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
记者5月23日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获悉,自漾濞彝族自治县“5·21”地震发生以来,大理州、漾濞县两级纪委监委组成6个工作组,深入受灾一线,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推进。
为严肃抗震救灾各项纪律,灾情发生后,大理州纪委监委立即下发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克扣抗震救灾物资资金,严禁在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优亲厚友、厚此薄彼,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严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同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抗震救灾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失职失责、懒政怠政,坚决防止抗震救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地震使漾濞县及周边县受灾群众的房屋和生产设施严重受损。大理州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震区一线开展近距离监督。5月22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工作组奔赴漾濞县,先后来到漾濞县救灾指挥中心、灾情最严重的秀岭村和县一中等安置点,深入一线了解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5月23日上午,该州纪委监委工作组深入河西村察看灾情,并到物资分流点检查。工作组现场查看了社会捐助和政府调拨的各类物资,详细了解了救灾物资的接收、分配和发放流程,并抽查核对了部分物资和台账。检查期间,又有救灾物资陆续抵达,工作组提醒物资分流点工作人员,要及时登记造册,对接收和发放的物资实行“两条线”管理,既要对收到的物资“底数明”,也要对分配的情况“去向清”,确保物资能够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在州纪委监委工作组指导下,漾濞县纪委监委组织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对应急抢险、物资发放、捐款捐物、值班在岗、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