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加云,中共党员,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智明村委会上海稍村村民,2021年3月1日15: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近日,云南省楚雄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全州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曝光,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对推进监督提质增效的强大作用,也是楚雄州“大监督”工作格局的生动实践。
去年以来,楚雄州以牟定县为试点,在全州建立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的“1+3+6”监督体系。切实将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有机融合,推动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横向联动、一体推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大监督”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混合动力”。
该州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监督原则,充分细化监督重点,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持把依法用权摆在关键位置,围绕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紧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行权用权开展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监督,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着力查纠各行业、各领域在经济发展、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自行其是、缺位越位,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庸政怠政、效能低下等问题,最大限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坚持把各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岗位和职务承担的法定责任、行业系统具有的监管责任作为监督关键点,着力查纠责任传导不力、层层递减,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推动知责明责有担当、履责尽责有作为,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去年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61件1482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为提升“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该州建立了监督力量统筹、监督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监督联动会商、整改落实联动、监督成效评价六个机制,成立以州委书记任组长的楚雄州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建立信息搜集、传递、共享、应用的工作流程,打通“1+3+6”监督体系成员信息沟通壁垒,将各“信息孤岛”有机连为一体。持续完善问题或线索办理反馈机制、重大问题会商解决机制,以行业政策规范指引、监督检查建议、督办函、催办函、提醒函以及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增强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推进各类监督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既提升了监督的质效,又减轻了基层的负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要创新方式方法,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互通衔接渠道,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协作,打通各类监督主体协同监督通道,形成监督大网格。”楚雄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坚持把质量和效率作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以大监督工作促进各类监督质量的大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监督的目标,着力发现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善于把各自的监督或监管职能融入大监督格局,统筹运用日常监督或监管成果。(徐燕梅 劳琳淑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