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怒江:对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前的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14 08:06:03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我之前一直认为我只有违纪的问题,没有想到还涉及违法的问题……感谢组织对我的处理,这是对我的一次提醒,及时挽救我,避免我犯下更严重的错误。”

2019年5月16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杨育春因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2021年4月6日,州纪委监委和州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杨育春进行了回访。

“说实话,刚受处分的那段时间我心里还是有情绪的,比较低落也很难过……”在回访中杨育春坦言,一段时间以后,我慢慢开始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开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还要感谢组织对我的回访和关心。

除了了解杨育春本人的想法,工作组还与州人大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杨育春的同事开展了谈话,从多个角度了解掌握受处分以来杨育春的心态变化、工作表现等情况。

“杨育春受处分以后,能积极在党支部等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我本人也审核过他的检讨材料,他对所犯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同时对所犯错误的原因分析很到位,整改也很到位。尤其是在被派到泸水市古登乡驻村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被古登乡推荐为优秀驻村干部,但因处分影响,最终没有评上,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杨育春在驻村工作期间得到了乡里和村里的认可。”谈及杨育春在受处分后的表现,州人大秘书长和建华如是说。

州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华彦也谈道:“我认为杨育春的改变是明显的,刚刚开始还有点情绪低落,现在他已经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能正确面对错误和个人得失。处分期间,他态度端正,认真学习和工作,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在被派往泸水市古登乡季加村、贡山县茨开镇满孜村驻村时,村里的干部群众对他都比较满意,能够与群众打成一片,也切实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组成5个回访教育工作组,采取查看资料、民主测评、听取意见、谈心谈话、形成报告“五步走”的方式,于4月1日至5月13日对处分期或影响期满的23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截至目前,回访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从回访情况看,大部分受处分人员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正确对待组织给予的处分,逐步放下压力,积极工作,有知错、认错、改错表现。有的受处分人员主动请缨到基层一线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干部群众和领导的认可;有的受处分人员能够以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戒,吸取经验教训,教育和警示身边的人。”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强化回访教育成果的运用,将回访教育的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今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明白一次问责、一次处分并不意味着一棍子打死,要宽容干部的无意过失,对处分期或影响期已过,表现较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应该按规定正常、大胆使用。(周盈莹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