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怒江州纪委监委成立“联动一线监督在行动”指挥部,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一线整改现场,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5月17日至23日,主要是推动问题落实整改;第二阶段是6月15日至19日,进行全面核查、验收;第三阶段是7月12日至17日,对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按照“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统筹相关监督检查室,联动派驻(出)机构、县(市)纪委监委、乡(镇)纪委(监察室)以及生态环保部门,组建2个监督检查组赴4个县(市)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据了解,目前2个监督检查组以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推进情况为重点,在一线开展相关工作。第一组深入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开展监督检查;第二组深入兰坪县开展监督检查。
“我们深刻汲取第二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通报的‘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等云南省4起典型案例的教训,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监督保障着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创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美好环境保驾护航。”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州纪委监委将紧盯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策法规、对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举报置之不理、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书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重点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追责问责,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周盈莹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