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我委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你局及下属部分学校在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发放中,材料审核把关严重失职失责;本有文件可以参照执行的事务,因相关人员对文件规定疏于学习导致招生工作出现问题;部分学校在收取教辅费后因领导监管不到位出现相关费用被存入个人账户收支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建议你单位对有关问题全面核查,确保不出现同类问题……”
近日,一份直指勐腊县教育体育局及下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及相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监察建议书送达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手上。
“监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多发生在业务职能方面,但根子还是在管党治党不力、干部作风不严。县纪委监委梳理相关问题发现,县教育体育局因部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不作为不担当,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对干部队伍未履行起监管职责,有关制度尤其是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形同虚设。”勐腊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7月6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在对易武镇某中学副校长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后发现,该校副校长存在违规发放绩效奖励的问题。纵观案件发生过程,该中学负责分配教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工作人员疏于学习,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失守,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该名单的工作人员因责任意识不足,工作敷衍了事,从而给一份不符合审核条件的考核名单开了“绿灯”。
对县教育体育局及下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此类表现在面上,根子在作风、在监管失职失责上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果断“开刀问斩”。问题发生后以监察建议书形式将问题背后的内控机制失守、“僵尸类”参考性文件盛行、干部队伍监管尤其是对财务人员的监管失守等问题开列清单,面对面约谈主要负责人,倒逼自上而下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重新修订了2010年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对已经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删减,对原办法中界限模糊、表述不清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从县教育体育局的整改情况看,监察建议书指病治病的作用得到发挥。在对面上问题整改后,该单位也及时反思自身在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权力规范、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根据点上问题进行面上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僵尸类”文件进行清理和重新修订;对案件查办后暴露出来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制定《勐腊县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辅材料征订及收费管理;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及县教体局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财经纪律培训,对相关财经纪律、内控制度进行学习;印发《学校违规有偿招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有偿招生专项整治行动。
“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防微杜渐、由点及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良好效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对开列监察建议书的初衷表示道。(高欢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