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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采取系统措施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21-07-13 17:06:10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7月7日,怒江州纪委监委印发《怒江州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引领保障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地落实见效。

此次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整治、边整治边完善、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来实施,整治的内容分为州纪委监委牵头整治和州纪委监委督促整治两大类共10个方面。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州纪委监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每一个整治项目的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求督促整治项目由各牵头监督检查室统筹、相关派驻(出)机构协同配合,认真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据悉,州纪委监委牵头整治的项目包括:查处怒江州“十四五”规划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的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等问题;查处烂尾楼背后违规审批、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违法行为;查处利用职务便利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行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与中介组织私相授受、以权谋私、利益勾连等违纪违法问题。

此外,州纪委监委还注重压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各相关纪检监察组督促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住建、农业农村、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物业服务企业侵占群众利益、农村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会定期选取一批典型案例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州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各整治项目牵头部门将在工作中及时对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深化整治的意见建议,并视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等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整治成效的意见,以群众所获所感检验整治效果。(周盈莹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