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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勒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6 08:20:18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弥勒市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弥勒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从严从实推动整改。自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弥勒市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市委及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并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市委常委班子及相关市级领导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所有问题全整改、整改要求全落实。30家牵头部门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深刻检视检查,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中共弥勒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找存在问题、对照检查等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和要求。于2021年1月23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认账”、全面“查账”、严肃“清账”,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见实见效、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进度。建立问题“一周一报”和“销号落实”制度,做到交账不“销账”,市领导每周审阅《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弥勒市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核实核查,并持续跟踪督查,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根源,研究制定基础性、管长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则17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推动工作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宣传不深入”问题,弥勒市委严格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弥勒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方案》等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8次841人次,指导全市各党委(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560次5411人次,并督促各乡镇、部门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践实训示范基地”“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等理论宣传阵地,通过面对面宣讲、双语宣讲、广播宣讲、文艺宣讲等方式,举办各类宣讲活动2713场次,受众51.2万人次,进一步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响应、全民参与”的常态化宣传机制。

(2)针对“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弥勒市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强化工作的部署和落实。2020年计划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233项,其中:竣工项目43项,在建项目45项,新开工项目94项,前期项目51项;共梳理储备“十四五”规划项目981项,总投资4621.11亿元。严格落实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定期分析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有力推动项目进展。针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弥勒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规划设计变更为弥勒市中山路南延长线建设项目,项目为主城区连接高铁站区域的城市市政道路,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正在按照“组建工作专班、做好项目清算、同步开展谈判、强化法律保障、加快项目变更、做到问题清零、坚持一事一议”7个具体要求有序推进。针对市人民医院项目,按照《红河州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已完成医院主体工程及门急诊医技楼砖砌体、屋面防水、91%外窗安装、52%外墙漆粉刷、12%室外绿化和住院楼砖砌体、62%外窗安装等工程建设,完成投资约10亿元,2021年预计投入使用500个床位。目前,市人民医院已招聘引进101名医疗人员,2021年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中级职称以上医疗人才60名。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谋划推动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主动融入省、州发展大局不够”问题,弥勒市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两个大局”下辨大势、找方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结合弥勒实际把握新发展阶段,放眼全州、全省、全国发展大局,跳出弥勒看弥勒,科学分析弥勒的优势条件和短板弱项,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的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紧密对接省、州“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以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为引领,科学确定弥勒“十四五”规划和到203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印发《中共弥勒市委关于制定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成功引进山东金锣、广州温氏、百源、广州江楠、融创中国、山东天同、浙江红狮、华润圣火等一批知名企业落地弥勒。2020年,完成新招商引资国内经济合作项目34个,完成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14个,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7个,均超额完成任务;申报招商引资国内经济合作项目58个,结转及在建项目24个,新增上报项目34个;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6.49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1.42%,同比增长0.3%;弥勒工业园区纳入统计企业48户,从业人员6329人,完成工业总产值80.4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72.75亿元。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累计投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7亿元,2020年,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完成工业总产值14.7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35.4%。红河弥勒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作为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前批次项目报送省发改委,申报资金10亿元。

(4)针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扎实”问题,2021年1月,弥勒市荣获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全市“美丽乡村”正有序推进,各乡镇围绕村组短板和弱项组织提升和改造。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全部完工。2020年11月20日,举行了民族团结活动月暨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订仪式,目前,我市签约参与人数24168人,参与签约人数排名全州第三。草拟完成《弥勒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的实施方案》。红河州财政局下达弥勒市2021年民族团结示范项目200万元。

(5)针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韧劲不足”问题,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全面取缔非法土瓦窑。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已取缔非法土瓦窑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已经取缔的122座非法土瓦窑强化后期管理,严防取缔后非法土瓦窑死灰复燃。二是全面淘汰落后砖瓦行业。做好烧结砖瓦的转型升级,印发《弥勒市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列入转型升级的5户砖厂企业通过整改,已更新和配备新设备,办理完成环保、安评、水保等手续。三是强化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执法、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等活动。2020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2起,实施行政处罚34起。四是着力提升森林管护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好《弥勒市森林督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改变用途的林地在时限要求内清查、清退并恢复植被或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对涉林案件进行依法查处、通报曝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积极营造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弥勒市森林督查工作给予表扬通报(国林云监〔2020〕2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司解除云南省弥勒市林地区域性限批(资综函〔2020〕17号)。五是强化巡查河道和规范管理。巡视期间至今,沿南盘江弥勒段开展河道采砂巡查9次,巡查河道长49.6公里,发现非法采砂点3个,已责令全部关停。2020年10月20日,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盘江弥勒段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69号),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依法开展违法地热水开采井执法封闭工作,封填无证地热水井48眼。同步推进地热水资源专项整治、梅花温泉片区主体街区提升改造。目前,2个地热水集中供水点水厂设施建设正在推进,已完成地热水资源专项调查规划编制、取得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投资备案证。

3.关于“统揽全局不够,推动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发展不平衡”问题,一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弥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贯彻落实,稳步推进新哨夸竹、西三蚂蚁两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及小太平村、花口、棠梨树、大龙铺等四个自然村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完成全市12个乡镇128个村委会(社区)1066个村(居)民小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0年弥勒市被列为受通报表扬的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之一。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组1244个,农村集体资产总额25.93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551.26万亩,经营性资产股权设置及量化的村组222个,被列为全国第四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单位。强化农业产业培植,做强做大农业绿色产业,印发实施《弥勒市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2020年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6644人。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印发《弥勒市美丽乡村创建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村所在地公厕覆盖率达100%。2020年至2023年全市拟创建400个美丽乡村,2020年已公示省评美丽乡村10个,完成州评美丽乡村100个申报工作,州级已于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完成实地核查工作。二是加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和达标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有9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6家达到省级甲等标准;市妇幼保健院于2020年12月通过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估验收;市中医医院通过云南省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验收;2020年12月30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微医集团三方就在弥勒打造微医集团滇南互联网总医院达成共识,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加大智慧医疗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有效控费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市内就诊率。全面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从2021年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州内异地就医由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和费用拨付。

(7)针对“经济增长动力不足”问题,一是强化项目投资拉动。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工作,2020年谋划储备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共计233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4个,纳入统计被省州认可的投资项目共393个。2020年上半年,我市投资增速呈现“扭负为正”的回升势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8.32亿元,同比增长11.4%。二是全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弥勒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272.1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完成167.64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烟草工业增加值138.76亿元,同比增长0.5%;非烟工业增加值28.88亿元,同比增长0.4%,实现非烟工业增长扭负为正。三是着力化解政府性存量债务。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制定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专债资金支出进度报送制度,开展专项核查;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全面盘清债务底数,制定化解措施及时间表,目前,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55万元,化解隐性债务5.84亿元。

(8)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一是持续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11月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科学谋划2021年产业项目,调整后项目库规模为42196.3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规模为20516.08万元,占总规模数的48.6%。全市东西两山乡镇2020年产业入库项目143个,投资12017.23万元,占比达58.6%。认真谋划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2021年1月14日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弥财发〔2021〕6号),将6385万元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强化新型经营主体联结,实现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1035户42157人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强化产业支撑,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544.43万元,在12个乡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60个。强化技术指导,2020年深入12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技术指导35次,对历年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抓实“一村一品”产业推动,建成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产业基地共40个,引导全市107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加快补齐东西两山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东山镇自然能提水二期工程三棵树坝塘于2020年11月5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0万元。纳入云南省2020年第四批重点水网工程集中开工项目的弥泸灌区工程于2020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第五批的龙泉水库工程于2020年12月22日开工建设。针对部分村组存在季节性缺水风险问题,全市12个乡镇制定“一村一策”供水应急预案1088个,方案明确贫困人口每人每天35升最低保障供水量备用水源点、拉水方式。针对2020年旱情,启动88个村小组供水应急预案,累计送水量达20200余立方米。结合弥勒水窖村占比大的情况,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上报省水利厅。截至目前,167个未通自来水的纯水窖村,通过实施农村人饮工程,东山镇铺龙村、朋普镇石板沟村等54个村小组已通自来水。

(9)针对“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问题,一是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严厉整治不正之风,结合巡察、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行为。调整充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行政权力事项调整,2020年共调整279项,其中取消事项47项,合并实施事项161项,承接和属地化管理事项69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2项。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承接并指派、完善实施主体的事项数1119个,事项指派率100%。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稳步推进。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及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弥勒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存在问题和责任清单》,分解整改任务,目前,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存在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53户规模以上企业复产51户,复产率96.23%;92个在建项目复工92个,复工率100%。全市个体工商户35929户,恢复经营35003户,恢复率达97.42%。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442亿元,同比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7%。三是督促按期支付医保资金。严格执行《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建立财政、税务和医保部门联席会议机制,2020年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缴清2020年度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已将个人账户金额拨至12月份。目前,还有18家参保企业未完成2020年1至12月缴费,欠缴费用147.64万元,将持续跟进督促未缴企业缴拨。

(10)针对“社会治理和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弥勒市一是加强线索核查,全面提升线索核实率、完结率、成案率。2020年,完成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平台内879条举报线索核查,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3个,完成“黑恶案件清零”目标;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及《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通知》,纪委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召开案件分析会议4次,召开沟通会商会议47次,对问题线索回溯复盘,起底深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55人次,涉黑涉恶腐败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二是加强安保维稳,维护社会秩序。2020年,查获吸毒人员286人,全市脱管失控人员已全部清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完成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的71件信访件(其中涉法涉诉类17件)办理。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2020年12月召开两次棚户区改造相关问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巨人公司涉及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解决时限。督促鹏高置业公司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并及时兑付回迁户临时安置过渡费。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棚改的积极性和执行拆迁安置法规政策的自觉性,项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对民主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未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被征收户继续开展入户宣传。做好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被征收户依法征收工作。四是突出综合施策,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成立弥勒市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弥勒市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整改方案》,从加强宣传引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社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据省委平安云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0年弥勒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率95.42%,比2019年的95.11%提升0.31个百分点;全州排名第6位,比2019年的第9位上升3位;全省排名第78位,比2019年的第82位上升4位。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链条未层层压实”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修改完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与全市76个单位逐一签订,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内制发《市委班子成员落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弥勒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等文件,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分管联系部门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对2020年开展反腐败工作情况和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审查起诉和审判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市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与执纪执法等有关部门之间干部监管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注重强化组织部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与干部日常管理深度融合,通过干部考察考核、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醒函询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对72人开展提醒谈话,函询217人。积极开展弥勒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开设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完成科级领导全员轮训。

(12)针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从严正风肃纪,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8月20日制定印发《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治范围及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成立弥勒市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自查,作出“零报告”承诺2253人。二是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当好监督“哨兵”。围绕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

(13)针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基层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问题,一是压实从严治党责任。组织12个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及6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召开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提高监督执纪效能。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细抓常,提高监督效能,把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实效化。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62人次。三是强化执纪审查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四是严查违纪违法行为。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健全党内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19条,立案189件,结案1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2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人;综合运用调查措施1227次,给予党纪处分188人,给予政务处分57人;通报曝光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32批次85起79人17个单位,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五是强化村组干部监管。认真执行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切实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作用,加大对村组干部监督管理。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对部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六是夯实培训教育基础。2020年10月21日,下发工作提醒,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2020年11月29日,下发《关于云岭先锋APP11月份组织生活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12家党(工)委进行通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普玉忠、霍松抗疫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学习先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1次、开展“主题党日”1017次、“三会一课”1116次、召开交流研讨会409次、撰写心得体会287篇,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

(14)针对“巡察质效不高。聚焦政治巡察不够,部分巡察报告、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质量不高”问题,一是提高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对标看齐,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二是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式。市委巡察组在十二轮、十三轮巡察过程中,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创新巡察方法,运用“望闻问切”中医疗法,对被巡察单位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政治体检,达到了“专严高细”政治体检巡察效果。两轮巡察共发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32个,问题线索4条,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是坚定不移推动巡察纵深发展。灵活运用多种巡察方式。在十三轮巡察中,统筹运用巡察“回头看”方式对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供销社6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在巡察过程中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全面聚焦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市重点工作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政治体检”,共发现各类问题43个,问题线索1条。四是多措并举确保巡察实效。采取自学+培训方式,保证市委每轮巡察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建立“一训一会诊”制度。在巡察前,针对巡察量身定制培训套餐,开展巡前培训;巡察结束后,组织开展巡后会诊,由巡察办综合会诊情况,形成综合报告,分发给各巡察组作为日后开展巡察的参考依据。五是“实战练兵”提升巡察能力。2020年12月17日州委启动第十三轮巡察,市委巡察办主任亲自带队,巡察机构3名同志参加巡察,促进巡察干部能力素质双提升,不断提高巡察政治站位。

2.关于“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监督震慑效应未充分显现”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监督不聚焦”问题,一是抓实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红顶协会”问题“以案促改”、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脱贫攻坚涉及云南省有关地区及单位的问题”、换届选举等监督检查工作,对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进行专项蹲点。2020年累计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4件(含2019年结转5件),已查处143件,正在办理1件,处理责任人176人。二是抓实政治监督。推进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实群防群控和网格化管理,抓好源头管控,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挂牌作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批次14起11人4单位。三是抓实纪检监察基层建设。制定《弥勒市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轮训工作办法》,探索建立以7个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为轮训基地,从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或机关干部中抽调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战轮训”,共轮训4期22人。有效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强化对乡镇纪委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察室+村(社区)监察联络站+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作用。

(16)针对“执纪不规范”问题,一是抓实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补短板,强能力,不断做实做深监督第一职责。二是严格执纪执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有效问责,把依纪依规要求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关于个别市委候补委员处分未报上级纪委批复就先行处分的问题,市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该问题于2019年6月被上级纪委进行纠正,相关承办人员被责令做出书面检讨且该问题在全州纪检监察视频会议上进行通报。

(17)针对“执纪不精准”问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手段,深入学习运用案件问题线索所涉及的财会账务、工程审计等各项专业知识,健全完善办案工作制度,把依纪依法依规要求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加强与上级纪委沟通交流学习,积极探索以案代训、联合办案等措施,加强对各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能力。

(18)针对“以会传会、以文件落实文件依然突出”问题,一是大力控文减会,改进文风会风。坚决贯彻《弥勒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整治措施》通知要求,严格落实2020年文件数量减少9%的硬要求、硬指标,进一步减少会议数量,严控会议规模。2020年,市级各纳统部门制发的文件数量为782件,为全年计划限额的62.11%。市级各纳统部门召开的会议数量为156次,为全年计划限额的62.15%。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市级各纳统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为21项,为全年计划限额的43.75%。统筹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活动,避免重复扎堆调研同类课题,提炼好调研成果。二是提高发文质量,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执行2020年2月1日弥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指挥调度要再规范”决定精神,统一疫情防控文件下发和通知、公告对外发布,规范疫情防控相关数据填报程序,加强日常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坚决杜绝同一类型数据要求相关部门反复上报的现象。

(19)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聚焦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实现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着力整治文山会海问题,严把文件数量、质量,严控会议数量、时间和大型活动规模,运用视频会议改进会议形式,切实提升会议实效,文件、会议数量同比持续下降。2020年,查处并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7批次12起6人6单位。开展“低级红”“高级黑”四风整治工作,明确3方面12个整治重点,未发现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的典型案例。二是抓实专项资金问题整改。积极支持市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力,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根本要求,做好审计项目统筹,将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纳入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紧盯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民生工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违规、违法行政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20)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管控不力”问题,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加强窗口队伍建设,进行廉政提醒,依法依规加强行政审核和项目监管。加强施工许可审批,2020年依法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9个。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对重点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指导建设单位使用“工建系统”进行申报,提高办理进度。三是强化案件查办。摸清市域内“未批先建”项目清单,2020年共立案查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件30起,处罚责任主体单位30家,共处罚金76.47万元。四是紧盯问题整改进度。坚持“一类一策、一宗一策,一地一措施、一地一时限”的原则,从严从快坚决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成立了卫片执法查处整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快问题整改,问题存量正逐步消化。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开展耕地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进一步督促各级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21)针对“依法行政意识不浓,存在借集体决策名义违规借贷集体资金的现象”问题,加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力度,2020年9月举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法制审核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8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6家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查备案,做好执法人员换证考试工作。落实借款单位主体责任。对全市预算单位进行绩效管理培训、部门预算编制及财政决算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全体财政人员财经法规知识储备,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情况发生,督促各借款单位及时偿还借贷资金。

(22)针对“部分单位和人员廉洁意识淡薄”问题,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市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综合运用“蹲点式”、“体验式”、“推磨式”、“点穴式”等多种监督方式,深挖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2020年,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人,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17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8批次23起21人10个单位。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制定印发《弥勒市审计局审计外勤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整治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结合州审计机关专项财务检查及市审计局对审计外勤经费报销情况开展的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严格依法纳税,建立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确保国有资产流动、重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保值增值。经清查,2019年市农投公司产生的土地使用税滞纳金达139.67万元,已于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2月17日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清缴。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明晰”问题,一是完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目前已审核发文。二是凡属重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三是重大议题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之间充分沟通酝酿,重要情况在专题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常委会、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三重一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公示政府文件、政府常务会议、公示公告等政府重大决策事项250项。收到州政府统一信箱转办件370件,办结361件,在办9件。

(24)针对“民主决策氛围不浓,班子成员‘一盘棋’思想树得不牢,主动参与全局工作谋划思考不深,市委常委会决策讨论氛围不浓,班子成员大多发表‘同意’或‘无意见’”问题,弥勒市委坚决维护民主集中制的权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班子民主监督。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市委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升班子成员民主素养。坚持重大事项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弥勒各项政策举措的正确制定和高效执行。对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发言认真记录,按相关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25)针对“基层党政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基层党政班子议事决策程序。督促全市12个乡镇制定出台党政班子议事规则程序及“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决策方案,党政班子及主要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同时,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规范议事决策,制定了议事决策制度。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把单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规范党政班子议事决策等内容列入考核检查。

2.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相关政策不严,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执行干部有关政策规定不严”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采取自行清理和组织清理相结合、原单位报告与督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清理清退工作。截至2020年8月18日,弥勒市32名从乡镇借调人员已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27)针对“执行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市管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制定下发《弥勒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选用市管企业干部,相关程序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完善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弥勒两家市管企业干部均已按照《弥勒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配干部,截至目前已配备干部11名。二是加强干部文书档案管理。2020年9月起,对近年来选拔任用台账进行回头看,重新审核相关材料,对差缺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制,并长期坚持。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不扩大不缩小试用期干部适用范围,2020年调整6批次干部,对涉及试用期干部均严格运用管理,并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考察。

(28)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认真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要求及规定,严格抓好市管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监督管理。

(29)针对“未严格按照编制配备人员”问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红河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梳理全市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空编情况,加强对市人大、市政协行政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的管理,按整改消化方案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所人员调整方案,通过调整充实工作人员、招录或调动等方式逐步充实自然资源所人员。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30)针对“党建基础不扎实”问题,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召开二届市委第124次常委(扩大)会议,开展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倒逼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及时督促巡检司镇党委认真核实整改。结合开展2020年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及时对排查整顿中发现问题的党员和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三是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4+N”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着力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截至目前,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0591次,召开“三会一课”30543次,领导干部讲党课7625次。四是及时提醒督促。充分利用“智慧党建”大数据系统,对全市各党(工)委、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适时提醒督促。2020年,向党组织书记、APP管理员发出预警消息5000余条。

(31)针对“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表率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完成8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选优配强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养村级后备力量810人,回引优秀人才33名。二是加强村组干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村组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严肃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作用,坚决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三是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先后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32期,培训普通党员8500余人,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四是强化线索排查力度。2020年11月23日,在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会议上提出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进行充分的交流排查,以防遗漏。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复盘,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对自办案件进行自盘,未发现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

(32)针对“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不强”问题,一是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市级考核验收的通知》,对全市2020年申报规范化创建的党组织全覆盖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全市1724个党支部实现100%达标。二是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持续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推进基层干部年轻化。目前,当选的149名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中45岁以下73名,占比49%;大专及以上学历55名,占比37%。三是持续抓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农村优秀人才摸排工作,建立农村优秀人才信息库,持续培养“明白人、带头人”1641人。四是深入实施“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工程。认真做好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规划、项目储备工作,向州级申报集体经济项目20个,积极发挥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辐射带动发展作用。

(四)关于“对上轮巡视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持续巩固整改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33)关于“2015年,省委巡视组反馈弥勒市存在四个方面11个问题,弥勒市对有关问题整改未建立有针对性长效机制,整改成效有差距。如上轮巡视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讨论不充分等问题,目前仍不同程度有所表现”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高度重视历次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建立整改责任制和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完善常效机制,制定下发并严格落实《弥勒市进一步规范巡察反馈和整改监督工作办法》。二是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弥勒实际于2018年5月10日制定下发《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弥勒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委带头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并督促好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2.关于“对审计指出有关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34)关于“红河州审计局2019年以来审计指出的4个项目中的10个问题尚在整改。对弥勒市审计局审计指出的2010年市财政补助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项目资金1.91亿元未专款专用问题未进行整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州审计局2019年以来审计指出的4个项目中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其他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时限要求,有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三、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及时对相关重大工作部署进行研究谋划。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遗补漏,防止出现反弹;对持续整改和正在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放手,盯住落实,直至见到成效。及时把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推动建章立制,持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四是突出成果转化,加快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弥勒加快建设成红河北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滇中绿色发展强市、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6387782;联系地址:红河州弥勒市行政中心1-53室;电子邮箱:mlshaogw@126.com。

中共弥勒市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