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违纪违法事实表述过于简略,审理文书用语不规范……”
“该案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但对调整原因未作出书面说明……”
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派出4个案件评查组,对13个县(市)案件审理情况开展质量抽查评查,这是评查组就发现的问题向屏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反馈的一幕。
近年来,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标准,探索构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纪法衔接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案件评查是对办案人员、案审人员能力提升的双重练兵,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办案人员能通过‘旁观者’发现自己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不足,案审人员也能快速补齐工作短板。”该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一年一次的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已成为该州纪委监委的一项常规动作。
该州纪委监委每年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都有侧重点。今年重点对各县市去年1月至今年5月15日办结的问责案件、处分案件开展倒查。
评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州13个县市纪委监委对自办问责案件、处分案件进行自纠自查,逐一量化打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整改;州纪委监委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开展抽查评查。在此次案件评查工作中,将开展巡回审理和案件复盘评析工作。
评查前,州纪委监委根据评查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从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问责事项个案办理质量评估标准等方面逐一细化,同时对评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严谨。坚决防止出现前端的审查调查质量不过关、后端的案件审理又把关不严,导致案件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情况。
评查严格按照审理工作“24字方针”开展,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5方面及违纪主体基本情况是否全面准确、事实证据是否合规有效、责任认定是否准确恰当、条规使用是否规范、处理意见是否匹配等18项具体标准进行量化评分。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向有关业务部门或承办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并记录在册,经评查组集体评议后按A、B、C、D确定案件质量等级。
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将作为13个县市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州纪委监委将对问题较多的县市纪委监委、案件承办室、派驻(出)机构进行提示预警,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龙桂华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