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化以案促改,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压实整改责任,靶向治疗,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州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建议的具体适用情形,严格遵循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制发及审批程序,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建议。
“向监督检查对象所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既找到症结又开出药方,标本兼治,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的有力举措。”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谈道。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该州纪委监委建立完善跟踪督查机制,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抽查回访,通过电话督办、约谈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建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开展“回头看”,推动监督单位建制堵漏、以案促改,着力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最大效能。
“持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落实建议工作敷衍应付、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坚决进行追责问责,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问责生威,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有效性和权威性得到强化,让纪律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建议书的具体执行中。”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洪季轩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