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思茅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思茅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组织有力有序。区委扛实扛牢主体责任,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落实。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区委先后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巡视思茅区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责任,逐一逐条抓好贯彻落实。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常委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一次集中学习,为扎实开好区委常委班子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思茅区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区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对照党章党规,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推动整改落实。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到会指导并给予高度肯定。
(二)责任压紧压实。区委对标巡视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4个方面存在的37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思茅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97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全程督查督办。对照时间节点,建立台账管理销号,实行每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下发《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思茅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组织10个督查组深入7个乡(镇、街道)和全区66家部门对整改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进展滞后的帮助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解决难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四)机制建立健全。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效制度安排相结合,找准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42项制度、方案,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结合实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下发《关于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以党委(党组)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为载体,通过原文原著传达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方式,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等列为第一项议程,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定期开展毁林种植专项检查,发现毁林种植问题10个,问责履职不到位1人、约谈2人,处分普通党员乱砍滥伐4件4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非法养殖网箱等问题10个,下发非法养殖网箱屡禁不止、河(湖)长制落实有差距等问题建议书6份,问责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建章立制5个。对反馈意见涉及的领导说情打招呼干预环境违法处罚的问题进行核实,发现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党组会议记录(2018年3月22日、5月15日,2019年8月6日)中有疑似领导说情打招呼的情况,结合单位管理权限上划的实际,已将线索上报市纪委监委处理。三是共计核实违法图斑110个,图斑面积435.8亩,其中:96个为种茶毁林违法图斑,图斑面积403亩;14个为种植其他作物违法图斑,图斑面积32.9亩。目前,案件线索已全部移交林政执法部门,已依法查处106个图斑(起),不予立案4个图斑(起),涉案人员111人,收回林地435.8亩并全部完成植被恢复。四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实施进程,完成老旧小区改造90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81个,铺设排污管道37.5公里,截污控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快思茅河流域主城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清理生猪1449头,牛389头,羊81只,鸡175401羽,清理鱼塘2120.2亩。完成大中河水库思茅坝区调水工程及思茅城区周边水库联合引水调度,对思茅河及八条支流实施生态补水,实现思茅河主要超标项目氨氮和总磷逐年下降,2020年氨氮为4.78毫克/升,较上年8.08毫克/升下降了3.3毫克/升,下降比例40.8%;总磷为0.449毫克/升,较上年0.805毫克/升下降了0.356毫克/升,下降比例44.2%,思茅河水质持续好转。
(2)针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区委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发展规划建议、重大改革事项、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重要民生问题等进行研究决策。2020年10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产业发展问题3次,区委、区政府召开产业发展专题会1次,部署全区产业发展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高山祖祥、大唐汉方等企业调研,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汇报,对产业发展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制定《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关于制定思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完成《普洱市思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按照《思茅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思茅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思茅区大健康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在做大产业、优化结构上下功夫,累计完成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含转换期)12.22亩,占全区67%,其中,有机(含转换期)6.12万亩,绿色6.1万亩;实现咖啡有机认证8281亩,林下生物药种植36354亩,不断做好绿色产业大文章。工业产业逐步复苏,依托普洱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积极创建“园中园”,大唐汉方儿童专用药生产线、淞茂中药配方冲泡颗粒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蒂凡咖啡等4户企业纳规达规。现代服务业恢复增长,中心城区快递物流园二期工程加快推进,节日促销和“网络直播带货”蓬勃兴旺;小熊猫庄园二期、倚象山半山酒店建成营业,华侨城、同景、融创等项目有序推进,一二三产加速融合。密切关注国家投资新导向,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完成“新基建”项目储备9个,预计总投资111.4亿元;“十四五”期间储备项目154个,预计总投资1415.4亿元。
(3)针对“对区域发展定位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问题。一是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7个乡(镇、街道)、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先后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积极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十四五”时期思茅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确立了“普洱茶都·康乐思茅”的城市品牌,明确了“建设世界一流健康养生胜地、全国有机茶产业发展标杆,面向南亚东南亚陆路口岸城市”的发展定位,确立了“一核一圈两带”的生产力空间格局。二是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普洱茶小镇征地拆迁等工作。项目拟规划用地2800亩(其中建设用地1100亩),已完成实物认证2610亩,签订征地协议1066亩,完成供地323亩。加快推进电力线路整体迁改、企业改制、军事用地置换、旅游环线提升改造等工程,普洱茶小镇规划调整、普洱茶博物馆选址设计工作有序推进。汇源小镇项目因投资方资金不足,建设工作基本停滞,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跟踪评价较低,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该项目已做退库处理。下一步,思茅区将认真配合市级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开展项目规划建设。三是认真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6大举措,积极推进全区茶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积极构建有机生产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全域绿色化、有机化。截至目前,全区绿色食品认证茶园面积和有机茶园认证转换面积达12.22万亩,占全区茶园面积的67%;建成智慧茶山物联网及溯源平台,实现全区64%的有机茶园和50余款有机茶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通过政企合力搭建以普洱祖祥高山等8家龙头企业为主的“普洱思茅有机茶产业联盟”,合理整合资源,全力加快“思茅有机茶”区域品牌提档升级。
2.关于“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分工作存在盲点、堵点”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盲点”问题。一是为加大产业开发,思茅区南屏镇于1996年引进宁蒗农村劳动力务工种植咖啡,户籍迁移地为思茅区南屏镇城关供销社咖啡基地。宁蒗劳力引入人员与南屏镇城关供销社签订承包咖啡地生产经营协议,为供销社咖啡基地工人,虽务工居住在南岛河村,但不属南岛河村村民。1997年至2003年,思茅区南屏镇供销社为宁蒗劳力引入人员基地工人统一缴纳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后因供销社改制改由个人自行缴纳保险等费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1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85号)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对象为农业户籍常住人口,并对未享受城镇居民应有的社保、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农转城’人员开展识别工作。”宁蒗劳力引入人员不属农业户籍常住人口,且已缴纳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故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对象。针对因企业改制导致的实际困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各方面予以积极帮助扶持,其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改善。生产经营方面,宁蒗劳力引入人员目前耕种的土地共有1651.3亩,户均14亩。2020年该部分群体人均纯收入达到13045.6元。住房保障方面,6 户住房因地质原因,院场、道路有部分开裂下沉现象,参照农危房改造标准正在进行提升改造。教育保障方面,宁蒗劳力引入人员适龄子女均就近入学,并享受国家教育扶持政策,无因贫辍学情况。社会保障方面,南屏镇党委政府深入居民点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参保缴费,针对家庭特殊困难的4户移民户已纳入城镇低保给予保障。二是积极组织工作组到宁蒗劳力引入人员居住点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对群众不理解、想不通的实际问题现场进行解答,把上级对移民生产资料配置工作文件、政策、精神详细地向村民进行通俗化讲解,不断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
(5)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所松懈”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压实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登记、扫码亮码、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农贸市场、冷链物流等风险监测,定期对产品、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抽样监测。结合近期农村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返乡人员的监测管理,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院观察14天,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对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要求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50人以上活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各类庙会,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杀猪饭”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严禁发生农村聚集性疫情。严防境外疫情,认真落实“5个管住”,坚持守住“四道防线”,在倚象镇、思茅港镇、六顺镇、云仙乡、龙潭乡辖区内重要路段筹建监控29个,全区设置检疫卡点13个,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做好人员排查和管理,对境外返思人员一律严格实行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严厉打击偷渡等违法行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纳入“双提升”工程,预计核酸日检测量达450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加强药店药房 “一退两抗”药物(退烧药、抗菌素、抗病毒药物)的管理,实名登记并按时上报,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二是2020年4月原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提拔,岗位空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并明确由1名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局长空缺期间负责主持卫生健康局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开展。区委主要领导到任后,区委统筹考虑全区领导干部队伍情况,结合卫健领导班子结构,多次分析研判,于2020年11月完成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选派工作。
(6)针对“‘六稳六保’效果欠佳”问题。一是出台区级19条稳增长措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多措并举稳就业、保民生。2020年,全区经济稳定恢复实现增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4亿元,同比增长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降幅较年初(2月份-29.6%)收窄27.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2.5个百分点;财政收支实现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亿元,同比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亿元,同比增长10.5%;金融稳健向好,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91.3亿元,同比增长12.3%;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77元,同比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36元,同比增长7.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处于合理区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1%,年内呈逐月回落态势。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40人;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五险实现应保尽保。主动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年减免社会保险1.9亿元;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减免企业租费2119万元。二是加强项目对接,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稳住工业、建筑业和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等重点行业指标,建立任务清单形成倒逼机制,实现GDP增长扭负为正。三是争取债券资金、中央及省级资金15.09亿元,位列全市第一位。其中:专项债券项目7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1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0.87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8个,资金8843万元;省预算内资金项目2个,资金1420万元。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玉磨铁路思茅段累计完成投资61.18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12.54亿元;思澜高速公路思茅段累计完成投资84.83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3.3亿元。火车站站前广场、融创、澜沧江调水等重点项目启动建设。7个专项债券项目已开工6个,完成投资7.8亿元。
(7)针对“‘两违’建筑整治存在堵点”问题。一是对《思茅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实施意见(暂行)》中相关规定和条款与《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进行对比研究,停止执行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补助政策。规范区级议事流程公文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制度,确保出台政策符合上级政策要求。二是全面摸清违法建筑和违建户基本情况,制定了《思茅区两违建筑分类处置操作规程指引》,明确了纳入罚没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办理流程、办理工作部门、没收后的处置方式,目前已实现了“两违”行为的“零增长”。三是召开工作交办会,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处级领导包片、科级领导挂点,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责任。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11次,和违建户召开整改座谈会议60次;发放违章整改通知书307份,拆除“两违”建筑275宗7.34万平方米。对中心城区涉及违建小区的茶和缘132户和普洱人家75户人家,下发限拆通知书,要求业主自行整改和拆除,目前茶和缘小区已拆除整改26户。四是进一步解决思茅区无土地执法队伍问题,现已报请市级同意成立区级执法队伍,强化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执法队伍配置,提高治违能力,严肃整治各类“两违”问题。相关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正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关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重大决策调研论证不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部门充分调查论证、听证,政府专题会议讨论,政府常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后方能提交区委常委会。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区委政府在普洱二中与民营企业合作办学决策时未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风险评估”问题,区委多次召开会议对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经费落实、教育环境优化、办学行为规范、教师编制补充等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坚持做到教育问题优先研究,教育投入优先解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立项。三是建立区级领导定点挂钩联系学校和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学校办学、建设事宜。坚持“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完善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工委班子成员全覆盖联系指导公办学校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全面完成达标验收。
(9)针对“对教育工作领导弱化”问题。一是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云南省思茅第一中学、普洱第二中学两所完全中学按正科级管理,学校主要领导实行党政“一肩挑”(正科级),另设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副校长3名(副科级);普洱市思茅区三中、四中、六中和思茅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七小按副科级管理,主要领导实行党政“一肩挑”,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普洱市思茅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按副科级管理,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招聘教师556名,其中紧缺人才招聘52名,专项招聘489名,优秀选调15名。确保教师工资和绩效正常发放,对全省统一核发的1500元/月/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按月计发,并积极筹措资金,逐步补发未发放部分资金。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9所学校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项目启动,计划2021年6月底竣工投入使用。二是对区教体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基本合格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健全完善《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以及校服采购等相关制度,从源头预防腐败。派出督查组对教体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招生考试等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为全区中小学校长讲廉政党课2次,通报教育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6起。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提出合理化建议,动真碰硬开好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召开全区校园长工作会议,重点强调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校园安全、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工作内容,加强学校管理,落实教育部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倡导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切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抓住“关键少数”,组织20名领导干部到区法院旁听开庭审理,结合系统内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不断绷紧廉政风险防线。四是成立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两级“质量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思茅区2021年高考备考计划》《关于提高思茅区高考质量的整改措施》,通过紧缺人才招聘、专项招聘、在职优秀教师选调等方式,增加教师324人。持续加强“名师工作室”引领和辐射作用,建立市级名师工作室8个,区级名师工作室6个,2020年评选出区级骨干教师205名。制定《思茅区关于切实做好稳定高中优质生源工作的意见》,2020年投入223万元用于奖励初中优秀毕业生,稳定和吸引优质生源到思茅一中、普洱二中就读,不断提高高中生源质量。
4.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肃清余毒流毒影响认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区委班子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区委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汲取秦光荣案的深刻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深入开展交心谈心,严格按照“四必谈”的要求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重点谈突出问题、谈深层次矛盾、谈思想障碍、谈差距不足。三是严格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一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修改或重写。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直面问题,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出报告,对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
(11)针对“对下级党组织督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校集中培训、支部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内的政策法规和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从严从细指导民主生活会。及时成立由区委常委带队,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为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对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严格把审会议方案、程序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会前,各级领导班子紧扣主题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深入谈心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剖析从政治的高度和思想的深度上讲清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和以普洱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查摆等。三是抓实问题整改督查。要求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及时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化推进问题清零,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党(工)委和部门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12)针对“部分干部认识有偏差”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筑牢全区群众共同思想基础。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以“提高认识,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作为学习主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树牢纪律高压线、警戒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红线。二是认真组织观看《国家监察》《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区500余名领导干部到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活动,实现科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选取15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读本340册下发全区各单位,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效果,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扎实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在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教育系统、公安系统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利剑高悬、警示常在。梳理本地区查处的11件典型案例,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并对照典型案例剖析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将清理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等人的文件、书籍及音视频资料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地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思茅区《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的工作方案》,重点整治4类19个方面问题,并将肃清余毒流毒问题作为全区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的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聚焦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坚决肃清余毒流毒影响。
5.关于“政府偿债能力弱,风险持续走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债务率、偿债率超警戒线”问题。根据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计算方法,思茅区2018年的债务率是163.64%,偿债率是0.02%;2019年的债务率是134.47%,偿债率是0.01%;2020年的债务率是149.39%,偿债率是11.45%。2018年、2019年、2020年债务风险等级均为黄色(120%≤债务率<200%),偿债率在警戒线20%以内,风险总体可控。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做大财源总量,加强财税征管,强化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思茅区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草案的报告》按程序通过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严格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制定了我区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项目备案条件,重点审查内容,投资许可程序,项目竣工验收等管理内容,实现项目审批管理规范化、程序化。2020年共完成项目备案147件,审批93件。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意识,组织学习《普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债务风险管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债务管控风险意识。认真落实《云南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制定《思茅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思财债〔2020〕1号)、《思茅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细则》(思政发〔2020〕96号)。思茅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2020年全年化解政府债务64870.01万元,其中:化解地方政府债务3213.61万元;化解隐性政府债务61656.4万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4.5亿元的137.01%,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持续保障经济金融安全。建立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举债融资;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努力消化存量债务,加快构建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确保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处于合理水平;深入推进网络借贷专项整治,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领域安全。
(14)针对“融资平台公司‘空壳化’”问题。一是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清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兼职情况,区国资委、思茅国拓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对兼职相关人员进行了免职(思国资发〔2020〕18号、思国拓发〔2020〕3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普洱市思茅区机构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印发《普洱市思茅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市政社区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意见,进一步理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授权国资监管机构和其他部门、机构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15)针对“违规出借资金,风险由政府承担”问题。一是严格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精神,划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支出责任。二是针对裕源公司未按期还款的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常务会议研究5次;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多次与裕源公司相关负责人见面谈判,责令其履行按期还款义务;普洱市思茅国拓经营有限公司和普洱市思茅淼源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催收,并多次向裕源公司发出催缴函、委托思润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要求裕源公司按期还款并尽快缴清欠款。同时,2020年10月以来由区国拓公司和淼源公司积极督促裕源公司自筹资金归还融资租赁款1791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收购锦辉集团名下资产,督促锦辉集团将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收购款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2020年12月8日锦辉第壹郡保障房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根据协议,思茅区可支付裕源公司85%的回购款,通过支付回购款到指定银行账户的方式,将支付的回购款用于支付融资租赁款。
(二)关于“管党治党偏松偏软,‘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完善《区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区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共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四风”、风险防控以及廉政宣传教育方面存在问题11个,约谈单位负责人5人。通过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选取7个乡(镇、街道)和5个部门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专题报告,就乡(镇、街道)和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点评,确保主体责任落细落实。采取“蹲点式”“点穴式”监督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3次,发现基层党组织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5个,问责5人。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针对2019年10月南屏镇融创项目征地工作组对光坡村小组上报的地块性质没有认真核实,导致错补、多补征地补偿款730.53万元的问题,向南屏镇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对南屏镇融创项目征地工作组负有直接责任的光坡小组组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南屏镇分管领导进行立案审查。三是成立“思茅一中6号学生食堂启用专项整改”工作组,采取双方协商和司法程序废除与杨玺萍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不在校园内另设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方经营项目范围相关的服务点”的垄断经营条款,目前协商和诉讼未果,但思茅一中已在新建食堂配置30套餐桌椅(可供120人使用),开学后设立售餐点供学生购餐、用餐。四是全面完成6个乡(镇)的跨州市政策性移民户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已转入逐村、逐社、逐户的进一步核实认定阶段,涉及跨州市移民的6个乡(镇)17个村115个小组进行了政策性移民公示。完成了11个村跨州市政策移民实有土地测绘丈量工作(柏木河村、蚌弄村、纳吉村、大寨村、平掌村、大地山村、竹山河村、龙潭村、大沙坝村、那澜村、莲花村),完成81个小组的土地测绘丈量工作,共测绘丈量土地60922亩。完成征收村(组)集体土地4225.3亩(思茅街道404亩,龙潭乡3821.32亩)。省、市两级共拨付资金22854.5万元,思茅区已支出4954万元(其中:思茅街道260万元,倚象镇1954万元,思茅港镇500万元,六顺镇840万元,龙潭乡1400万元)。
(17)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有盲点”问题。一是围绕《思茅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五星级”评估体系,围绕“权、钱、人、物”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2020年全区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02万个,制定防控措施2.15万条。二是对第壹郡延期交房相关事宜及合同纠纷,已由普洱市思茅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向普洱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逐步推进分配入住工作。根据协议需支付回购款4145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思茅民生置业有限公司累计支付回购款28983万元,目前按合同协议履行中。
(18)针对“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三个汇报”机制相关规定,区委第十一轮巡察于2020年11月29日结束现场巡察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于12月9日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12月24日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第102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对听取汇报时间不及时问题切实做到立行立改。二是健全长效制度,区委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各阶段巡察重点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动员、巡察反馈等各环节重点会议流程图7个,进一步规范各阶段会议时间节点和流程,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落实动作不变形。下一步,区委将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送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报备材料,确保“三个汇报”机制落地落实。
2.关于“动真碰硬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履行执纪责任意识淡薄,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一是对照《思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作风督查方案》《思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组工作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成督查组定期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共问责10人、约谈42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发放工作提示函10份。制定下发《思茅区关于加强对全省乱占农村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监督执纪执法的通知》,对乱占农村耕地建房问题进行跟进监督。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制定《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情况自查自纠71个部门2873人,自查覆盖率达100%,发现涉及违规借贷问题3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0年受理信访举报129件,处置问题线索184条,立案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问责62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移送司法14人,追回违纪违法资金851万元。二是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开展内部监督检查5次,约谈9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锤炼纪检监察铁军。开展每日一学习、每周一堂课、每季一考试、每月一分享、每年一轮训“5个1”学习活动,举办“组工干部讲党建”“检察官讲程序”“法官讲证据”等学习培训,组织对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规定》《规则》《政务处分法》相关知识考试4次,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三是对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5个问题进行再梳理。其中,1个已根据干管权限移交市纪委监委;15个问题已通过整改,退缴违规发放资金131520元,给予1名同志书面检查、1名同志通报问责、15名同志谈话提醒,对1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其他19个问题通过整改,退缴违规发放资金共计56919元,对涉及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追责,对15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提醒,35名同志进行约谈,对1家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对1个问题进行并案处理,对1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四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私设“小金库”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失职失责问题按干管权限处理,已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2名同志进行立案审查,并将其他涉案市管人员报送市纪委监委处置。五是制定《思茅区委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工作协作配合。通过“12+N”种巡察方式方法收到或发现的巡察对象疑似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予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和接收方提前会商机制,保证“移交+办理”问题线索的效率。制定《思茅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定期督办制度》,加强对线索处置提前预警、催办督办,对不落实督办要求的点名通报、限期办理,确保问题线索快处快办快结。重新梳理排查第一至十轮问题线索368条,推动立案73件53人,问责53件53人。制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信息数据查询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巡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促和反馈力度。
(20)针对“同级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思茅区关于对上级领导兼任部门“一把手”的部门及领导干部监督办法》,监督对象涉及“强力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三个层级,主要采取述责述廉、专项检查、巡察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事项报告6种监督方式,以监督的硬要求让“强力部门”消除特权思想,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加大对“一把手”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2020年以来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领域共问责、处分“一把手”12人。二是制定《思茅区纪委监委派驻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实施细则》,建立“一任务一联系二重点”工作机制,推动对驻在部门和“一把手”的监督,派驻机构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至少会同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与监督派驻部门“三重一大”会议200余次,对监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8次,处置问题线索20条,派驻监督质效不断提升。三是对照《思茅区关于充分发挥社区职能全面加强党员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五德”监督模式,形成社区为主体,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格局,经验做法在全市得到推广。通过对16个社区进行走访调研,共收到反映党员干部不支持创文工作、无故不缴纳物业费等问题42件,回复干部考察、评先评优征求意见33人,公开公示45人,实现对党员、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全方位监督。认真落实《普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每季度督促处级领导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定期报告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全年共报送报告表4批(次)95人。
3.关于“作风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会议数量居高不下,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四风”问题新表现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查处照搬照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等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12人。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实行文件会议限额管理。2020年印发规范性文件、通报类文件和议事协调机构类文件467份,完成精简范围发文数量比2019年精简5%的硬性要求;发扬“短实新”文风,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可行性论证、前置审核等必经程序,从严从实把好公文质量。严控会议次数和规模,2020年召开会议数控制在2019年实际会议数以内。制定《思茅区进一步严肃会纪会风“7条措施”》《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会议请假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确保会风会纪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及时研判疫情防控新形势,制定符合思茅区实际的疫情防控措施,对全区疫情防控漏洞进行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模拟聚集性疫情暴发场景,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桌面推演应急演练,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对全区44所幼儿园、49所中小学师生、529名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留验站工作人员、50名流调队员、100名消杀队员和10名检验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清退违规发放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6.53万元,针对原纪委书记已调离思茅区的实际,由区纪委书记对时任区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党风室主任和2名财务人员进行约谈。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制度,自查自纠严肃整改。二是区政协办主动清退2017年文明科室奖4000元;区级文明单位奖111686元实际清退106693元(一名同志病故,2993元未退;一名志愿者离职无法联系,2000元未退);区扶贫办违规发放的扶贫绩效15000元已全部清退;区应急管理局清退安全生产奖5000元。区纪委监委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纳入巡察重要内容,严查问题发生背后的政治问题。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发现“四风”方面问题48个,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4件14人,约谈27人。
(23)针对“巧立名目发放钱款”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思茅区区级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对巧立名目发放钱款问题严肃查处,强化通报曝光,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批14人。二是印发《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思财发〔2020〕87号),各乡(镇、街道)根据《思茅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思茅区财政局审核备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进一步规范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三是督促倚象镇对违规发放差旅费问题进行严肃整改,修改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倚象镇违规发放按月包干差旅费补助92人803790元,目前已清退86人787770元(发放临时工差旅费6人16020元,因无法联系到本人,未能追回上缴)。对负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给予问责,其他责任人进行约谈。
(24)针对“执行相关规定不严”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修改完善《普洱市思茅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批管理,杜绝出现同城接待情况。二是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班,对公务接待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用餐报销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行为。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班子成员先作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后,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作出最后陈述表态。二是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全区61家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规范性,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牵头举办区属党委(党组)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范性和党组织书记履职水平。
(26)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云南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组织召开区委常委班子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思茅区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全程督导,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会前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和考核督查。结合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带头带领班子成员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并将各部门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27)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内制度。巩固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成果,发挥省、市支规示范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以区委、区政府大院为重点,深入开展机关楼幢示范创建,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定期提醒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健全完善报备制度。印发《关于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报备制度。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按季度向市委组织部报备,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思茅区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明确主题、要求和程序,强化对全区11个党(工)委的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党(工)委书记责任,确保各基层党组织规范、从严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党(工)委书记抓党内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关于“干部任用和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28)针对“未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问题。一是全面掌握政策规定。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制作《思茅区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手册》《思茅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环节的重点程序进行梳理,形成清晰明了的选拔任用工作清单,确保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无误、程序不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从严把握干部任用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和《云南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要求,严格进行请示报告,不断加强干部调整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规划,严格控制调整干部数量和批次,坚决杜绝出现一次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或者一定时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情况。
(29)针对“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全区违规兼职干部认真进行核查,分类建立整改清单,逐人制定整改措施,专人负责跟踪落实。二是对全区23名在国有企业违规兼职的人员(包含国拓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5人)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全部免去兼任职务。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兼职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严格按程序审批,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管理兼职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兼职、违规取薪、违规报销。
(30)针对“对下级部门组织人事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带头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针对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干部问题,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有关借调抽调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自查,严格程序操作,严肃清理到位。区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10底全面完成13名借用人员的清理;区住建局完成清理规范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并将内设机构人事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三是针对党委(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党组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1)针对“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不断拓宽人才来源渠道。2020年通过公开考调、公开招录、特殊人才招聘和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方式,招录(聘)104名人才,其中产业发展类34名、城市规划类11名、金融类16名,从源头充实了年轻干部,优化了队伍结构,确保了党的各项事业后继有人。2021年思茅区将继续针对思茅区改革发展需要引进专业人才,不断拓宽、优化我区干部人才的来源和结构。二是及时进行岗位调整。针对巡视反馈任现职时间超过10年的5名干部,思茅区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并结合各部门实际对5名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目前,我区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干部全部进行岗位调整。三是健全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参照《普洱市市管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定期梳理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的时间,积极开展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干部在同一职位交流任职的年限规定,扎实做好干部交流任职工作。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对机关党组建设不重视”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规范运行。按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集中开展党委(党组)工作规则集中修订,推进议事规则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强化党组书记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开展集中学习1次,各部门党委(党组)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分层分类进行学习。区委组织部根据分片联系制度,对11个党(工)委进行全覆盖调研考核,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对57个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督查。二是调整优化部门党组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对全区党组设置情况进行摸底,全面分析领导职数、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方案。四届区委第103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中共普洱市思茅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党组和中共共青团普洱市思茅区委党组,新设中共普洱市思茅区气象局党组;对12个区直部门党组成员职数进行调整,其中9个部门党组成员职数由7名调整为5名,2个区直部门党组成员职数由5名调整为3名,1个区直部门党组成员职数由3名调整为5名。
(33)关于“基层党建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抓实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开展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11个党(工)委进行述职、4个部门党组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区委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对述职的党(工)委书记进行现场点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二是强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按照工委委员挂钩联系党组织制度,全覆盖指导督查所挂联党支部工作,对9个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机关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对倚象镇20个党支部仅有2个报送了述职评议整改清单的问题,镇党委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由镇党委班子挂村领导牵头,及时整改问题。镇纪委对20名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职尽责,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3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和党费管理使用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督查和结果运用。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强化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情况进行时时督查、按月通报,对落实制度不严的及时提醒或约谈。区委组织部按照组工干部分片联系制度,对各党(工)委和基层党组织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落实党内基本制度、市委“1+4+7”基层党建三年规划、基层党建重点项目和党费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把各党(工)委抓党建的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党(工)委书记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压实落细。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牵头对巡视反馈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6家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责令区交运局党支部书记重新上党课,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认真举一反三,抓实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打造模范机关、助推思茅发展中践行使命、担当作为。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及时指导乡(镇、街道)规范设置党费账户,各党(工)委认真开展党费收缴使用业务培训,严格规范管理使用。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方面
1.关于“跟踪督促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35)针对“截至2020年8月,2016年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社会隐性矛盾依然较多’问题中征地拆迁、‘两违’建筑等历史遗留问题均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省审计厅指出的‘思茅区政府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竣工6844套,未办理产权登记6203套’问题,仍有3496套(56%)未办理产权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1098户’问题,仍有443户(40%)未完成”问题。一是压实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理清并推动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强化提醒,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及征拆资金拨付渠道,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和“两违”整治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机关、乡镇(街道)“两违”部门人员、设备。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二是召开思茅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思茅区公租房分配、团租、先租后售及棚户区改造任务和资金拨付等事宜进行研究。区教育体育系统共有保障性住房308套,已完成办理土地使用证;区卫健局针对卫健系统43套公租房无单独土地证导致未办理产权证问题,已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产权证办理专班,推进公租房产权证办理事宜;思茅农场管理局已对接测量单位开展测量53套,积极对接协调规划及产权登记单位,推进产权证办理;曼昔茶场保障房项目145套已完成土地证办理,正在推进保障性住房产权证办理;涉及乡(镇)555套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推进保障性住房产权证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及1132套公租房因土地证抵押在银行,思茅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贷款后,尽快办理产权手续。其余1260套公租房因需云南省农业大学热作学院、市教育系统、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作为主体办理手续,目前正在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接办理流程。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压实责任,要求思茅街道、南屏镇要进一步核实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后续收尾各项工作。目前,未完成的443户中已完成改造任务76户,其余367户已明确具体点位,正在按方案计划加快推进棚改工作。
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36)针对“对省委巡视‘回头看’指出的‘少数部门和单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委于2016年制定措施进行规范,但部分单位仍发生公务接待管理混乱,乱发奖金等违纪违法问题”问题。一是出台《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全程参加指导第十轮巡察反馈和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乡(镇、街道)挂钩领导参加村(社区)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大实地检查、随机抽查、专题调研力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报告,倒逼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加大整改落实追责问责力度,思茅街道纪工委对第十轮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曼窝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社区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区委巡察办在完成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拟定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方案,提出对巡察发现问题突出、巡察整改不到位的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推动问题解决和整改落实。二是对全区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纪律、经费管理、规范津补贴、业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巩固提升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与业务实操能力。三是遵循公务接待“统筹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接待范围、报批程序、接待标准和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有序接待、合规接待、规范接待。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自查整改,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更加规范的标准严格要求,确保公务接待活动按制度办事、按标准执行。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乱发奖金等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思茅区委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区委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区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按照区委打造“普洱茶都·康乐思茅”城市品牌,着力建设世界一流健康养生胜地、全国有机茶产业发展标杆、面向南亚东南亚陆路口岸城市的发展定位,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十四五”规划,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改革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成效体现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2120855;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过街楼44号;电子邮箱:smqwbdyk@163.com。
中共思茅区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