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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6 08:03:35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2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水富市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水富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水富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整改反馈问题,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担当作为。水富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整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各处级领导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全市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召开单位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形成浓厚的巡视整改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实责任。水富市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扛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握整改工作细节,提出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日常监督、规范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全市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市委主要领导直接组织制定全市整改方案,并对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制定131条整改措施,指导全市整改工作。加强对全市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成2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34家重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2次督查,印发督查通报2期。将整改情况列入2020年度全市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重点考核,确保整改落实。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主动认领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派出7个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指导全市具有整改任务的34家单位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凝聚共识、推动整改。

(四)着力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以巡视反馈的问题为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着眼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制定出台我市加强政治监督、规范廉政谈话、重大项目督查、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规范办文办会等一批规定和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开展。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认识有差距。2020年1月至7月,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组织专题学习,两次学习均为多项议题之一”问题。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组织专题学习。在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加强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督促指导。对全市53个党委(党组)进行指导、督促1次,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再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的通知》,向各级党委(党组)列出必学专题,提供有关学习资料,要求集中学习突出重点,确定发言人,发言人必须事先认真准备好发言提纲。

(2)针对“缺乏深入研讨。2020年2月28日,一届市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9名处级领导发言均为分管工作进展情况”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与工作研讨相结合。邀请省社科联主席于2020年12月21日到水富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讲座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主题开展专题调研,理论联系实际,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三是提高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效。每次学习明确学习主题、明确领学人员、明确中心发言人,指定不少于2名中心发言人,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发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开展3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名处级领导进行专题发言。

(3)针对“重痕迹、轻效果。2020年6月2日,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长不足90分钟,内容多达13项”问题。一是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对水富市53个党委(党组)进行了集中约谈,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完善《中共水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市委分管领导对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市财政局党组纠正学习重痕迹轻效果问题,完善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调整学习计划、优化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三是责令市财政局向市委作出了深刻检查。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六稳’‘六保’精准施策不力。‘稳投资’推动经济发展不足,邵女坪幼儿园项目资金2019年6月到位,至2020年7月才完成招投标。‘保粮食能源安全’认识不到位,粮油仓库原定2020年2月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8月仍未完工”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主线。①稳投资、稳预期方面。2020年,全市新增入库23个项目,总投资50.05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28亿元(其中新入库项目完成投资12.8亿元),同比增长71.34%。申报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项目6个,总投资69.6亿元,申报资金需求23.6亿元。②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方面。2020年,举行现场招聘会13场次,收集岗位信息111161个,涉及企业2870家,进场求职总人数6033人次,达成就业意向789人次;有组织输出务工人员655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747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8户,发放贷款金额2338万元。目前,全市现有城乡劳动力44868人,已转移就业37463人,转移就业率83.5%。③保基本民生方面。2020年,城乡低保动态排查新增纳入938户1322人,发放保障金5181.62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48.13万元;救助98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41.8万元;发放2805人残疾“两项”补贴269.25万元。将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100人,将低保对象重残重病人员中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纳入35人。④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方面。完成水富港口岸基础设施工程可研和水富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启动水富综合保税中心B型可研和规划编制。谋划包装水富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水富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云南北大门冷链物流中心、工业园区二期(云南水富<滇粤>智能科技产业园)等4个项目,总投资20.60亿元。云天化就地改造通过市级验收并销号,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减排项目完成配合调试,工业级液态二氧化碳项目建成投产。石墨烯导热膜项目正在建设,年产15000吨锂离子电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已投产。⑤稳金融、保基层运转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拨付保基本民生资金17606万元、保基层运转资金5866万元,实现基本民生全保障、基层机构正常运转。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优化施工计划。邵女坪幼儿园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正在开展主体工程建设,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粮油仓库建设将于2021年2月前完成。

(2)针对“落实省委将水富作为云南唯一港口型物流枢纽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部署要求不到位。2020年初确定的44项重点工作任务仅11项按时序推进”问题。一是按照“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定位,围绕绿色发展、港口扩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和资金申报。把握融合发展重点需求,全面梳理优质项目,2020年累计包装推出项目29个,拟投资788亿元。紧扣融合发展实际,系统思谋项目储备资金申报,推进“千百十”项目工程,储备“千亿”项目186个,总投资1170亿元;开展前期工作的“百亿”项目73个,总投资178亿元;积极申报争取“十亿”资金项目56个,总投资150.8亿元,申报资金51.6亿元,获得中央预算、国债、专项债券等上级支持资金10.7亿元。强化水富港扩能工程、2019年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纳统,确保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新开工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二是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将水富作为云南唯一港口型物流枢纽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部署要求不到位的专项整改方案,并强化工作调度,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雨季过长等客观因素影响,2020年确定的44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16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三是逐项排查梳理,加强跟踪问效,努力推动工作任务完成。梳理督办要点,将涉及水富港扩能工程建设的5次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进行列表督查,开展督办督查10次;落实专项检查,印发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对5个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6次,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发现问题162个,现已整改138个;开展联合督查,对44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查8次,发现影响工作推进的阶段性问题57个,并形成时序推进台账;开展专项监督,由市纪委监委每月对“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监督20次,约谈51个单位、135人次,发出督促通报48份,印发监督工作专报6期,发现廉政责任方面和项目建设方面问题30个,提出意见建议30条。

(3)针对“未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截至2020年8月,‘水富市党建网’还有秦光荣相关信息图片15条”问题。一是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组织全市干部职工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警示教育片,进一步认清秦光荣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云南政治生态造成的重大破坏,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政治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将“八个坚决肃清”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每季度报告政治监督情况及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二是组织开展网络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是否存在秦光荣、白恩培、仇和等流毒相关信息、图片。水富市各媒体已无秦光荣、白恩培、仇和等相关信息和内容。三是建立网络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制定《水富市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制度》《水富市舆情监测管理制度》;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对网络舆情处置不力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增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敏锐性和主动性。

(4)针对“农村占用耕地问题仍然存在。2017年以来,因灾并由政府主导用地,存在未批先建,全市涉及农村宅基地1000宗、公共设施16宗,占用耕地146.65亩,目前,确权办证工作正在进行”问题。一是提高对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开展违建行为动态巡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和《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精神;成立水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遏制新增和全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水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遏制新增和全面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检查指导8次,对4个镇(街道)进行了全覆盖督查。二是建立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470人的三级日常监管队伍,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日常监督落到实处,织密及时发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网格。三是全面开展摸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下发的基础数据,利用农村房地一体化调查成果,套合出辖区摸排范围和宗数,下发到各镇(街道)图斑7461个,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截至2021年1月,违法占耕建房录入系统2367宗,总面积712.57亩,对2020年7月以后违反“八不准”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3起问题零容忍、严查处。

3.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敏锐性不强。2019年1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颁布实施,2019年3月11日,市委常委会才组织学习,也只是多项学习内容之一”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两个维护”。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专题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安排中心组成员作专题发言。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思想引导、事业引领,紧扣脱贫攻坚收官战、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35名处级领导带领10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800余名干部下基层,在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二是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握大局大势的能力和政治敏锐性。印发《水富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专项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内容,通过“北大门讲堂”进行集中学习,目前已覆盖400余人次,同时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开展部门讲堂研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认真审核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结合党支部挂联制度、党建交叉检查、组工干部到各单位抽查等方式,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和政治能力。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议题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各项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立行立改,及时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累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500余次。

(2)针对“部分党组织缺乏斗争精神。市信访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组书记、局长酒驾问题处分,部分党员以‘事出有因,认错态度好’建议不予党纪处分”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挂村包片联网格制度,紧扣脱贫攻坚、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及时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以工作通报的形式对下沉单位进行督促提醒,累计自查问题600余个。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和斗争精神。结合各级各类党的会议,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培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召开廉政教育警示大会、云岭先锋APP线上测试和线下纸质测试等,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学习。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督查方式,通过云岭先锋APP后台监测,提醒督促各级党组织正常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三是督促市信访局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整治方案,抓实“一案一整治”工作。市信访局召开“一案一整治”专题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立行立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信访局党支部8名党员领导干部逐一开展谈话提醒。

(3)针对“部分干部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淡薄。市应急管理局1名副主任科员2019年7月休假期间,未向组织报告,多次出入国境、参与赌博”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季度报告政治监督情况和发现问题的机制,把政治监督纳入日常长期监督内容。从2020年第四季度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委报告政治监督情况及发现问题。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实职科级领导干部、水富城投公司和“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各指挥部公职人员参加的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出入境行为的管控,建立完善《水富市领导干部违规出境和参与赌博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出境线索1件1人,查处违规出境和参与赌博线索1件1人。目前,1名公安干警违规出入境问题已立案调查正在审理。四是依纪依规核实查处,市纪委监委给予该同志政务撤职处分,重新确定为二级科员。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剖析本单位职工非法出境、参与赌博案件,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4.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云南‘绿水青山’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云富街道新寿村碳溪沟休闲农庄在向家坝电站淹没区内建有900平方米的渔排养殖设施,截至2020年8月底未拆除”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纳入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2021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和全市在职干部理论学习专题。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硬件基础,积极实施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项目。目前,水富市大气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来源解析研究项目、水富市太平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等一批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项目已进入项目库;横江流域水富段水污染治理(一期)项目建设的二溪、古楼、新滩、成凤4个点位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正在施工,已完成约70%工程量。横江流域水富段水污染治理(二期)工程项目,云南省财政厅已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71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监管格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对我市辖区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对辖区水域进行常态化、高频次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排放、违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水上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对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验先投”、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2020年,办理环境违法案件7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6件,实施查封1件。四是违规渔排已于2020年11月底前拆除完毕。

(2)针对“环保督察整改推进缓慢。中央督查2016年2项、2018年1项,省级督查2017年1项未完成整改”问题。一是扛实整改责任,把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对照每条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水富市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未完成验收问题清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次生态环境督察整改未完成验收问题销号工作的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问题按期完成。目前,水富市所涉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2项,已整改完成91项,正在整改1项,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底前,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二是抓实整改工作。水富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已于2020年12月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涉及的2个环境问题已提请昭通市人民政府验收销号。制定落实水富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管理制度。两碗镇、太平镇生活垃圾处理站于2020年11月初启动建设,计划2021年2月底完工。全市累计新建150个农村垃圾分类房,改建329个。城区及各镇(街道)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生活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和制度,按照“一个平台、两套系统”的使用操作原则,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采用单位专户二维码进行收费。三是完成全市中型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并已通过了昭通市级专项验收。

5.关于“市委统筹协调不够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不力。2019年1月至10月,排查梳理信访热点难点问题45个,至2020年8月,有28件尚未化解”问题。一是加大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统筹力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召开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报2020年全市信访工作和处级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推进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制定《水富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处级领导到云富综治中心接访下访和不定期约访群众,对处级领导接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化解工作。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组织推动,督促各包案责任单位对未化解的28件信访案件再次分析研判,通过召开分析研判会、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找准问题症结,全面掌握信访案件形成原因、诉求变化、处理情况。向包案牵头责任单位印发《关于推进2019年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通知》,各责任单位切实开展化解工作并及时报送化解情况和落实销号管理。截至2021年1月,28件未化解领导包案信访案件已化解11件,包案牵头责任单位建议转稳控并申请销号9件,包案牵头责任单位建议转稳控1件,包案牵头责任单位说明全力做好思想工作1件,包案牵头责任单位说明应引导走司法途径化解5件,有化解方案1件。

(2)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质量不高。市公安局办理罗某等人涉恶案程序不严谨,证据收集、伤情鉴定、现场勘查存在不当”问题。一是进一步扛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网格、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大走访大宣传活动。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四长联席会议”等15项长效机制。抓实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工作,12家主要行业治理牵头部门均牵头制定了行业治理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制定县级长效机制13个,其他单位制定行业管理长效机制209个,推动行业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加强政法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法制审查监督、案件交叉评查等方式,确保案件证据收集、伤情鉴定、现场勘查和程序适用等方面没有瑕疵,并分别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巡查监督、考评整改等系列工作制度,坚持全时监督、常态通报,努力实现从接警、派警、处警到受案、立案、办案、结案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管理,坚决杜绝办案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发生。三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对罗某等人涉恶案办理全过程再次进行“回头看”,重点针对该案反映出的证据收集、伤情鉴定、现场勘查不当和办案程序不严谨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组织开展执法质量问题集中排查整改和“回头看”专项活动,整改刑事警情受案后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问题144个、警情录入不规范问题1206个、不规范行政案件274件。四是巩固“长安杯”创建成果。落实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包村入组制度,全面收集社情民意、开展安全感满意度宣传,督促基层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动态掌握全市重点涉稳隐患。

6.关于“改善民生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易地搬迁安置资金拨付不及时。市发改局2019年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安置资金2020年4月才拨付清零”问题。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工作。加大后续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实施完成后续扶持产业项目3个,总投资614.85万元;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后续产业项目的督导,促使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二是严格执行扶贫民生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及时规范资金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学习与培训,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业务人员集中学习《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易地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2020年以来,按时拨付易地搬迁安置资金2006万元。

(2)针对“执行低保政策审核把关不严。截至2020年8月,存在大额存款户享受低保”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进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精准认定。严格按照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3个基本条件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摸排核查,逐人逐户掌握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范围。2020年1—11月全市新增城市低保142户155人,退出175户193人;新增农村低保858户1006人,退出441户482人。通过比对发现低保对象拥有大额存款117户118人,逐一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6户17人已全部停发,对符合低保条件的101户101人予以保留。二是强化对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帮扶、教育、住房、医疗救助等人员相关信息,共同分析可能存在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风险,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3)针对“医保政策落实不好。部分建档立卡户未规范办理转诊转院,2019年31人次未按比例报销医药费用,涉及金额7.98万元”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保障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四重保障”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全市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建档立卡户患者转院转诊行为。通过网络、宣传资料、亲情走访等形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健康扶贫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将转诊转院、慢特病证等下沉到镇(街道)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受理、一单制结算。三是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报销情况进行筛查和数据比对。对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31人次7.98万元予以补足;举一反三,再次核对查询系统数据,比对县外医疗报销单据,为2人次补充支付金额3619元。主动为筛查出的信息系统内符合慢特病办理范围的贫困患者办理慢特病证363人次,确保贫困患者各项医保待遇得到切实保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责任未压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市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2020年,1名市委常委、副市长与市教体局局长廉政谈话内容仅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县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3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落实责任清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列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监督同级党委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建立日常监督问题整改台账,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根据发现问题扣除分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的通知》,细化廉政谈话的时间、内容、程序、方式以及次数等有关要求。三是市委主要领导于2020年12月10日对分管市教体局的市委常委、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该名市委常委、副市长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等内容,并结合市教体局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设、法治建设、校园安全等问题与市教体局主要领导重新开展廉政谈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12月16日对市教体局班子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不及时。市司法局至今沿用2011年5月制定的《水富县司法局行政行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的通知》,各级各部门在已制定的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防范廉政风险。63个市直单位及4个镇(街道)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70个,制定防控措施1351条。二是防范廉政风险。将廉政风险防控列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动态排查管控廉政风险点,对部门职能职责、人员发生变化和廉政风险出现新情况的及时修订完善。三是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于2020年12月17日约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督促市司法局党组修订完善《水富市司法局行政行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了防控措施。

(3)针对“对纪委监委队伍建设不重视。市纪委监委人员编制空缺严重,核定编制70人,空编21人,空编30%”问题。一是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干部选调、招录、调整等方式补充纪检监察干部13人,截至目前,空编8名,空编率11.76%,正在考核调动2人。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培养力度。选派12人次到省纪委监委、昭通市纪委监委参与案件办理,抽调镇(街道)、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办理,提升实战能力。三是持续开展纪检监察队伍“三风”行动。2020年组织集中学习11次,参训纪检监察干部481人次,实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分7批次选派10名干部参加昭通市级以上组织的学习培训;发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籍663册。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监督执纪失之于软。近两年,查处7人8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仅印发一期通报”问题。一是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对市纪委监委的领导。支持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将“新时代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列入水富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8期集中学习内容,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并开展学习讨论。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纪执法。2020年,对27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同比增长22.7%,其中党纪立案16人,同比增长33%,政务立案6人,同比增长20%,党纪政务立案5人;党纪政务处分24人,同比增长47%,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个单位主要领导和联系的纪检监察组进行非问责类的诫勉谈话。四是加强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组织全市400余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召开全市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和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市案例17起,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

(2)针对“常长监督管理不到位。2019年12月,市文旅局1名正科级干部请假30天,超假48天”问题。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加强监督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监督各单位党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0次,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的单位进行提醒14次。二是紧盯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督。2020年市纪委监委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8次;2021年元旦节对违规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集中填报,建立水富市管干部廉政档案600余份。市纪委监委组织集中抽查1次,责令整改问题26个,责令1个单位、11名干部职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四是市纪委监委对该名市文旅局正科级干部请假超假一事进行核实处置,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和政务撤职(四级调研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的处分,并在全市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市文旅局针对该名同志违纪行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修定完善请销假制度并抓好执行。

(3)针对“执行规定不严格。2019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1名原成员、副局长受处分后,未在一个月内向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问题。一是对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情况进行检查。对2019年、2020年市纪委监委审结的其他案件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办理案件执行不严问题。二是组织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办理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未按程序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因受处分人员外出务工未邮寄送达本人或未电话通知送达本人等问题3个,已进行整改。三是责令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就未严格执行干部纪律处分决定一事于2020年12月15日向市委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该问题深入检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措施。

(4)针对不“未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截至2020年9月9日,初步核实,有3名科级干部与企业及个人存在违规借贷”问题。一是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将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和服务民营经济中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纪律保障。将与构建政商关系工作密切的市“港园城”办、水富城投集团2家单位纳入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象进行巡察,发现问题58个,提出整改意见6条,提出改进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12条,发现问题线索5件,目前正在办理中。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水富市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3个抽查组对自查单位及个人进行抽查,向3家单位发出处理意见函,收缴3名违规借贷人员不当得利19.52万元,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由所在党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未发挥‘探头’作用。2017年以来,全市所属13个派驻机构发现问题线索、案件处置均为零”问题。一是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体制,完成公检法纪检监察组编制、人员划转调整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成效、执行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对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廉政风险点组织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要求。二是压紧压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季度+半年+年终”考核制度,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发现问题、发现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成案率作为履职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进行考核,作为季度绩效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拟从2021年起,每季度定期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强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业务素质提升。选派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省纪委监委、昭通市纪委监委参与案件办理,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办理,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能力。

(2)针对“巡察成效不明显。2017年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4条,立案3件,成案率21%”问题。一是围绕市县巡察“三个聚焦”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政治巡察内涵。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学习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巡察学习制度。2020年10月至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组织集中学习3次。二是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增强巡察工作力量,增强巡察机构干部队伍活力。印发《中共水富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优化巡察人员结构,充实巡察工作队伍,把巡察工作当作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强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每轮巡察前组织巡察组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开展组内培训,抽调2名干部参加省委、昭通市委巡视巡察,通过集中学习、上派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巡察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巡察组灵活运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12+N”种方式方法,有效发现问题。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开展的一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92个,边巡边改问题18个,问题线索6件。四是建立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水富市委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巡察组巡察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以发现问题质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立案率、督促巡察整改等为重要考核评估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倒逼和压实巡察组工作责任。加强对市委巡察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巡察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内部管理和工作纪律,督促其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使命。

(3)针对“镇(街道)纪(工)委‘坐等问题线索上门’。2018年以来,云富街道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9件,仅1件为监督发现”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昭通市乡镇纪委工作规则(试行)》文件,结合镇(街道)纪(工)委职能职责,细化考核指标,明确重点工作和加分项目。二是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每月定期与对应联系镇(街道)纪(工)委沟通联系,建立“一对一”常态化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动态了解每月镇(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情况,提出指导性处理建议;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发现问题线索的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及时办理问题线索。三是将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监委培训计划,提升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能力。2020年,组织参加本级集中学习培训11次,组织参加上级视频培训3次,选派1名镇纪委干部到昭通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和测试。统筹整合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参与市纪委监委办案,抽调1名镇纪委工作人员参与初核调查,以干促学、以案代训。四是督促云富街道建立年度监督计划清单、构建问题线索发现长效机制,强化监察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对辖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组织排查,拓展问题线索发现渠道。2020年,云富街道纪工委给予3名党员警告处分、2名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4.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较大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2019年11月29日,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将总金额72.45万元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建设项目交由水富县某公司实施,未履行邀标、议标等程序,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11月27日,早于党组会研究时间”问题。一是全市各级各单位对招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学习,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预防廉洁风险。二是市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工作,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7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3条,修改完善采购管理、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决策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市检察院就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问题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学习项目招投标和采购的相关制度,通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类典型案例和系统内部审计发现问题。

(2)针对“工程实施不规范。2018年,市法院将总投资29.8万元的亮化工程,采用分散采购方式,指定昆明某公司实施,没有询价比对情况,安装合同没有产品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问题。一是全市各级各单位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把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列为高风险岗位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将工程实施、购买服务、物资采购和零星工程维修等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完善与市法院党组的沟通会商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市法院党组及其成员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是市法院党组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单位原有的采购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就工程实施不规范问题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2018年,市公安局违规报销1名驻村扶贫队员车辆加油费、过路费3630元”问题。一是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责任,规范财务支出和报销程序;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管理进行检查,以查促改提升单位财务管理能力;聘请中介机构对我市重大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整改情况,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考核和巡察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规定和开支标准。坚持财务先审后批原则和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分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的财务审批流程,压实财务支出管理责任。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保证各项支出规范、安全、有效。三是市公安局已责令该同志退回多报销的燃油费及过路费3630元,选调具有财会专业知识民警1人充实到警务保障室,建立财物统一购发、领取制度,强化源头监督。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一是不收敛,市民宗局原局长私车公养、公款购买香烟用于个人消费、重复报销差旅费合计22718.19元。二是不收手,市工商联原常务副主席违规用公款2870元购买高档烟酒。三是滥发财物,2018年6月,市公安局用公款15390元购物发给职工子女”问题。一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排查整治。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及时自查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给予警告处分1人,记大过处分1人。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各单位、镇(街道)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车使用、事业人员车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市公安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完善联合办公会民主议事规则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8个;市公安局建立财物统一购发、领取制度;市工商联完善差旅费核销办法、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排查出风险点19个,制定防控措施31条;市公安局排查出风险点19个,制定防控措施46条;市工商联排查出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三是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制定“一案一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市公安局收回购物发给职工子女公款15390元,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以“遵守六大纪律、做遵规守纪党员”为主题,为干警上廉政党课,严明纪律规矩。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关于“发文‘上下一般粗’。市公安局文件(水公发〔2018〕13号)照搬照抄《昭通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第六次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再次进行学习,2名处级领导作了专题发言,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高办会办文的质量和效率。印发《关于重申文件办理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水富市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活动、公文办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文件办理和管理工作,强化对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活动、公文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精文简会情况的调研和指导,召开全市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对规范办文办会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2020年,全市发文390个,占计划的74.14%;召开会议92个,占计划的62.16%。三是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根据日常督查检查考核动态情况,选定水富市、镇、村三级共5个观测点,对不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单位及时提醒和通报。2020年,开展督检考26项,占计划的78.79%。持续践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全市各级干部下沉基层一线挂村包片联网格,组织全市180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各村(社区),建立343个精准管理网格,定格、定人、定责,推动征地拆迁、拆临拆危、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四是市公安局重新修订印发《水富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组织开展公文起草业务培训和办公自动化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和审批程序,提高公文质量。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精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撤销党组‘一刀切’。2019年9月,市工商联等有3名以上党员领导成员的单位4个被撤销了党组”问题。一是常态化加强党组规范化建设。从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能力和组织力,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提质增效。二是做好党组设置情况摸排。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全市未设置党组的15家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了《关于部分市直部门党组设置的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对标抓好党组设置。对市工商联、市科协、市地方志办、市红十字会及摸排出的市文联、市扶贫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港园城”办、市民宗局、市融媒体中心10家班子成员达到3名及以上党员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对达到设置条件的单位进行了重新设置,完成了党组成员的调整配备。

(2)针对“党员活动流于形式。2020年1月,市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人数5人,参与率35.7%”问题。一是着力提升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各党委(党组)通过党的各类会议,对党的各类准则和条例开展了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开展线上自学自测,全市93.3%以上的党员干部已通过条例测试。制定实施《水富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专项方案》,开设“北大门讲堂”,强化干部理论武装、提升专业素养能力、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二是开展全市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举办镇(街道)和市直党(工)委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各级党务干部280余人次。开展全市村民小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百日提升行动”培训,培训200余人次,将培训对象延伸到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开展党务知识测试2次,覆盖200余人。三是增强党员活动实效性。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实行处级干部挂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包片、干部职工联网格机制。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促提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下派干部职工39000余人次,融入343个精准化管理网格,自下而上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市委组织部对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并将其整改情况纳入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逐项进行了整改。

(3)针对“违规选举。2019年11月13日,云富街道马脑村党总支补选支委1名,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问题。一是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线上+线下”学习的方式,督促各党(工)委及时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集中学习研讨,全市党员利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个人自学及测试。建立干部下沉基层一线挂村包片联网格机制,推动党建、综治网格一体化,105家下沉单位1800余名党员干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助推基层党建工作。印发《关于调整组工干部分级分类指导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挂联工作的通知》,组工干部下沉挂联40个党组织指导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抓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2020年基层党建实地考核工作,将村(社区)“两委”班子缺额补选、村(社区)片区支部补选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印发《水富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规范选举程序,加强调研和分析研判,认真开展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对180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进行考察,严把人选关。目前,全市20个村10个社区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三是云富街道党工委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以此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对马脑村党总支补选工作开展专项调查,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2019年6月,市交通运输局未经党组会研究,直接将2101万元转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偿还贷款”问题。一是抓好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落实等情况,结合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年度考核等工作,对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各党委(党组)着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市纪委监委成立问题线索初核调查组,依规依纪对市交通运输局未经党组会研究直接将2101万元转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偿还贷款问题进行初核调查后,对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向市纪委监委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检自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修订完善《水富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重大事项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

(2)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不敢较真。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一名同志对另一名同志批评意见是‘要抓好办公室人员特别是文件流转人员的管理’”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提升《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质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220条,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组建7个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对有重要整改任务的34个党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列席指导分管联系部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34个党委(党组)全部按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严肃召开市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三是市委主要领导对2017年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较真批评的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市政府办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对照’找差距专题会,参加会议24人,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问题。一是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印发《关于开展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的通知》、涵盖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等内容的水富市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推动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开展组织生活会。持续推广应用云岭先锋APP,全市党员安装率达97.8%,在职党员安装率达100%,通过网上党支部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管。组织开展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地考核工作,组建12个考核组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印发《关于组工干部分级分类指导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挂联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8名班子成员挂联4个镇(街道)、组工干部挂联40个示范党支部,定期不定期到基层党组织开展指导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管。三是督促市政府办党支部认真整改。市政府办党支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召开支委会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该问题进行通报学习,并对党务知识和党纪党规再学习,利用云岭先锋APP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学习和测试,进一步加强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的学习掌握。市委组织部加强对市政府办党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推动市政府办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

3.关于“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建站情况

(1)针对“随意扩大干部试用期范围。2017年10月10日,某同志当选为两碗镇政府副镇长,市委文件明确其试用期一年”问题。一是认真排查干部试用期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关于试用期干部的规定,对全市64家407个岗位进行试用期排查梳理,形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岗位清单;对2017年以来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在政策规定的试用期范围内的干部有21名,其中15名干部已开展了转正考核工作,尚有6名干部未开展转正考核工作,按要求抓好整改。二是组建充实干部考察员库。在全市优选76名干部,围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干部考察程序方法、考察材料撰写、档案查阅等内容,抓实干部考察员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制定《水富市干部考察员工作手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2)针对“任职时间确定不规范。2019年11月29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四级高级警长7名、警务技术四级主任1名,任职时间确定为2019年9月,早于研究日期”问题。一是对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施行以来全市职级晋升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经查,我市开展职级晋升工作4批次涉及公务员245名。市委常委会2019年11月29日研究确定的市公安局145名公务员晋升职级时间自2019年9月起算,任职时间确定不规范,其余100名公务员晋升职级任职时间与各次常委会研究时间一致。二是对不符合职级规范管理要求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市公安局任职时间确定不规范的145名干部的晋升时间进行重新确定。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从2019年11月29日起重新确定公安局144名干部职级晋升时间,其中2019年9月退休的1名干部不予晋升职级。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全市具体负责人事工资工作的同志开展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政策培训,并就任职时间的确定做了重点强调,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四是对该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推动履职担当。市公安局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对多发工资已予以扣回。

(3)针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定不规范。市卫健局1名干部最早干部档案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涂改,无相关鉴定资料,直接认定”问题。一是规范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任职资格条件等重要信息。严格按照《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审核程序和步骤,指派专人整理审核人事档案,补齐所缺材料,补充最新信息。严明档案审核纪律,任前审核实行审核人、分管领导、考察组成员签字制度,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充分运用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结果,发挥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二是对市卫健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查核,确认市卫健局一名干部涂改档案资料的地方为1998年12月的《入团志愿书》记载的出生日期。市委组织部经过调查核实,结合该名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与公安机关查阅资料情况,其整本档案出生日期记载一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该名同志出生日期初步认定意见,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已确认通过。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部分整改不彻底”方面

1. 关于“上轮巡视移交问题整改不力。目前,对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惩处不力,重要岗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委进一步扛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把巡视巡察制度、巡视巡察重要会议及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2020年11月至今,组织3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市委常委会集中学习、1次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苗庆旺同志在云南省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水富市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将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政治纪律的内在要求。二是全面梳理排查整改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违纪干部惩处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加强对整改落实和整改效果的日常监督。三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将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核查受理问题线索时,涉嫌违纪违法的,既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关键少数”的责任,紧盯重要岗位和廉政高风险岗位的人和事,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监督治理效果。2020年,对27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2名。

2. 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2017年,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反馈保障房空置问题,2018年审计出现同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工作保障和责任追究。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分配管理。修订完善《水富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确保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和城镇征地拆迁住房困难的家庭户优先分配,着力实现公租房资源最大限度优化配置。三是针对审计发现的保障房空置问题(涉及99套公租房),根据省级有关部门关于昭通市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盘活的批复及水富县2014年公租房项目盘活处置实施方案,将位于水富云富街道温泉组团(坝尾槽)南片区的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公租房及附属设施等资产(含该99套)划拨给水富云富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用于扶贫搬迁安置30套、城市危房改造安置69套。

3. 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查摆问题整改推进迟缓。市委班子制定整改措施43条,落实37条,涉及管党治党、为民服务、纪律作风等6条整改措施细化具体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水富市委常委班子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查摆问题涉及管党治党、为民服务、纪律作风等6条整改措施细化具体不够的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具体问题和细化整改措施的责任人、责任单位,由6名市委班子成员、8家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整改。二是推动主题教育成效巩固深化。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主题教育期间检视出的问题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把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查摆问题整改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紧密结合,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常委班子对照整改台账强化整改,各级各部门对照专项整治文件要求和本单位整改方案,结合推动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长期坚持抓巩固提高。

三、下步打算

水富市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以及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些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任务还未完成,比如:“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一些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时序推进;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进度仍需加快;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在今后的工作中,水富市将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整改工作常抓不懈。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水富市委将一以贯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注重立根固本,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预防,进一步倒查制度漏洞、机制缺陷,围绕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权力运行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在固化巡视整改建立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突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对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行制度的高压态势。

(三)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工作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和正在推进的内容,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切实把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坚定发展信心、提升发展质量,实现巡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为谱写促进滇东北开发水富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8637227;联系地址:中共水富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sfxwxcbgs@163.com。

中共水富市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