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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宁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6 08:02:55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晋宁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晋宁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晋宁区反馈意见,晋宁区迅速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5次常委会、1次常委(扩大)会、1次巡视晋宁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并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定期研究难点事项,针对每项整改意见明确区级领导牵头抓整改,并由纪检、目督部门全过程跟进检查督办;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适时跟进;创新设置部门联审机制,实行销号制管理,形成了强有力的闭环整改链条;将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干部考核、党建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强化巡视整改过程管理,对巡视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晋宁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理念,坚决彻底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坚决清除隐患和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立行立改见成效,健全制度促长效的良好氛围。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传达学习一阵风。晋宁区委从2017年至2020年7月共召开92次常委会、涉及714个议题,仅有1次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晋宁区委常委班子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分两期举办晋宁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做到了6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四是印发了《关于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活动中开展主题学习的通知》,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2.关于“学习研讨不深。2017年至2019年共开展2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没有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理论学习60余场次,组织巡听旁听小组以抽查的方式进行了指导督促。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组建了由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党校老师等16人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开展专题宣讲。三是加强理论阵地建设。组织区委宣讲团以报告会、走基层等形式宣讲38场次,创新开展文艺宣讲3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山歌、小调等艺术表现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广泛宣讲,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参与群众2.68万余人次,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学习热潮。

3.关于“滇池流域房地产开发强度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滇池沿岸的项目开发对滇池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滇池保护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确保各项滇池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以规划为引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目前,《晋宁区国土空间规划》已开展相关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区三线将与四个子区相衔接,以“多规合一”为目标,努力实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晋宁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将及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严格落实。三是强化政策学习,准确把握保护内涵。认真学习《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在上级的指导下,准确把握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开发界限,按照产业服从于保护,保护促进发展的思路,严格把关招商引资项目,对文旅康养项目中的企业自持率、公建配套、车位比例等规划限制条件进行清晰界定,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以健康、养生、养老、休闲、旅游、体育等名义在滇池周边开发房地产,切实从根本上处理好滇池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四是强化工程措施,加快推进滇池治理工程。科学研究引领,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聘请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总顾问葛敬为晋宁区滇池保护治理总顾问,与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生态环境领域战略合作协议》,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晋宁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合同》;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推进南岸水生态环境治理,与市滇池水务公司合作推进晋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再生水生态补水项目;扭住关键,突出重点,强化工程措施,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雨季溢流污染防控、水源地保护治理等八个方面实施55项滇池治理保护工程。五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河长制。探索推进“主要河(库)网格化精准管理责任体系”,压实河(湖)长责任,坚决落实河长述职办法、考核办法、问责办法、工作办法等文件,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等专项行动。六是加强日常监管,营造共治氛围。严格落实“做到不让一滴污水进入湖体”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严格审查项目,对不符合滇池保护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七是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资料调阅等方式督查督办,对进展滞后的项目加强检查督促,查清原因、区分责任、严肃追责,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严肃约谈、问责。

4.关于“滇池保护监管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湖滨带生态修复建设。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严格要求按照已审批的《晋宁大湾片区湖滨带生态修复建设方案》加快实施,区级相关部门做好联动共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严格遵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截至10月底,完成了昆明滇池南湾一期约588亩湖滨带外来植物清理及覆绿、植物多样性种植及湖滨带维护道路施工等生态修复建设内容。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巡查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已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滇池南湾一期项目巡查检查25次,日常检查61次,综合执法巡查检查33次,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车辆33辆,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工作措施。

5.关于“治理投入严重不足。2017年至2020年区级财政投入滇池治理资金从1.37亿元下降到3333万元”的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份,2020年滇池治理资金实际资金投入为35150.2453万元,比2020年7月份3333万元增加31817.2453万元。

6.关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晋宁滇池流域年化肥、农药使用量超过1.2万吨和360吨;集镇村庄污水管网2020年应建172.4公里,截止8月22日仅建23公里”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全年在滇池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万亩,推广施用精制有机肥1015吨,示范面积1070亩,有效减少化学肥料施用量539吨;全年完成耕地质量提升土壤采样39个,完成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全年完成IPM绿色植保示范村2个,完成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面积2500亩,开办农民田间学校2所,新建农药废弃物收集站10个,农药田间使用动态监测点20个,有效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10.46吨;全年开展区级减肥减药技术和农药监测等培训106期,共计培训5987人次;制定印发《晋宁区化肥农药严格管控的实施方案》。其中9月31日至今完成配方施肥面积0.79万亩次,推广施用精制有机肥1015吨;完成区级减肥减药技术和农药监测等培训1期,206人次,乡村级培训12期1250人次;新建农药废弃物收集站10个,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10.9594吨,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10.92吨;抓紧实施晋宁区化肥农药严格管控培训宣传工作;实施效果较为明显。二是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强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全区已完成72座行政村公厕建设任务,12721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其中新建12133座,改建588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90.79%,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6.14%,全区行政村公厕实现了全覆盖。推进集镇村庄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进度,全面推进六街集镇截污管网建设工程,中河流域四个村庄污水整治工程,环西路片区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段民村污水收集及白鱼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化乐村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科地、上蒜、竹园、段七村雨污分流工程,大营村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等13个管网建设工程,因疫情影响,项目前期招投标工作受限,目前完成管网铺设约151公里,占2020年工作目标的88%。

7.关于“基础教育质量不高。连续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昆明排名倒数后3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学校校级领导,调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二是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区教育体育局修订《2020年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加大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比重。三是加强教科研建设。发挥区教科研与教师专业发展中心研训一体的优势,全面提升教科研工作水平。四是发挥“四名”示范作用,晋宁区“四名工程”领导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四名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8.关于“师德师风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不姑息、不迁就、不纵容,加大对失德教师的处罚力度,教育广大教师知敬畏、守底线,警示震慑教师提高师德修养。用违纪典型案例时刻警示,强化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区学校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3次,参与教师培育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加强教师廉洁从教教育。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党纪政纪和各种教育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师德规范,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组织专题学习86场,开展大讨论、干群座谈、师生座谈、学生问卷、社会调查等160余场次。三是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9.关于“基本卫生医疗服务有短板。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部分科室多年在C级危房开展诊疗服务,因住院楼无电梯,手术后转运病人困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聘请具有资质的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临时门诊部进行了加固设计,由晋宁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对房屋进行了加固装修处理,目前已经消除了临时门诊部建筑安全隐患。二是针对消防设施和应急疏散通道不配套,消防隐患严重的问题,采购了一台大功率应急移动消防泵,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建筑、消防安全巡查和台账登记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实现高频次、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建筑、消防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处理。三是委托昆明沃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立转运担架队,及时快速转运危重、手术患者,并强化管理,保障患者转运安全。

10.关于“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编制完成了《晋宁区千人以下农村饮水工程简易消毒建设方案》,实施农村饮水提升巩固工程,安装一体化净水设施13处,自来水管网延伸6处,解决了19个自然村饮水问题。目前,正抓紧推进简易消毒设施工程建设,截止2020年12月18日共完成5处简易消毒建设,其余126处现已全面开工建设。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水质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集中供水工程总数的50%。晋宁区饮水工程共177处,年度开展枯水期、丰水期水质监测工作。

11.关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高。2017年至2019年晋宁区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排名仅为116位、116位和124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区38家审批服务单位的事项分批纳入综窗办理,持续打造24小时政务服务“不打烊”。压缩承诺办理时限达50%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达80%以上。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全年总警情下降49.8%;刑事警情下降19.9%,刑事立案下降9.24%。2020年以来发生命案3件,同比下降57.1%。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节日、赶集日,发动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宣传,利用微信、QQ工作群、“大喇叭”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提升宣传的传播力、感染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12.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乏力。2017年以来,全区共报涉校警情784起,立案78起”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委在平安晋宁建设领导小组增设了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组,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巡视工作后,对全区101所公民办学校、直属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安全隐患清单90余条,对5所问题较多学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与各学校签订《昆明市晋宁区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95份,签订《昆明市晋宁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书》92份。二是完成55所学校“人脸识别”系统和一键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建设,完成校园防冲撞设施100%,监控达标率90%以上。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出警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46起。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资质进行普查,吊销办学许可1所,终止办学许可2所,发出整改行政通知书2份。三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查勘表》,将学校安全管理风险和隐患查勘等16个大项586个分项自检自查工作纳入对辖区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全年排查化解涉及教职工矛盾3件,涉及学校临时工2件,学生之间大小各类矛盾83件。四是实行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假期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月”等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系列活动10余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安全逃生演练或安全技能训练,进一步提高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

13.关于“线索查办不细不实。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457条,核实问题线索456条,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仅8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抽调30名警力组建线索核查中心,明确专人集中管理黑恶线索,逐条开具核查要求和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探索实施黑恶线索“分级分类核查办理”机制,中央督办转办线索、上级交办及重点线索全部由线索核查中心统一组织核查,一般线索交由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负责核查,核查结论法制部门集中审核把关,有效解决线索质量低、数量大等相关问题。二是在侦办黑恶案件的同时,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侦办的黑恶案件涉案人员、关系人、受害人全覆盖开展询问,扩展线索来源,强化线索流转,延伸搜“伞”查“网”深度和广度,完善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核查反馈机制,搭建联动平台,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三是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制度(试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协调工作办法》等,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目前,我区已完成“线索清零”“案件清结”目标,正着力在“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上下功夫,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4.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晋宁区发生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起”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晋宁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晋宁区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通知》,推动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p2p网贷”等公司纳入管控,由派出所民警每月走访摸排,掌握公司从业人员和经营状况等信息,实时评估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控制,及时消除隐患,防患未然。三是突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棚户改造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开展“七进”等宣传活动145场次,参与群众达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

15.关于“遗留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昆阳磷肥厂改制遗留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多方筹资,逐步解决职工实际困难问题。筹措资金484.5万余元,垫交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部分养老保险。投资215万元完成昆阳磷肥厂生活区电力改造。筹集资金73.3万元,对社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改造提升。二是召开职工代表见面会,区政府领导面对面听取职工诉求并通报政府工作进展情况,昆阳街道每月定期深入社区,了解职工动态,并积极协调解决职工困难问题。多次召集受买方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职工诉求,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资产处置,解决职工困难。为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晋宁区除筹措资金垫交部分“两保”资金外,多次协调、督促资产受买方保障职工权益。

16.关于“监管不力。区国资委既未对区国资运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进行要件审核和备案管理,也未对该公司对外借款、担保、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进行监管,更未督促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二级公司章程”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国资公司有党组织的9家二级公司已全面完成党建入章修订工作。二是出台了《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三是研究制定《昆明市晋宁区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通知》、《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对外借款及担保行为。四是加强对公司投资事项监管,审核报送公司投资请示件14件,完成了对区国资公司12月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工作。

17.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区国资运营公司存在不可控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了《昆明市晋宁区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晋宁区区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晋宁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日常督促、检查、考核力度。二是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忠诚企业、爱岗奉献”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截止目前,对国资公司贯彻执行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8次,提出改进工作、健全内部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2条。全年对国资公司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2次跟踪督查,国资公司制定权责清单13份,修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9个。

18.关于“违规出借资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逐笔清理对外借款、担保,加大债权催收力度。召开各类专题会议8次,制定《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和担保问题整改细化方案》,细化措施,一债一策,推进整改。二是细化分类,多措并举,依法催收。三是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晋宁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责任清单(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清单(一)〉的通知》,《晋宁区区属国有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担保借款事项,由企业自行审批;需要报区国资委、区政府审批的,严格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投资、融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做到适时掌握。

19.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项目管理实施工程出现的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审资料签署时间错误的问题,区国资委会同区国资公司党委于2020年11月25日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各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针对建设单位报审资料把关不严谨的问题,国资公司党委于2020年11月27日对部门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国资系统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扣减当月绩效工资,以案为戒,教育警示干部职工。二是按照整改要求,要求区国资公司子公司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试行)》、《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制度(试行)》、《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制度(试行)》、《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现场管理制度(试行)》等5个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要求区国资公司成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及报审。做到所有招标过程都在国资公司法审部、政府相关部门及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做到应招标的项目必须招标、可进行直接委托的项目也必须在有监督、合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四是紧盯重点环节,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抽查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2020年12月9日,对区国资公司党风廉政考核工作也重点延伸检查招投标工作。区国资公司也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任务较重的子公司云南筑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晋宁区水利工程建设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内部审计,12月15日,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20.关于“肃清余毒流毒信息不彻底。区政府网站仍有白恩培、秦光荣等信息内容”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对相关信息作了删除,并多次开展全面排查,清除余毒流毒信息。组织开展三轮摸排整改工作,对官方运维的网站、微信、微博、企鹅号等平台刊播、登载信息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清理,区融媒体中心同步对区属电视、网络媒体平台刊载的信息进行再排查,目前已无余毒流毒信息。强化区属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逐层审批、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保障区内各级平台发布信息的严谨性。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方面

21.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近3年,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得分逐年降低,而同期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监督,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情况,12月上旬,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履职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开展调研,对换届选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二是研究制定《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存在问题整改到位。10月10日,区委书记李福军参加2020年度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根据市委反馈情况,区委书记第一时间在班子会上通报了市委反馈问题,并立即安排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对表,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截止11月,已完成2个方面6个问题整改。三是运用“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细化分解成13类97项,并将其录入“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行“账单式”管理,实现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电子化、实时化管理;年底,区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各检查组共对113名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

22.关于“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提醒谈话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反馈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履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立行立改,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自巡视反馈意见后,区委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5次,开展提醒谈话56人次,区政府班子成员与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开展提醒谈话25人次。

23.关于“未深挖细查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刀刃向内抓整改。针对保护伞问题,我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人。在全区下发了《关于一起“保护伞”典型案例的通报》,增强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区纪委监委向区公安分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抓好整改。晋宁公安分局认真对照2015年以来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围绕“四个重点深挖”,深入开展查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94条。到目前为止,所有问题清单已全部整改清零。三是坚持深刻反省抓整改。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组织开展主题实践“以案促改”专题剖析工作及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剖析会方案》,征求警风警纪监督员意见建议34条,并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整改。

24.关于“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2020年以来,区委书记专题办公会3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重点情况和问题线索逐一点人点事点问题,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建议,区委书记亲自参加巡察反馈会5次,其他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17人次。二是加强多方会商研判。2次对区委第十二轮(总第十三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会审研判,通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个会商,从违规违纪事实、原因、责任、定性、依据等方面进行精准化研判,指导巡察组补充完善问题底稿材料,做到问题客观详实、依据充分、定性准确。三是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及时贯彻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10月以来,在区委常委会及巡察机构干部中组织传达学习各类巡视巡察文件资料及讲话精神5次;同时,召开巡察干部业务交流座谈会1次,积极组织5名干部参加昆明市巡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多渠道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业务素质,推进巡察工作水平提升。

25.关于“‘转职能’不到位。区纪委区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精度不够,至今仍在50余个议事机构中兼任成员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参照市纪委市监委参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情况,结合晋宁区实际,围绕主责主业对近年来区纪委区监委参与的60个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压缩,保留25个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取消或不再参与35个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

26.关于“‘转方式’不到位。存在重办案轻监督、重结果轻质效的问题,2017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共处置涉及教育系统问题线索52件,案件查办后未对教育系统长期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没有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以案促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对教育系统的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情分析和警示教育。针对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区教育体育局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出台了“教师交流轮岗”、“教师聘任能上能下”、“考核激励”三项机制,以制度规范教师交流、聘任、考核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三是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以漫画、H5等生态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截止2020年12月,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8份,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四是深化定期廉情分析制度,精准研判区域政治生态。定期汇总全区线索处置、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运用“四种形态”等相关数据,强化统计分析,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警示教育,逐步绘制出完整准确的政治生态“全景图”,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精准度、时效性。

27.关于“‘转作风’不到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漂浮,担当精神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作风优良。二是注重抓班子带队伍,通过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等措施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整体领导能力,做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团结干事的表率。三是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9月以来,举办为期3天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全员培训1期,组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业务科室“点训”1批2人次,选派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及区级各类业务培训68人次,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人员,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对监督工作的有效再监督,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28.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刚性约束。针对在有关问题线索查办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督促承办部门精准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事项,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全程跟踪问效,以法纪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着力推动案件复盘辨析工作。开展典型案例复盘辨析会,查找短板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为优质高效完成审查调查任务提炼、积累实战经验,有效激活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后续动能。三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抽查检查工作。注重审查调查的实效性和社会影响,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问责和审理文书格式开展专项检查,印发检查情况通报和问题清单,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29.关于“派驻机构‘探头’‘前哨’失灵。2019年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有4个立案数为零”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对在驻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9月至12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新增问题线索20件,同比增长33.3%,占各纪检组全年问题线索的40.8%,新增立案件7件,同比增长250%,占各纪检组全年立案数的43.8%,新增处分人数6人,同比增长50%,占各纪检组全年处分人数的50%。

30.关于“监督质效不高。2017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处理问题线索1027件,监督检查发现237件,仅占23.08%”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提升监督质量,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对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健康扶贫工作和6个脱贫出列的省级重点村开展提级监督工作。2020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处置问题线索41件,其中监督检查发现16件,占3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二是深化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包案走访、带案下访,指导乡镇(街道)提升工作质效,构建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20年以来,乡镇(街道)受理问题线索共193件,同比上升14.7%,立案63件,同比上升152%,处分50人,同比上升92.3%,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三是统筹各级力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充分深化运用“单元制”,统筹区纪委区监委、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职能部门监督力量,采取“2+2+1+X”的方式,围绕中央、省、市重点工作,持续开展重点专项监督,及时反馈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31.关于“‘坐等线索上门’。2017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立案查处“一把手”案件9件,线索来源为信访举报1件、上级交办5件、巡察移交3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在审查调查中发现线索的能力。通过探索纪检监察室交叉办案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的方式,统筹各部门力量组建专案人才库,提高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线索利用率。二是以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监督检查模式开展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常态化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细化监督检查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开展各项重点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让监督工作“一目了然”。2020年以来,晋宁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70件,同比增长25%,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数占全年线索总数的19.7%,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完成整改)

3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进展情况

安排区纪委区监委责令涉及部门针对问题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涉及部门分管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目前已完成全额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

33.关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区党政机关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成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清退工作。二是紧跟省市财政部门的改革步骤开展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按省市部门相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差旅行为管理,促进降低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推动电子凭证的应用普及,最终实现“数字云南”建设的战略部署。针对晋宁区供销社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党务、政务重要事项公开原则的问题,给予相关负责同志诫勉谈话。

34.关于“新闻报道不规范。2020年1至8月晋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新闻报道超时长规定24次,最长达6分43秒”的整改进展情况

立行立改精简区内会议及活动的新闻报道内容。严格按照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有关新闻宣传的工作要求,做好选题策划,严格控制篇幅和时长。涉及常委以上领导的新闻都做出明确标注,区委主要领导的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3分钟,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新闻报道时长不超过2分钟,其他区级领导的工作动态新闻均以标题新闻为主。

35.关于“大搞铺张浪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及区级出台的接待费、差旅费等报销规定,落实“一支笔”审批手续,严格相关审批流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标准对各项开支申请进行事前审批,严格按相关开支标准列支经费,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报销制度,规范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定期对财务收支及费用报销进行内部稽查、稽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开支按规定报销。二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中共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工作委员会 晋宁古滇历史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古滇管委会工作制度》、《古滇管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古滇管委会机关接待管理制度》、《古滇管委会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等内部规章制度,并以古滇党工委通〔2020〕4号文件印发执行。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6.关于“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雷同。区委班子个别同志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的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完全相同”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带头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常委班子的发言提纲进行了审核把关,有效杜绝发言材料雷同问题,在12月10日的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李福军同志针对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雷同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和问题根源剖析,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班子成员提出2个方面整改要求。二是组织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李福军同志在区委第108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在区委2020年度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实施办法等文件,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37.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区政府领导无一人参加2018年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019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政府办党支部实际,修定了《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讲党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等内容和参与频率上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落实领导带头参加党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区政府领导共计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与党员谈心谈话99人次、参加主题党日14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到支部工作联系点讲党课5次。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区政府领导全程参与“加强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38.关于“全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7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晋宁区全面梳理领导职数设置及干部配备情况,形成《超职数配备干部名册》,为精准整改消化奠定基础。二是迅速启动消超工作,形成超配干部消化工作方案,统筹优先考虑超配干部的消化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共消化超配干部2名,占7名超配干部的28.6%,其余超配干部正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消化。三是建立规范配备的长效机制,制定《昆明市晋宁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办法》等5个干部选拔任用配套制度,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编制使用审批”内容进行制度性固化,做到干部选拔任用与编制管理的有机统一。

39.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等档案资料有错漏、涂改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集中核查,全面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干部人事档案核查项目清单》完成300余份干部人事档案的核查,发现问题64个。二是清单式销号整改,对核查发现的64个问题,采取查缺补漏、更正信息、及时归档等措施完成销号整改。三是注重日常管理,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占比2%)纳入党建综合目标考核,压实全区各单位日常管理责任。

4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任前公示时间不足,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名单没有党组研究记录,部分人员公选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管理不善遗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提拔及进一步使用科级领导干部14名,均严格遵守干部任前公示制规定,在“晋宁先锋”微信公众号、干部所在单位及区级公文交换系统公示满5个工作日。二是规范干部推荐考察环节程序。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民主推荐考察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工作手册》。明确会议推荐参考人选、考察对象确定程序,并以会议记录、《确定参考人选审批表》、《确定考察对象审批表》等形式对人选、对象的确定程序进行规范。三是改进选拔任用材料存档。明确选拔任用材料归档时限,分环节、分类别将所有纸质档案及电子材料进行规范存档,对谈话记录、民主推荐和会议推荐统计表、测评统计表、请示及廉政鉴定等关键材料进行扫描整理,同步存储PDF版电子材料,做到选拔任用材料归档及时完整。四是系统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昆明市晋宁区领导干部提名工作办法(试行)》、《昆明市晋宁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办法(试行)》、《昆明市晋宁区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试行)》、《昆明市晋宁区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工作办法(试行)》、《昆明市晋宁区领导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决定办法(试行)》等5个选拔任用制度文件。

41.关于“落实组织制度不规范。晋宁区统一下发使用党支部活动活页记录本,为后补台账留下操作‘空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支部记录大部分为打印后粘贴”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0年9月30日制发了新版《昆明市晋宁区党(总)支部工作手册》至全区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明确规范填写要求,10月1日已正式启用。二是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4家机关党支部存在的党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4家机关党支部均已完成整改。

42.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全区村集体经济在10万元以下的村还有15个”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2019年市级扶持壮大的11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完工验收,并实现收益15.48万元;培育10个市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工建设并拨付资金500万元,截至10月底已全部开工。二是全面摸清村集体家底,充分运用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及私挖乱开集体土地、不规范合同、矛盾纠纷化解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摸排各村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加强指导督促,为盘活用好村级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健全村集体经济经营运行机制。巡视反馈以来,全区相关职能部门18次“下沉”基层指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发展“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产业模式,规划储备村级集体经济3年项目98个;利用现有资源和优势,通过自营、合资、入股或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或承担相关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共成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133个、村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609个,按照乡镇街道成立批复及《合作社章程》,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登记赋码。四是于10月全面完成2020年全区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

4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设置公务员招录、调入条件。在办理机关公务员招录和调入工作时,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从严把关。二是加大机关党员发展力度。区委宣传部完成3名预备党员吸收工作,区纪委区监委完成2名预备党员的吸收工作。对连续三年无发展党员的党组织进行摸排督促,引导新增递交入党申请书和积极分子共45名。

44.关于“未批先建乱象丛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再次梳理核对投资项目清单,查找分析项目先建手续未批的原因。再次梳理核对区发改局2017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清单,分析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办理用地规划及施工许可证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主要是已建项目因土地权属、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问题导致。二是将按照市级相关文件对符合豁免清单的项目予以豁免。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后,区自然资源局将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复核梳理。三是严把工程建设审查审批管理关,积极做好管理及服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根据建设节点对项目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未批先建行为,将及时通知建设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建设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加强部门统筹联动,及时开展好审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进行批后巡查118次(其中9月份至今56次)、共发通报函6宗,进行合法性认定3宗,共宣传6次,发放宣传画80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本,宣传展板41块。

45.关于“部门推诿塞责。安全隐患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分类处置、稳妥整改。对符合晋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及相关专项规划但尚未报批的冷库用地,积极做好用地报批组件工作。对不符合晋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的冷库用地,根据实际用地需求,纳入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二是多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冷库行业监管整治力度,多措并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6.关于“执法力度偏软。矿山存在边修复边盗采的情况;2010年至2020年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违法用地多达82宗”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建晋宁区自然资源管理综合巡查队。草拟了《晋宁区关于健全和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二是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承担《修复治理方案》执行情况技术核查工作,对开展修复治理的矿山进行监测对比核查监管。目前,晋宁区滇池流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并于2020年11月17日通过市级部门验收。三是对82宗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针对各宗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关于“上轮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47.关于“对2019年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仍有52.8965公顷环湖南岸干渠截污工程管道用地未办理划拨供地手续”的整改进展情况

环湖南岸干渠截污工程管道项目用地52.8965公顷已完成划拨土地供应手续。

48.关于“2018年省政府联合调查滇池保护治理反馈村庄化粪池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仅完成31.77%,行政村公厕建设任务仅完成54.17%”的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晋宁区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90.79%,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6.14%,全区已达到行政村公厕全覆盖,连续三年年度任务超额完成。2018年下达晋宁区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为0,行政村公厕建设任务为39座,实际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201座,行政村农村新建公厕29座、改造农村公厕24座,共53座。2019年下达晋宁区行政村公厕任务42座,完成57座,完成任务135.71%;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7570座,完成7745座,完成任务102.31%。2020年下达晋宁区行政村公厕任务48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11711座,截至2020年11月20日,完成72座行政村公厕建设任务,12721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其中新建12133座,改建588座)。晋宁区严格按照上级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要求,以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扎实推进工作。

49.关于“2018年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滇池一级保护区内仍有13户违规建筑未拆除”的整改进展情况

11月6日制定《上蒜镇滇池一级保护区应退未退房屋拆迁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50.关于“违法建设问题整治不力。2020年违法违规建筑拆除进度缓慢,截止8月完成率仅10.87%”的整改进展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2020年度卫星遥感疑似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目标总任务7193宗,面积约314.69万平方米。截止12月22日,区级共召开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推进及年终冲刺会3次,共计治理完成3391宗,面积316.06万平方米,完成率100%。

51.关于“如期完成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难度大。2020年大河、东大河、中河、白鱼河4条河道仍有水质超标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水质加密及排查监测工作,对超标河道的“河段长”责任断面自2020年10月起每周至少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及总氮6项指标),找出存在问题,为后续治理措施找准“靶向”。二是全力推进大河、东大河、中河、白鱼河各项治理工程项目,并确保按期限完成建设。实施完成晋宁区晋城镇东干渠截污应急工程,村庄污水设施建设,牛栏江补水汇水区及滇池流域农业灌溉用水循环利用项目,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农村生物质能源与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滇池流域未成林造林补植和幼林抚育,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项目,晋宁区滇池流域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成区老旧小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类项目。三是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增加巡河人员,对河道关键支流排水口实行24小时严防死守制度。四是对大河、白鱼河、东大河、中河左右两侧500米范围内的支、次沟渠进行清淤和杂草割除,并确保支、次沟渠、坝埂、道路畅通,无黑臭水体。

52.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缺乏持久性,截止2020年8月仍未出台长效机制文件”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大棚房整治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落实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晋政办笺〔2020〕13号),持续加强监管,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下步,我区将继续认真落实共同责任,严肃查处,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将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

53.关于“酒驾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位统筹部署。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治工作方案,区委书记亲自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任组长的晋宁区酒驾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印发了《关于开展酒驾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办通〔2020〕31号),自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驾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专项整治。二是周密组织推进。区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令行禁止。三是广角度开展宣传发动,全覆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印制宣传册5.5万份、大幅粘贴式宣传画800份、单页粘贴式温馨提示3000份。下发了《关于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零酒驾、不信教、做合格党员”活动的通知》,签订《零酒驾承诺书》9608份。通报了关于14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四是严要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迅速掀起打击强大攻势。结合“三查三告知”“逢五”“周末夜查”专项行动,保证每日一半以上警力开展夜间涉酒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打击整治无“禁区”,不搞“例外”,实行“零”容忍执法,切实形成整治酒驾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五是联动严惩到位,全力保障整治目标万无一失。抽调素质高、业务强的2名民警充实大队“醉驾办”,专业办理醉酒驾驶类案件。建立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健全醉驾案件快侦、快诉、快判机制,切实提高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共现场查处酒驾醉驾122起(醉酒驾驶50起,饮酒后驾驶72起),依法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42人,移送监视居住1人,起诉11人。严格落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及协作工作机制》,对党员或者公职人员决定立案侦查或者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的,一律书面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54.关于“从区级机关选派到乡镇(街道)挂职干部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从区级机关选派到乡镇(街道)挂职干部工作“虚化”问题的立行立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责任,确保做到坚决彻底整改。二是全面认真核查。2020年8月13日至14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建4个工作组,分别深入6个乡镇(街道)核实21名挂职干部的工作情况,区纪委区监委派员全程监督,形成对21名挂职干部工作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针对挂职工作虚化的干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区委报告。三是健全管理制度。2020年8月18日,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区级机关选派到乡镇(街道)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和考核等主要工作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为做好当前整改工作及后续长效规范化管理奠定制度保障。四是明确整改任务。确定了挂职工作存在“虚化”的18名干部每人不少于5项的挂职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8月22日,区委组织部将18名挂职干部工作表现和整改任务清单反馈至各派出单位,采取区级分管领导、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与挂职干部“一对一”提醒谈话的形式,针对干部挂职“虚挂”情况点明存在问题、指出努力方向,强化挂职责任。五是强化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挂职工作要求,挂职干部必须要有具体分工、独立分管的办公室(中心、站所)、基层联系点等,不得存在仅协助分管的情况。挂职干部要参加挂职乡镇(街道)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活动,与乡镇(街道)干部一同值班、带班。挂职干部每月参与挂职乡镇(街道)工作的时间不低于当月工作日总数的50%。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考勤纪律,详细做好记录,定期提交至区委组织部,作为挂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9月16日,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组织部对在岗时间重新明确为不低于当月工作日总数的三分之二。六是从严考核把关。在挂职期满或整改期满时,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抽调思想政治作风扎实过硬的干部组建考核组,深入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对挂职干部目标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情况向区委报告。达到参与乡镇(街道)工作时长,且完成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认定相应挂职经历;未达到参与乡镇(街道)工作时长,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相应挂职经历,进行严肃教育处理。七是挂钩绩效奖惩。明确乡镇(街道)街道评分按50%的比例计入对挂职干部年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并运用到年度绩效考核奖惩兑现上。

55.关于“晋宁区防浪堤拆除及新建生态堤防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已完成防浪堤拆除4.77公里。编号“JN04”号防浪堤,于2020年8月24日已完成拆除,拆除长度1.26公里;编号“JN09”号防浪堤剩余约0.35公里,于2020年8月25日已全部完成拆除;于2020年8月22日完成《晋宁区防浪堤拆除及新建生态堤防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方案》外零星防浪堤拆除约1.16公里;编号“JN01、JN02”号防浪堤,已全部完成拆除,拆除长度2公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

坚持党的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建立常态化、全覆盖、高质量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机制。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全面扩大宣讲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解决好学习贯彻“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新思想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一线。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强化战斗堡垒作用,持续用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提能”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认真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巩固拓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成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在品牌创建上持续用力,结合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环湖党建示范带、月山党建示范圈等典型示范作用,培育一批集聚晋宁元素、富有晋宁特色的基层党建新品牌。全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抓实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为民服务、作风转变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余毒流毒。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深化标本兼治,做到严厉惩处、监督管理、思想教育同时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省委巡视成果,以政治监督为重点,党内监督为主导,统筹整合监督力量,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扭住“四风”问题,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文明新风尚形成习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发挥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规矩,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五)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持续打好“选育管用”组合拳,以区、乡(镇)两级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把各方面优秀干部集聚到晋宁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合理编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人才规划体系。长远规划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强化政治历练和提升专业技能并重,统筹抓好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培训。树立旗帜鲜明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全程跟踪培养体系,在重点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视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古滇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7892399;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郑和路365号;电子邮箱:jn_qw2021@163.com。

中共晋宁区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