过组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全面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履职状况,为干部自我监督装上“摄像头”,使干部监督工作更加“耳聪目明”。

组建队伍,让监督更加“贴身贴心”。为有效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谁来监督纪委”“如何监督监督者”“灯下黑”等问题,防止干部小作风”变为“大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由各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推荐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公道正派的干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干部监督室最终确定出28名干部兼任纪检监察监督员。纪检监察监督员充分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八小时内外”表现等,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干部监督室或分管领导根据情况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保护和关爱干部。

制定规则,让监督更加“名正言顺”。为了使干部监督员更加理直气壮地监督履职,市纪委监委根据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干部监督员的基本条件、权利、义务、监督重点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全体监督员要紧扣其日常监督、信息反馈、疏导化解的工作职责,对身边纪检监察干部不当言行、利用职务便利谋利、不如实报告个人情况、违规打探案情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23种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并及时、如实向干部监督室和相关领导进行反映和报告,全面发挥好“耳目”和“喉舌”作用。同时,《办法》还对干部监督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保守秘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干部监督员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保守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履行职责,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有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或提供虚假信息。

加强培训,让监督更加“精准有力”。为了全面提升干部监督员的履职水平,使干部监督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和状态,该市纪委监委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28名干部监督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从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监督重点以及自身形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培训。要求监督员准确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职责定位,挺直腰杆监督,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讲政治、不讲规矩,甚至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全面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同时,要求干部监督员要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监督上有力、作风上优良,以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坚决担当起组织赋予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完善机制,让监督更加“聚焦带电”。为了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力,丽江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完善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等制度和文件,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同时,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各行各业聘请15名优秀人员作为丽江市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八小时之外”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努力构筑家庭防线,积极开展家风教育和警示教育,让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当好家庭“哨兵”,监督好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有效预防“监督不带电,虚设高压线”的情况。对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丽江市纪委监委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刀刃向内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防“灯下黑”,让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李金灿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