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景洪市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0月2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景洪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
景洪市委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标杆,认真落实省委、州委部署要求,以严实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措施,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整改。为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市委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法规精神,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并对配合好本次巡视工作作了安排。7月30日,在省委第八巡视组正式进驻景洪时,市委主要领导作出“坚决拥护、坚决落实、坚决保障、坚决整改”的郑重表态,进一步统一全市上下思想和行动。10月28日,在收到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10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州委整改要求,部署下一步具体整改工作。12月7日,召开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景洪市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周密安排部署整改落实任务,动员全市上下从严从快从细抓实整改工作。2021年1月22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持续推动真改实改、一体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搭建起“市委统筹、市级领导负责、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单位落实”的整改工作架构。建立健全例会制度、调度机制,牵头单位组织各责任单位每周报告1次整改情况;市级领导召集相关单位每两周召开1次推进会议;市政府每月听取1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整改全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指挥、现场督导,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形成了巡视整改的“雁阵效应”。
(三)压实压细责任高效整改。按照省委州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31项具体问题,市委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11次会议,审定通过《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景洪市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出31项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梳理出113项具体措施,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时间表”,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2021年1月8日、1月30日,市委先后召开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17、119次会议,专门听取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各项工作再加压再推动,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回应、事事能落地。
(四)强化督导追责限时整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基础上组建4个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立体式监督,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开展2轮专项督查,印发3份督办单,高强度督查问效,高标准验收成果,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见效。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巡视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到位、真见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从严从细抓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强,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一是抓学习、强思想。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持续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2020年共召开市委常委会33次、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切实发挥常委班子带学领学作用。巡视整改期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2次专题学习,参学领导干部86人次,撰写发言提纲60篇,带动各级党委(党组)集中学习研讨400余场次。二是抓教育、强党性。持续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整改,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举办科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3期,共540余名领导干部参学,举办职级公务员专题示范班3期,共530余名公务员参学。三是抓载体、强基础。持续推进“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干部在线学习、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学习平台运用,共开展网上理论学习宣传教育70余场,受众达1.5万余人。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始终自觉把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谋划推动,坚持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找思路、找方案,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后出台实施《景洪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景洪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景洪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景洪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景洪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文件,完善生态保护责任体系,细分专题任务、重点任务、具体任务,各部门联动,分类指导,分类推动;全力开展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西双版纳州反馈意见涉及景洪问题整改工作,强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开展毁林种茶专项整治行动,共摸排线索327条,全部办结销号;着力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责任落实,与生态环保工作共同纳入全市综合考评;重点推动环保工程建设,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江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产试运行,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23.13公里全部完成铺设。二是市委召开2次务虚会,科学编制《中共景洪市委关于制定景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民族团结、产业培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推进思路和重点工作,并收集整理出“十四五”项目库,涉及建设项目478个,计划总投资3923.12亿元。三是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稳定,橡胶、茶叶、水果、冬作蔬菜、咖啡、傣药南药等规模化种植和产品初精深加工体系基本建立,区域性冬繁育种基地、大渡岗现代茶叶产业园等项目持续推进,启动实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500万工程,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4家,全国第三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通过验收;推进工业强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6家,1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成长型企业;加快培育夜间经济、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打好绿色发展“三张牌”,“大渡岗世界最大连片茶园一日游”线路入围国家级茶旅线路,以告庄西双景为代表的“夜间经济”连获央视关注,2020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四是持续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2020年实施重点项目167项,年度计划投资251.21亿元,完成投资137.33亿元,投资完成率54.67%,新项目开工48项,开工率73.8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72亩,土地增减挂钩指标723.77亩,供应土地1453.43亩,有效破解项目建设要素制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抗疫特别国债9亿元,有力支持复工复产后的项目推进。2020年末谋划重点建设项目共242项,年度计划投资270.73亿元,其中,竣工项目28项,年度计划投资29.66亿元;在建项目66项,年度计划投资152.63亿元;新开工项目95项,年度计划投资88.44亿元;重点前期项目53项。五是立足区域优势,加大开发开放力度。聚焦国内市场,重点推进电商发展,打造“雨林景洪”区域公共品牌,建成公共服务中心、孵化中心及溯源信息系统平台,创建“景洪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成10个乡(镇)级、60个村级电商服务中心,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57.07亿元,居全省129个县市第2名。聚焦国际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突出“跨境交易集散区、进出口特色精深加工区、专业服务配套区、产城生活片区”4大功能,建设保税物流区、中缅合作飞地产业园、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跨境金融中心等内容,重点打造3平方公里的“勐龙口岸经济区”,景洪至勐龙高速公路已申报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
(3)针对“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组建宣讲团打通基层宣讲“最后一公里”,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授课2100余次,参训人数6.8万人次,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的理念,持续抓好主题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以及10个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二是通过主题教育激发领导干部主动想事、干事、成事的激情,运用主题教育调研成果,研究改进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对主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成绩明显的单位,适当增加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励性名额,加大绩效考核奖励力度,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奋勇向前,切实发挥出表率作用;并注重提升从一线选拔任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2条措施,2020年11月-12月,共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9名,其中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一线干部占55.56%。三是稳步推进农垦改革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完成5个农场企业化改革。四是成立房地产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治理违规宣传、预售等房地产乱象;针对投诉较多的房地产企业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重点监管、实地督察等措施加强管理,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新建商品房价格交易系统网上公示制度,坚决制止房价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正在搭建“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监管平台,实时全程监管商品房地产资金,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九次集中学习,专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邀请云南农业大学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博导李元同志做专题辅导,带头做到学深悟透,用理论指导实践。召开市委常委会调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深刻汲取种茶毁林问题教训,制定下发《景洪市林长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五级包保责任制,与乡镇(街道)、农场签订林长制工作责任状16份,完成全市一山一档103策;下派11个专项工作组对辖区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违法违规情况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制定问题、责任、线索三个清单,梳理形成问题线索327条、图斑308个、面积7694亩,问题线索已全部销号;制定印发《种茶毁林等收回地块植被恢复实施方案》,以珍贵用材林树种、水冬瓜及乡土树种等实施人工造林,收回林地面积5711.2亩,恢复植被6905.4亩。启动古茶园古茶树资源设立标志、查牌、挂牌管理工作,完成景洪市外业调查和表格录入工作,编制《景洪市2019年古茶树(园)资源调查报告》《景洪市古茶树(园)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实施《景洪市侵占林地种茶有偿共管方案(试行)》,截至目前,外业核实面积11470.25亩,签订共管协议319份、共管面积6355.18亩。三是严厉整治大气污染,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冬春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班,制定印发《景洪市今冬明春防治攻坚工作要点》《景洪市冬春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实施“日通报、周例会、月调度”工作机制,系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源头治理,巡视整改期间共处理焚烧垃圾和秸秆93起,清理夜间烧烤607起,下发油烟污染整改通知61份,筹措资金300余万元,建成4个入城车辆冲洗点,最大限度减少城区道路扬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1.05万人次,排查问题清单2667个,下发整改378份,查处660件,罚款321.4万元;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截至目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8%,未发生重度污染天气和严重雾霾情况。
(2)针对“肃清余毒流毒影响思想认识还有偏差”问题
一是深刻汲取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教训,认真落实“八个坚决肃清”,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上彻底肃清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二是在市管干部大调研中同步开展干部监督提醒谈话,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谈话覆盖率达100%。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坚持政治表现“首问”、政治素质专项测评、政治廉洁表现“双鉴定”“双签字”,严把干部政治关,坚决把“两面人”挡在门外,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深刻汲取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教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全面查找管理盲区和漏洞,排查和堵塞信访举报各环节的漏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严控自由裁量权。四是制定《景洪市做好“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工作方案》,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八个肃清”,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收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清廉景洪”建设系列活动,编发《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2020年,组织党员干部到州级警示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35批次1374人次,开办现场法治教学7场105人次,发送廉政短信2018余条,引导和督促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关于“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领导全面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城乡规划不规范”问题
始终坚持规划引领,高位推动,严格规划审批,加快推进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存量建设用地挖掘、人地关系协调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6项前置性专题研究;基础数据整理和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双评估”“双评价”和城镇开发边界初步方案已成型,流沙河、江北片区等4个城市片区控规修编持续加快,规划审批时间久远、片区控规老旧不适应新发展要求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抓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全市11个乡镇(含江北街道)集镇区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湿地、氧化塘),解决了集镇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全市115个自然村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55个自然村建成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8.16%;投资3800余万元完成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连片整治项目2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10个),惠及全市6个乡镇20个行政村4.07万农村人口,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下一步,着力推进市域镇(乡)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是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市642个自然村实现人畜分离,比例达85.15%;682个自然村畜禽粪污入坑,比例达90%;654个自然村畜禽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处理率达86.74%;秸秆综合利用率93%,农田残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得到收集处理率达85%;创新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比武”,打造人居环境示范村48个;完成11个乡镇(含江北街道)省级卫生乡镇创建,48个行政村省级卫生村创建。三是抓实村庄清洁行动,全市累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26.4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6.61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8万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48万吨、村内水塘2479个、村内沟渠4597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24吨,撬动社会投入资金约349.38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效果凸显。
(3)针对“‘两违’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景洪市加快推进“两违”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属地管理、分级处置,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采取“图斑对、动态巡、群众报、督查找”四种方式,有效遏制“两违”增量,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和宜居环境建设。二是大力整治“两违”问题,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共清查出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1815宗75.6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累计查处违法违规建筑存量1476宗73.86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量的98%;依法查处未完成的84宗违法用地存量,其中:完成整改67宗,完善手续10宗,下发决定书7宗(待法定期限满后强制执行);累计查处违建“两瓦”2717户29.81万平方米。三是运用“报、台、网、微”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持续推进雨林金湾别墅A区的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及时跟进开展责令整改和约谈工作,以高压态势抓实公职人员整改。截至目前,涉及加建的公职人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4)针对“推进深化改革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印发《关于加快景洪市党政机构涉改部门职责交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职责移交清查工作;印发《关于报送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运行情况的通知》,再次对职能职责进行梳理,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融合”到产生“化学反应”,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制定《景洪市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未完成部分)的实施方案》《景洪市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移交方案》,截至目前,受理林权登记18宗,已完成权籍调查1宗、档案收集及数据整合10宗。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各项改革决策部署,巡视整改期间,组织召开4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3份改革文件。
4.关于“风险防范化解存在隐患”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府负债高,偿债压力大”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足额落实限额内政府债务偿债资金来源,将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放在第一位,2020年初将到期本息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现已全部按时偿还。二是通过预算资金安排、核销化解等方式,成功化解隐性债务,超额完成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指标任务。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清偿任务。2021年将继续按照计划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严守风险防控底线。
(2)针对“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房地产项目开发监管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服从的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立案调查,在景洪市主流媒体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同时列入企业失信记录。三是对房地产售楼部开展专项检查53家次、房地产中介机构86家次,共检查出房地产市场违规经营13起。其中,行政立案查处3起,约谈相关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10起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加大“五证不全”现象处罚力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决策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景洪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景洪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议和重大专项规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等事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委常委会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完善建设项目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招投标程序,压实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二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要求,2020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决议重大事项150项。
(2)针对“巡察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19日,市委主要领导、市纪委监委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中央第六巡视指导督导组关于巡视工作专题培训,充分借鉴中央第六巡视指导督导组的经验做法,全面提高巡察专业水平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推动景洪巡察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和人员管理,完成对巡察人才库人选的初步筛选,在现有3个专职巡察组的基础上,已报请州级成立第四巡察组,着力解决巡察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坚持和完善市级分管联系领导参与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市级分管联系领导“一岗双责”,严格审核把关被巡察单位“一方案两报告”,全程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制定出台《景洪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级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巡察整改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四是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充分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对7个市直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通过“回头看”对被巡察单位再监督再检查,提升巡察“后半篇文章”质效。五是制定出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7个清单;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挂钩23个基层党建联系点,270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566个党建联系点;确定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创新示范项目32个,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先后开展3轮市级基层党建综合督查调研,查摆整顿活动场所突出问题726个,黄牌警告存在突出问题党组织27个,处置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342人、追究责任23人。
2.关于“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纪委监委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召开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岗位提出贯彻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对纪检监察系统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是全面提高政治素养,把全会精神融入纪委监委业务工作中,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学习《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业务法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举办案例分析会2期,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分析总结能力。三是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职情况的监督,对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到位的行为坚决纠正。针对近三年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案件大起底,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复查,持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2017年以来,反映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线索24件,其中:予以了结11件,谈话提醒5人,问责7人,行政撤职1人。另外,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市监委委员在处置专案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已由市监委对其给予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问题排查处置机制,明确排查范围,严格规范程序,建立问题线索“三级排查”机制,集体研究确定最终处置方式,切实做到层层把关,问题线索排查处置质效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以纪法为准绳,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工作在审核把关方面的精准思维,对市纪委市监委自办案件和乡镇(街道)、农场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和党委(党组)案件均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审理。三是充分发挥“末梢引领前沿”功能。市纪委市监委对内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和标准,制定统一文书模板,严格做好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对外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有效合力。四是定期做好案件复盘。严格对市纪委市监委自办案件和乡镇(街道)、农场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和党委(党组)案件归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回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五是进一步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对2020年以来办结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处分决定执行、级别与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和津补贴发放等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党纪政纪处分案件和问责案件开展质量专项检查,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涉及案件82件100人。在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过程中,研究制定《景洪市纪委市监委案件质量专项检查量化表》,进一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的程序,提高案件审查调查质量。
(3)针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有差距”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统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二是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2020年,共接收信访举报449件;受理各类问题线索155件;立案114件1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人次(双处分13人),留置14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三是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8人次,占50%;第二种形态65人次,占33.2%;第三种形态25人次,占12.8%;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4.1%。四是完善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结合执纪问责发现的问题,精准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14份,指导案发单位和权力集中部门举一反三,推动监督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廉洁从政有隐患”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橄榄坝水电站项目自2009年封库以来久未启动,库区103户居民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问题。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民意调查和实物指标调查复核工作,夯实搬迁基础。市委书记主持召开橄榄坝库区移民安置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专班工作汇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详细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制定印发《橄榄坝库区职工危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橄榄坝库区职工危房问题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整改项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保障组、征地拆迁组、督查工作组4个小组,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快速度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315户793人职工居民户型选购签订工作;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初步确定EPC工程承包合同。正稳步推进环评、交通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预审、项目选址、林地转建设用地等审批工作,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安置房建设,满足搬迁入住要求,2022年春节前完成搬迁入住工作。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2020年元旦、州庆、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2020年清明节、泼水节、五一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持续整治“怕拖散浮庸”等作风顽疾。2020年,市纪委市监委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共组成明察暗访组219个,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1666家(次)。二是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2020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4件35人、2家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4人双处分),问责5人、2家单位,通报典型问题5批次20起32人和2家单位。
(3)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有隐患”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对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条块进行讨论、定级、评估,研究制定防控举措,有效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内部防控机制和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行“个人岗位和内部机构”双排查,逐一查找廉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紧抓实,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把权力放于监督之中,把腐败杜绝在监督之中。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部分决策不合规”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大事项未提交市委研究”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按照市委工作规则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要求,2020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决议重大事项150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报批程序,配套建立《景洪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景洪市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景洪市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等制度,有效杜绝因决策失误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情况。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2020年12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情况开展调研督查,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强化被监督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2)针对“项目决策不科学”问题
一是强化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次。二是严格执行《景洪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程序》,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均按照项目包装、考察企业、确定合作意向、相关部门评审、法律顾问审查、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审定程序引进落户,同时严把技术审查关尤其是规范规划审批,依法开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128份,组织规划控制指标论证28个,完成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评审36个,开具建筑民族特色化审查意见书51份,完成项目规划验收24个。
2.关于“落实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问题
一是从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把准精神实质,重要人事任免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巡视整改期间,共提交常委会研究有关人事问题2次,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坚决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二是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28名国营农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进行充分酝酿,并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全面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管等工作,2021年1月15日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审定通过《景洪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2)针对“发挥民族干部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巡视整改期间,共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7名,其中知晓本民族语言的干部6名,能熟练掌握运用本民族语言的占50%,并有计划地将少数民族干部选派到有本民族语言的乡镇工作,促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基层工作中学习和运用本民族语言。二是发挥党校教育培训基地作用,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业务培训等课程。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工程”,重点聚焦我市世居少数民族干部,严格甄选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纳入“雨林狮子工程”,结合平时跟踪考察、年末重点考察,全程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实绩、政德情况和社会评价,确保“优进劣出”,督促少数民族年轻干部敢闯敢拼,创造实绩,严格自律,深入“五个一批”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在实践中压担子、促成长。2020年,举办主体班5个班次8期,参训学员2178人次;专题班7个班次10期,参训学员1026人次;联合办班8期,参训人员711人次,参训的少数民族占比高达60%。
(3)针对“清理干部在企业兼职不彻底”问题
一是对市管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共排查出29名市管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其中:涉及农垦改革4名,供销社改革3名,其他22名。二是下发《中共景洪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整改通知》,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户企业13名行政人员以及排查出的29名市管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制定出台《景洪市公务员到市属国有企业交流任职实施办法(试行)》,畅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任职渠道,健全完善党政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之间的健康循环交流机制,并建立交流任职期满调任领导职务、激励奖励、纠错容错机制,从政策方面为交流任职人员保驾护航,鼓励全市公务员到市属国有企业交流任职,激励交流任职人员大胆干事创业。
(4)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仍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要求,按时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由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认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2020年没有出现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二是持续做好培训、测试等工作,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部署暨培训会议,对填报对象进行培训、测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深对“两个办法”的理解。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务工作不严实”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党的政治建设标准和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云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试行)》,把干部政治素质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评价内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先后完成对554名市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考核和52名拟提拔、进一步使用、试用期满转正干部的政治素质考察。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备案管理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2020年,全市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120次、主题党日129次,开展谈心谈话250人次。三是选优配强组织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务工作者,组织召开组织委员工作例会,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完成全市党务工作者每年不低于56学时的全覆盖培训,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支部工作条例、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等内容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压实普文镇、嘎洒镇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定期报送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2)针对“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以推进农村“领头雁”培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打击走私、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理论中心组等形式,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等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把握,切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组织引领保护森林资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市共有1216个党组织、13358名党员、5994名群众参加;做好“党建+”融合文章,围绕提升人居环境、河长制、“三城联创”等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共同开展河道清理、杂草清除等环境卫生整治工作383次;全市共建立各类基层治理机制226个。三是把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开展3期村(社区、生产队)党组织书记轮训,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中心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森林资源保护、扫黑除恶、打击走私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3)针对“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市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费使用范围,明确审批权限及审批人,认真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及程序。二是继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规定除流动党员和工作地点不固定、在外出差较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市委组织部已将违规使用党支部党费支付的过路费、平台驾驶员补助和伙食费536元全部收回入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17年至2020年8月的项目审计共发现问题41项,未完成整改17项”问题
再次组织审计及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及办法,压实整改责任,逐项对照采取17项具体措施,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3项,正在整改3项,其余1项为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共享问题,各相关系统均由省级开发,市级只有使用权限,需由省级层面进行整合。
2.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全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4个、转办件101件,截至2020年8月,仍有5个问题、2件转办件未完成整改”问题
制定《景洪市中央、省环保督查及“回头看”未完成问题清零行动工作方案》,逐项对照采取4项具体措施,实行目标倒逼、任务倒排,实行周监控、月通报。截止到2020年1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已报请上级验收。
三、强化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整改,全面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景洪市将严格落实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整改自觉、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以巡视整改引领和促进发展,向省委、州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在全面整改上持续发力。突出责任落实,紧盯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当下改”的不反弹,“长久立”的立起来,“正在做”的按时间节点完成,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在完善机制上持续发力。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注重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三)在巩固拓展上持续发力。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外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世界旅游名城”目标定位,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年”,重点实施“八大提升行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585703;地址:嘎兰中路53号;电子邮箱:zgjhswdcs@163.com。
中共景洪市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