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盘龙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盘龙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任副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先后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盘龙区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全力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9次区委常委会,分口听取牵头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巡视期间信访举报36件,巡视反馈交办问题线索6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分2人、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
(三)细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5个问题,一项一项拉单子、一条一条定措施,研究细化167项具体整改举措,形成《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盘龙区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领导、责任领导、主责部门、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时限。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任务亲自安排、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并牵头负责64个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整改。
(四)健全推进机制,长效整改落实。建立完善会议推进、定期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源头治理、长效整改,切实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力度,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务求在根子上去除“病灶”,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延伸,确保巡视整改落深、落细、落实。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区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浮于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组织学习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0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1次,其中自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共组织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印发《关于印发〈盘龙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使用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使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固本培元。二是健全区委理论学习制度。完善《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及要求,及时完善学习记录和交流发言档案,强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设置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提高区委班子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规范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研究建立《加强和改进盘龙区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盘龙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和提高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督促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分别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
(2)针对“贯彻措施空泛虚化”问题。一是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教育。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工作方案》《盘龙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宣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建“区委宣讲团”“青年宣讲团”“普法讲师团”“文艺宣讲团”等宣传宣讲队伍,围绕重大主题开展分众化宣传宣讲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二是统筹谋划水源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科学编制《盘龙区“十四五”松华坝水源区保护和发展规划》《盘龙区“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盘龙区“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盘龙区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通过规划引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源保护、乡村振兴等结合起来,在确保“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防线稳固的同时兼顾水源区的发展。制定《盘龙区生态农业发展扶持补助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积极探索水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加快土地有序流转,在水源区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芸岭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汇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水源区土地约3600亩,2家企业向当地农户提供就业岗位约500人,“芸岭鲜生牌有机甜脆玉米”获云南省“10大名菜”称号,并获1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工程,抓实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有效促进水源地农村劳动力就业。2020年共完成引导性培训3000人,实现转移就业4312人(其中建档立卡373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6745.07万元。
2.关于“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意识树得不牢”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区委班子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迅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同时及时补学了省委实施意见,从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入手,强化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研究细化加强政治建设措施。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盘龙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清单》,分层分类明确了工作任务,从坚定政治信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等方面入手,压实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政治责任。
(2)针对“民主生活会战斗性不强”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制定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方案,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审核制度,对班子成员个人批评意见清单进行了审核把关,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返工重写。严格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二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召开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个人批评意见清单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主动亮明缺点、暴露短处,认真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对区委主要领导提出批评意见19条,其他班子成员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33条,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和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精心准备、认真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区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要求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检查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严把材料质量关,确保会议全过程从严、从实、从细。1月24日,相关市委领导到会进行指导,会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了班子“6个方面”存在的20个具体问题,深入分析了产生问题的“4个方面”原因,提出了“6个方面”22条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80条,其中对区委主要领导提出批评意见20条。市委领导对区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
(3)针对“选人用人未突出政治标准”问题。一是实现干部政治素质测评全覆盖。对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进行全覆盖政治测评。二是将政治素质测评延伸至试用期干部范围。在2020年11月以后的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中加入政治素质测评内容。三是将政治素质测评延伸至干部年度考核。在2020年度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中,取消政治素质测评情况较差的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力,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措施不精准”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整理汇编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复工复产措施”“稳增长措施”等政策文件,印发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开展广泛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掌握和享受“省22条”“市20条”“区24条”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认真执行《盘龙区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复工复产的15条措施》,全面兑现涉企扶持补助资金,持续落实好减免区属国有房屋租金、简化办事手续、提升企业服务等措施。2020年,共兑现区级各类奖励扶持资金4014.42万元,为承租区属国有经营用房的61户中小微企业及345户个体工商户免除租金1588.59万元,全区共减、免、返社保费11亿余元,发放就业、失业补助3.02亿元。三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省、市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文件和《盘龙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帮助企业获得“财园助企贷”2830万元,促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地落实。
(2)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房地产支撑”问题。一是坚持以新发展理念谋划盘龙发展坐标。制定《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关于制定盘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盘龙区未来发展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具有盘龙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攻方向,培育壮大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三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生命科技产业”,巩固提升楼宇(总部)经济、文旅经济、数字经济“三大特色经济”,着力培育康养、商务会展、都市现代工业、高原有机现代农业等“增长新动能”,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认真落实《盘龙区关于加快楼宇(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盘龙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切实兑现楼宇(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2020年第三产业占比达78.1%,荣获“2020年中国楼宇经济领军发展城区奖”。二是持续优化投资结构。高质量谋划全区“十四五”重点项目,精心编制2021年度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主动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及地方政府专债,目前已申报2021年专债项目13个、总投资233.14亿元、申报资金23.2亿元;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8个、总投资23.31亿元、申报资金6.23亿元。
(3)针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不扎实,执行水源区保护法规不严格”问题。一是强化生态保护政策宣传引导。扎实抓好《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等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向水源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0余份,水源保护工作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二是强力整治违规占用“农改林”问题。全面完成“农改林”勘测工作,“一户一档”对违规占用“农改林”情况再次调查核实,“一宗一策”开展整治,坚决杜绝新增违规占用问题。编制《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农改林”生态修复(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兑付实施细则》,明确“农改林”日常管护、专业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农改林”的生态净化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印发《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认真落实《盘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4个涉农街道新建修缮110座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均达100%,水源区河道年均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四是严格落实水源保护监管责任。制定《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负面清单》《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方案》《盘龙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盘龙区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并公布水源保护监督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部门、街道联合执法,做到“周巡查、月总结、季通报”。2020年共开展联合巡查检查9次、专项巡查3次、日常巡查45次,共发现问题40个,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13个。
(4)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力度减弱,对口帮扶疏于跟踪问效”问题。一是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区836户333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达标,无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全面实现脱贫。二是强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组织涉及扶贫工作的街道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村组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60余人开展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实战本领。三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投入产业专项扶贫资金589.7万元,用于阿子营环水有机种植项目建设,项目覆盖392户建档立卡户,预计平均每户可分红536元,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四是抓实就业扶贫工作。筛选2000余个本地优质岗位送岗上门,优选57家企业2700个就业岗位到滇源、阿子营开展线下专场招聘,40家昆明优质企业在区级就业扶贫行动日提供2500余个岗位进行现场招聘,开发167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建档立卡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劳动力“三无”人员,一批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五是认真落实对口帮扶要求。安排区级分管领导前往东川区汤丹镇,开展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相关工作调研对接,按要求拨付帮扶资金。持续加强帮扶资金跟踪问效,东川区汤丹镇每季度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区扶贫办定期到帮扶点走访,确保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真正惠及群众。
(5)针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形成合力,‘打财断血’执结率低”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30余人次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班力量。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制定《盘龙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指导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项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严格执行每月通报制度,2020年全区共召开11次区委常委会议、9次区政府常务会、4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2次扫黑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强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制定20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清单,构建行业领域整治“指导员+联络员”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和“三书一函”要求,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目前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共向10余个区级部门、街道发出“三书一函”113份、收到回复113份、回复率达100%。四是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筹区扫黑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工作,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6)针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坚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全区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制定《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和《盘龙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依法依规加强耕地保护。二是扎实抓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3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纳入延期完善用地手续整改5宗,延期拆除整改1宗,剩余问题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整治,将在3年内完成整改。
4.关于“区委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区属国有企业全面领导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党的建设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增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能力。目前区国投公司、国管公司、农投公司已完成“党建入章”工作,区建投公司已修订完善章程中“党的建设”相关内容,正在开展工商变更和备案工作。同时,强化国企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监管。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修订完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目前4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均已完成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修订工作,2020年4家国企党组织共前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368项。三是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区国投集团正加紧修订《人事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和《招标管理办法》,加紧拟定《法人授权管理办法》《督办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流程。
(2)针对“制定制度违规决策”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区委议事规则。1月4日印发《关于对〈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二是制定《盘龙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分类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针对“推进基层治理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领导机制。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书记的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组建区委社会建设工作专班并成立7个专项组,通过理顺全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统一领导、运转顺畅、高效协同的社会建设组织体系。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固定议题,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区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和研究社会治理工作原则上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二是高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制定《盘龙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总指挥长的盘龙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指挥部,由区级各相关领导任指挥长的17个专项工作分指挥部,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纳入全区2021年发展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制定《昆明市盘龙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区城管、环卫、警务等10张网共1325个网格,统一划分为1个区级一级总网格、12个街道二级网格、103个社区(村)三级网格、626个四级网格,优化网格设置、充实网格力量,形成“四级网格”治理模式,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提质“五级治理”,配齐配强“楼栋长”“十户长”,延伸基层治理触角,目前共有“五级治理”理事会成员205人、“五级治理”小组长591人、楼栋长1185人、“十户长”848人。五是坚持和完善“民生小实事”工作。以居民群众为主体推进实施“民生小实事”项目,加大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力度,规范居民议事协商,激发群众自治意识,促进政府、社会、群众良性互动。2020年实施完成“民生小实事”项目54个,解决了一批居民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2021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80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50个,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认同感。
5.关于“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传达贯彻不及时”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作为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对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COP15等重要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盘龙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自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共召开11次区委常委会议,安排了23个传达学习议题。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闭幕后,10月31日和11月2日上午,省委和市委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全会精神,我区紧跟省委、市委步伐,于11月2日下午,迅速召开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123次(扩大)会议,对全会精神及时进行了学习宣传贯彻。12月5日上午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听取了宣讲报告,并于同日组织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十次专题学习会。坚持领导带头宣讲,12月5日,区委主要领导到龙泉街道盘江社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开展宣讲25场,引领全区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召开后,全区各级党组织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2)针对“对照检查不深刻”问题。一是进行深刻反思反省。再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决破除就案论案思想和与己无关的心态。召开区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省委、市委标准要求,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等方面内容,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往心里走、往实处走,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对区委常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梳理后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反馈给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对照征求意见,主动认领班子及个人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阅把关,对问题不聚焦、检查不深刻、内容有漏项等达不到要求的,督促修改完善到位。会上,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结合前期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内容,认真查摆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提出了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效果,切实解决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问题。
(3)针对“‘以案促改’不具体”问题。一是压实“以案促改”责任。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同时,对《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形成《盘龙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主要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制度执行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二是推动“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坚持以案为镜、以案为鉴,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彻底进行反思对照,进一步厘清思想认识上的迷雾,彻底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弱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化解‘烂尾楼’问题政治担当不足”问题。一是强化统筹领导。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停滞项目尽快复工。同时“一揽子”解决“烂尾楼”项目遗留问题,提前谋划公共设施建设、后期商业运营、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回迁户、购房户等群体权益,努力提升公众满意率。二是先易后难分类化解。对具备重整价值的2个项目依法推进破产重整,对仍具备继续开发价值的4个项目引入意向合作企业全力推动盘活,积极争取棚改专项债等政策和经济支持,保障项目回迁房复工续建,对2个项目进行持续跟踪、主动协调、稳步推进。目前,2个项目完成回迁房选房,4个项目回迁房有序建设。
(2)针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乏力”问题。一是强化金融领域风险排查预警。进一步发挥金融风险排查工作专班作用,对涉险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强化监管处置。严格落实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属地责任,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处置合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共同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真抓严管措施软”问题。一是保持反腐肃贪高压态势。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侵占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领域等专项补助资金,擅自处置、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案件查处力度,2020年全区共立案查处65件76人。二是坚持以案示警。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2019、2020年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编写《盘龙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二)》发全区进行警示教育,发挥身边典型案件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反面警示作用。三是整治违纪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针对个别街道党政班子先后多名成员违纪被处理的具体问题,向街道党工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对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深刻反思检查、扎实抓好整改。四是深入开展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在全区涉及集体资产的11个街道开展2019年前集体资产清查,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经济审计,及时纠正整改问题。同时,对有集体资产的村组,督促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成立理事会与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全方位管控。
(2)针对“‘一岗双责’未压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盘龙区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等任务、时限。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中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二是做好区级领导班子和区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关于深化区级领导班子及区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类型和等级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三是全面排查区属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区61家单位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压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强调廉政风险,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区61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集中考核,对评定为基本合格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由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按照“七个一”要求进行整改,督促其履职尽责。
(3)针对“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区委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区委第十三轮巡察进驻结束后,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审议区委第13轮巡察情况报告,认真研究巡察发现问题,逐一提出处置意见和要求,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治理。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巡察整改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需经分管联系的区级领导审阅。共有8名区级领导参加了区委第13轮巡察反馈会并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督促抓好巡察整改。三是对有选人用人权限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收集整理省委巡视反馈和区委第1至13轮巡察中发现的涉及选人用人问题,针对各相关单位开展问题整改督查。目前已对6家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和改任职级干部履职情况督查工作,就发现问题责令抓好整改。四是狠抓巡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机构力量,区委5个巡察组15个编制全部配置到位。制定《抽调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把抽调人员“政治关”,每轮巡察结束后,对抽调干部巡察期间的表现进行严格鉴定,同时向区委组织部进行反馈,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监督不突出”问题。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厉行节约等部署纳入巡察内容。二是提高政治监督能力。从区委第13轮巡察开始,每轮巡察将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画像报告列入巡察重点,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进行报告,督促巡察组增强政治鉴别力,提升查找政治偏差问题质量。
(2)针对“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强”问题。一是完善派驻机构管理机制。制定《盘龙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联动机制》,印发《派驻机构考核工作办法》,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领导、业务指导和考核问效。二是充实派驻机构力量。从区纪委监委机关调整补充6人到派驻机构,调整后派驻机构人员由12人增加到18人,平均年龄由49岁降至43岁。三是抓实街道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加强盘龙区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街道纪工委和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街道纪工委“三转”到位。
(3)针对“遏制违纪增量效果差”问题。一是持续加强执纪监督。加大对作风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制定《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用活典型案例资源,堵塞制度漏洞,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了青裕社区家风建设、桃源社区“四化”模式、状元楼社区廉政文化长廊等一批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基层党风廉政宣教阵地,着力营造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
(4)针对“存在个别违规借贷问题”问题。制定《盘龙区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工作方案》,区属61个部门(单位)、154个下属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借贷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各单位自查核查出涉及有违规借贷情况的,已责令本人及所在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3.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坚持常态长效纠治“四风”。制定《盘龙区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主要工作任务清单》,明确32项工作举措,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严肃查处。二是进一步精简文件。针对便笺发文过多问题,严控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2020年以便笺形式发文同比大幅下降。三是以严实作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要求,对水源区疑似农村危房进行精准认定,“一户一方案”分类进行修缮加固,目前已全部完成加固改造。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少数单位给机关干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活动费、加油卡、超标报销的差旅费均已全部完成退款。二是强化津补贴发放监管。督促全区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单位“一把手”严把审核关,认真清理违规发放(报销)项目,公布监督电话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职工监督。三是加强政策培训。召开全区政府会计制度培训会,对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财务审批,以及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政策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财务人员政策知识水平。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狠抓制度执行。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区委工作规则、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区政府“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制度、区政府领导部分审批事项权限划分的相关规定等制度规定,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10月30日以来,区委常委会议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9个、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7个。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督促区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2)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委班子带头整改,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领导干部上讲堂”等各类党内组织生活48次,讲党课3次,区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各类党内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到挂钩支部工作联系点讲党课、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二是着力抓常抓长,健全督促提醒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云岭先锋”党建信息化平台和“昆明市智慧党建”平台录入的通知》,认识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健全“主题党日”月提醒制度,对省、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双重组织生活会“点对点”提醒40余次。三是丰富主题内容,强化党员教育引导。规范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坚决杜绝以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议代替主题党日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村(社区)“两委”换届、迎接COP15等工作,丰富支部学习教育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形式载体,切实增强主题党日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四是严格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支部联系点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派出13个督导组全程指导全区各科级领导班子、各基层党组织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激励交流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容错免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定期对干部问责和纪律处分问题分析判断,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每次容错认定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研究认定容错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认真执行《盘龙区领导干部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澄清正名。三是严格落实《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研究制定《盘龙区领导干部“能下”实施方案》,细化规范能下流程。四是及时进行干部交流,2020年10月和11月调整的2批干部中,共交流正科11名、副科34名。五是规范推进公务员轮岗交流,加紧研究制定《盘龙区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推动公务员内部轮岗和单位间交流。
(2)针对“超编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逐步推进消化,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时省、市明确的3-5年内逐步消化超编人员精神,进一步压实区属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监督、增强协作、创新管理,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消化方案,已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消化任务。二是全力整改区级5家行政机关超编问题,由区委编办会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明确分流计划、提出交流人员名单,按程序组织实施,现已全部完成超编整改。三是迅速整改区1家单位内设科室设置数量过多问题,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调整设置,该单位内设科室从8个调整为6个,设置数量过多问题已整改完成。
(3)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做好年轻干部招录工作,2020年11月底通过遴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2名年纪较轻、素质较优的公务员。二是加大年轻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2020年10月以来提拔1名32岁的年轻干部、3名28岁的年轻干部,截至目前全区28岁至32岁科级干部达22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5%。三是加大辖区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专项申报力度,推荐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共13人申报2020年“春城计划”人才专项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和2个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四是推动产学研用成果转化,与辖区科研院所、高校加强战略合作、项目合作、技术合作,依托辖区院士团队在水源区开展林下三七生态种植示范项目,打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4)针对“干部日常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经认真核实,7名党政领导干部免职后仍然履行企业负责人的问题已于2017年全部清理,并于2018年9月结合国企改革和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对仍存在的工商登记全部进行变更。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开展了全区干部职工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及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情况专项督查检查,统计汇总工作已初步完成。三是2名违规出国(境)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已由区纪委监委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区级相关部门责任领导进行了相应处理。四是建立由专人负责收集保管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制度,对收集的证照登记造册,严格审核把关证照出库入库。五是向2020年10月以来新提拔的33名干部发放《考察对象相关事项告知书》并签字确认,存入干部考察档案。要求新提拔领导在干部任前谈话结束后10天内提交个人出入国(境)证照,提拔后15天内进行出入国(境)备案,目前已完成全部人员备案工作。六是开展专项清理,2020年12月以盘龙区“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工作作为契机,开展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专项清理工作。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区委严格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分类制定《盘龙区2020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水源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照单履行工作责任。区委常委会研究农村党建工作15次、支部工作3次,专题听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1次。二是全面调研,深入分析。采取随机调研、蹲点调研、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聚焦农村党建的体系、功能、机制、载体和队伍建设五大要素开展调查研究,区委书记带头开展调研4次、查找突出问题4个,准确了解水源区街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指导抓好整改工作。三是选优配强,打造队伍。持续推进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对全区103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全覆盖分析研判,对届中提拔优化、补齐、交流调整的15名党组织书记进行区级备案管理。扎实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4个水源区街道43个村(社区)党组织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215名,新进班子成员55名,高中以上学历91名,女性委员54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35名,村(社区)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优化。制定《关于加强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青才计划”和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探索从青年人才党支部聘用“村(社区)书记助理”“村(社区)党建专干”,建立村(社区)优秀人才信息库,储备429名优秀人才,93名回引对象进入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四是从严从实,强化考评。2020年12月分2个阶段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在2020年度全区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上,区委主要领导对水源区街道进行一一点评,指出16个方面问题,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农村党建进行综合点评。派出4个指导联系组对水源区街道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针对“机关党建存在‘两张皮’”问题。一是坚持严督实导。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冲刺完成年度任务的提醒通知》,推动全区各级机关全面开展“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示范创建,并与巡视巡察有机结合,推动被巡视巡察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结合2020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建6个指导组,深入区委各派出工委实地考核。二是推动提质增效。以深化“北京路党建示范走廊”建设为抓手,搭建“双微”平台,推进沿线机关党组织融入区域化党建整体布局,不断丰富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形式和载体。制定《关于建立和推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盘龙金豆”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机关党建与城市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制定《盘龙区“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评审方案》,要求全区52个部委办局抓实“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本单位业务工作提出2021年度机关党建示范品牌创建计划。三是强化示范引领。2020年,区委组织部党支部、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区社会保险局党支部创建为市级“五星级”党支部,区就业局党支部、国家税务总局盘龙区税务局第一党支部、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第六党支部创建为市级“四星级”党支部。区政务管理局机关党支部被列为全省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现场观摩调度会议现场观摩点,以点带面、形成示范。
(3)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后进面大”问题。一是着力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晋位达标。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分包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25名区级领导切实履行挂钩联系职责,指导做好排查出的9个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并同步实现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扎实推进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整顿,着力解决“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对历年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回头看”,23个农村党支部被评为市“四星级”“五星级”示范党支部、占全区星级党支部总数的22%。二是推进示范街道、村(社区)创建。抓好“抓乡促村”工作,深入推进“双整百千”示范县乡村组创建行动,目前32个村全部达标,向上申报1个示范街道、3个达标街道,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基础。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提升“三个组织化”项目组,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力量,推动实施水源区43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增强农村基层自身造血功能。三是着力打造水源区党建品牌。在深化巩固“盘江堡垒水源先锋”项目、“十户十联”网格化管理、“五安”示范建设、“红心守护个十百千万”行动基础上,在4个水源区街道创新实施“扬耆育苗,固基强村”水源区村组后备力量培养工程项目,推动水源区村(社区)党组织后备力量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显著提升,培育具有盘龙水源区特色的农村党建品牌。
4.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批示任务缺乏‘钉钉子’精神”问题。一是建立领导批示任务落实机制。2020年12月25日出台《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工作制度》,明确登记建档、研究会办、反馈报告、销号归档流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推动各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到位。二是系统研究解决辖区部分路段雨季淹积水问题。编制《盘龙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加快实施“上截”“中疏”“下排”项目,完成马溺河哨上坝塘除险加固、呼马山面山防洪滞蓄、金汁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质提升(1至3标段)工程,金色大道—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水污水管网提能增效和清水入滇(二期)、东白沙河片区管网完善等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加快推进东干渠分洪隧洞等工程,重点实施北京路省国土资源厅门口、北京路与霖雨路交叉口、沣源路落索坡段等6个淹水点治理工程,完善易涝淹水“一点一策”应急处置方案,人员和抽排机具定点到位,确保洪涝险情早预警、早巡查、早防范、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2)针对“破解工作难题缺少啃‘硬骨头’勇气”问题。一是全力消除灵光社区北河埂124号D级危房安全隐患。修缮安置房已完成封顶及基础装修,实现危房住户搬迁腾房。同时,积极对接配合市国资委完成危房资产注销,尽快组织实施危房拆除。二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201名领导干部赴井冈山、延安、红旗渠等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斗争精神和干事激情。充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强化领导干部监管考核,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3名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对3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其中1名调整岗位、1名抽调巡察工作锻炼、1名限期整改。
(3)针对“科级实职‘改非’干部履职尽责劲头减弱”问题。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对2020年3月19日抽查3个部门发现的5名不在岗“改非”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印发《盘龙区改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改非”(改任职级)干部签订了管理责任书、“改非”(改任职级)干部个人签订了承诺书。同时,针对有“非党”领导干部的单位,增补2名“改非”干部为党组成员,提高改非干部对单位中心工作的参与程度。强化“改非”领导干部在岗监督检查,将改任职级领导干部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明确要求“改非”领导干部认真述职,参加民主测评与政治素质测评工作,促进“改非”干部履职尽责。三是发挥“改非”干部作用,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抽调3名“改非”干部到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一线帮助、指导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未建立”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未落实,真改实改不落地”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缺位”问题。一是坚决扛起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盘龙区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定期听取各领域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联系部门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全面压实巡视整改具体责任。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提醒通知》,梳理形成《区级领导整改责任清单》,督促区级责任领导带头研究制定分管领域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区委常委会议专项议题,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措施落细落实。
(2)针对“整改监督责任缺失”问题。一是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印发《盘龙区纪委区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单元制”监督检查,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行划片包干制,由区纪委副书记联系,各纪检监察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配合,组成整改日常监督联动组,负责对划片包干范围内有巡视整改任务的单位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倒逼各相关部门单位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底见效。二是建立巡视整改监督机制。制定《中共盘龙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对于不重视巡视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严格进行纪律追究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促进巡视整改落实落地。三是强化基层党建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印发《盘龙区2020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安排实地考核环节,对各党工委及所属党组织进行严格考评。同时将上年度述职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年度党建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底党建考核扣分,点对点进行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
2.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未建立”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全力整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的旧城改造回迁房问题。对1个项目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已完成回迁房选房、确定公司破产财产等工作,将在一年内实现回迁房及公共配套设施部分续建及交付。1个项目一期回迁房及公共配套设施部分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待开发公司破产重整方案通过债权会议,完成重整投资人招选工作,选定二期开发主体后,及时启动二期开发,并完成一期剩余回迁户未安置房屋建设。二是全面整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的水源区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一户一方案”对精准认定的373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目前已全部完成加固改造。三是努力解决市委巡察反馈的水源区2个加油站未搬迁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于2021年3月2日分别对2个加油站进行了立案调查,区政府分别下达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2个加油站已进行关停。四是全力整改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指出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未履行到位问题。对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盘龙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健全和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出台《盘龙区关于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推项目的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促进项目审批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到位。五是加紧整改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指出的部分项目施工许可证、规划审批手续未办结问题。32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政府投资项目,已按照现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法规文件进行资料审核,并按照“一事一议”进行研究,3个项目依据现行政策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7个具备条件的项目完成手续补办,正督促其余项目 尽快完善申请补办材料。38个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未办结的问题,经认真梳理,已办结8项;10项不需办理规划手续,19项属于农村配套公益设施建设,应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下一步由属地街道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并获批后,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1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自然资源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备齐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针对“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推动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对全区各单位在主题教育期间建立的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完成市县两级联动整改问题2项。二是长效化整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建立完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处理联动机制,统筹区纪委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工作力量,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村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培训,引导村组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七不准、十五不宜”要求,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开展街道初审、区级资格联审,严把村(居)民小组干部任职条件,坚决杜绝“带病参选”,确保选出来的干部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同时,制定出台《街道纪工委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街道纪工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全面支持,着力解决基层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细。三是彻底整改区国投、区建投两家公司公租房商铺租金应上缴国库等边改边犯的问题。原托管至区国投公司的“福虹家园公租房小区”14间铺面已于2021年1月1日起,交回区住建局进行管理,2020年租金收入及时上缴区财政局。区国投、区建投2家公司公租房铺面收入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8日上缴区财政局。
三、下步打算
经过集中攻坚,盘龙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整改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盘龙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扎实有序推进后续整改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保持政治定力,扛稳整改责任。区委将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持续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紧盯存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始终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提升,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助推全区发展。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紧密结合,把推进巡视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团结引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思路举措,全力以赴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奋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75198;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8号;电子邮箱:plqwbgs@163.com。
中共盘龙区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