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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回访教育促“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发布时间:2021-05-14 18:14:21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我现在到新岗位,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去年考核还被评为优秀,找到了以前的工作自信。”近期,思茅区纪委监委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二次回访教育时,石某某激动地说。

石某某是政法部门工作多年的干部,2019年7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被处分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整个人情绪波动较大,第一次回访时,他曾向回访人员坦言:“受到处分,感觉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

“政法工作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大家对你的工作能力是认可的,希望你尽快走出思想泥潭,努力工作。”该区纪委监委利用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建立政法系统受处分人员信息库,面对面、心贴心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到受处分干部心坎里。

“感谢组织把我从违纪的边缘拉回来,挽救了我,以后绝对不再犯此类错误。”同石某某一样,墨江县应急管理局职工周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墨江县纪委监委运用“党委+纪委”双重回访教育的方式,及时教育引导,并要求身边同事摘下有色眼镜,发挥近距离优势对其做好思想帮扶工作。

近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心理状况,帮助“跌倒”干部认识、改正错误,重树信心,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同时,根据回访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等,因人而异制定回访方案,通过采取“听”“查”“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回访对象的心理、工作、生活情况,确保每一次回访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此外,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完善回访教育机制和回访结果运用。镇沅县纪委监委充分把握回访时机,提升回访教育的深度;孟连县纪委监委对处分期满的受处分干部,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一视同仁;江城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因人施策帮助“跌倒”干部正视问题、改过自新。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150余人,真正做到了既“把脉问诊”又开“良方”,切实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处分不是目的,让掉队的干部跟上来才是最终目的,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事业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广大干部的关心爱护。”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回访教育,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积极性,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刘松琳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