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清廉西双版纳”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清廉西双版纳”建设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案件查办、思想教育、纪法约束、制度建设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分类推进落实落细,方案明确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州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州国资委、州委教育工委、州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针对行业系统特点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分类指导开展好工作,确保抓出成效。
该州开展“清廉西双版纳”建设活动重点推动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方案明确了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建设的思路、目标、内容和措施,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分别提出了整体性的目标定位,确保清廉建设活动方向不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
为充分展示“清廉西双版纳”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全州各级新闻媒体加大“清廉西双版纳”建设常态化宣传报道力度,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西双版纳报重点挖掘宣传一批西双版纳州清廉故事、清廉人物、清廉事迹,为“清廉西双版纳”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方案还明确,在推进清廉建设中全州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州纪委监委将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加强对监督联系县市、部门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情况跟进监督,下沉一线,开展“点穴式”监督,督促推进落实。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专项监督中,通过开展督办一批问题、巡察一批单位、通报一批案例、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等措施,夯实筑牢清廉建设活动基础,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清廉西双版纳”建设高标准严要求有序推进。(岩温扁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