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9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河口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河口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河口县委高度重视视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创新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效,迅速掀起了推进巡视整改政治任务的强大攻势。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启动部署。巡视反馈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县史志办等相关部门抽调干部成立整改专班统筹安排和督促日常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启动了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主持负责44个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层层部署、层层压实、层层推进,其他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9次,提出“四个防止”的指导意见,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展汇报31次,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牢牢把稳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定位和工作方向。
(三)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促整改。聚焦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了会议推进、定期调度、挂图作战,加强过程管控,执行整改问题“周报告”工作机制,每周梳理整改落实情况,掌握整改动态。制定并落实销号制度,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整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等力量,定期调度各涉改牵头单位整改工作进展,通过会议调度2次、电话督导150余次,形成整改进展情况报告8期,向各牵头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3次40份,深入14个牵头整改部门及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实地督查检查工作26次,确保时刻校准整改工作方向。经过“区县”上下的不懈努力,巡视反馈的44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43个,基本完成1个,追回资金204万元,给予追责问责16人,健全完善机制制度28项。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边境治理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意识淡薄,上紧下松、上热下冷,为应付检查记录造假”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集中学习请假登记备案程序,规范学习记录和台账,2020年,共举办“区县”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实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发言全覆盖;全县57个党(工)委、党组累计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400余场,参学人员8000余人次。二是制定完善《河口县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两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间隔为30至45天,对在全县各党委(党组)的集中学习台账开展抽查检查,对学习活动开展不规范的单位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河口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巡听旁听工作组对县人大、县政协、南溪镇等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巡听旁听,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走心。四是培育优良学风。深入贯彻落实《河口县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运用学习强国、国门河口APP等载体,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开展宣讲,推动政治学习与常态化干部教育工作相结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常态化学习习惯。
(2)针对“运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有差距,结合省情、县情和边境口岸区位优势深度思考和谋划不足”问题。一是全力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厉彻查2020年5月莲花滩乡嘎马村毁林案件,相关案件一审已审结,并追究了5名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美丽县城”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始终,充分调动“区县”纸媒、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平台资源,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植人心。二是推动“区县”高质量开放发展。突出“区县融合、多规合一”,完成红河片区总体规划、详规、产业发展规划等。稳步推进标准厂房、北山国际冷链物流、北山供水厂等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0亿。完成海关监管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数字自贸等项目修建性祥规、可研等前期。谋划红河片区“十四五”重点项目332项。多渠道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区县”累计争取各类资金18.31亿元。用好用活自贸试验区“金字招牌”,年内累计引进省外到位资金47.04亿元。积极向上级报告《云南省陆路口岸功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申报重点项目5个,全力促成签订《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建桥协定书》。与开远、蒙自等12个县市签订联动发展机制合作协议,统筹推进与红河保税区、蒙自经开区“双维度、多层面”联动融合发展,与昆明片区、德宏片区、黑河片区等的联系,主动融入全国自贸片区创新联盟,着力构建以“三区”联动为主的发展格局。2020年,“区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10.21亿元,同比增长6.4%;完成规上固定资产投资89亿元,同比增长12.3%。三是全力推动改革创新、深度融合。对照《总体方案》涉及红河片区的147项试点任务,自评完成96项,推进中52项。上报第一批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线索26条,初步形成14个经验案例,其中有5个案例经省自贸办评审报送商务部,4个案例由省自贸办发文在省内复制推广。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累计开展“证照分离”改革2000件,全年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近28万件,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揭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红河河口(自贸区)等4家支行,区域内政银合作全面升级。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保险等金融业务,不断提升边境口岸金融服务发展水平,创新人民币对越南盾市场汇率报价机制,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落实‘六稳’‘六保’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有差距,产业扶贫变形走样”问题。一是将239.6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原渠道全部退回到8个专业合作社,于10月20日此项资金已悉数收回县财政。目前,该笔资金已重新安排到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小组生产道路项目及老汪山村石岩脚大红八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已完成80%,资金已拨付130万元。二是立即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问题排查,倒排风险隐患。
(4)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制发900余个保洁制度牌,累计开展“红黑榜”评比四期,每个自然村落实到位至少1名保洁员,共计461名,保洁制度和村庄保洁员实现全覆盖。二是印发《深入开展河口县国门人居环境整治暨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由县委主要领导到机关干部职工联系群众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示范效应带动计划落实,逐户、逐组、逐村、逐乡推进。2020年,累计完成户厕改造7426座,实现了改厕“任务清零”,卫生户厕覆盖率90.84%,顺利完成上级下达考核目标。
(5)针对“落实‘六稳’‘六保’有差距”问题。一是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2020年,全县共举办现场和网络招聘会32场,提供岗位10000余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266人,扶贫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292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3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698人,转移就业率达77.6%。二是全力以赴稳金融、稳投资。成功争取地方政府专债3个批次11个项目,到位专债资金6.76亿元。成功申报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1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3户,17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外贸企业复工复产160余户。红河片区自由消费综合园、公共海外仓及运营中心等10个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推介招商项目。三是多措并举稳外贸、稳外资。开通中越边境第一条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进口通关时间7.46小时,比全国快0.42小时。率先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工作,成功办理云南省首笔电子单证外汇业务。挂牌成立云南首家边境贸易服务中心,开具出全省第一张边民互市交易增值税发票。积极探索边民互市集中申报模式,全国首创“跨境电商+边民互市”模式,出口物流成本降低29%,物流效率提升5倍以上。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企业达147户,实现网上销售额7.71亿元。全年新增外资企业6户,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1167.8万美元。2020年,“区县”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84.4亿元,增长23.2%,其中:出口224.1亿元,同比增长47%,在全省各重点口岸中率先扭负为正,实现逆势增长。四是想方设法稳预期、保市场主体。坚决扛住疫情冲击,着力完善应对政策体系,及时成立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着力强化要素保障,举办政银企签约仪式,签订滇中金控红河片区商务新城、咖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暨国际旅游度假区、中国河口国际体育公园项目等各类项目合作协议75份,促成红河片区纺织服装产业园项目、河口口岸北山国际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智慧方舱)等重大项目的合作,推动各银行金融机构对有复工复产需求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实行新发放贷款利率优惠,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累计减免税费约14473万元;实施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为企业减免社保费2474.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0年,注册在红河片区的内资企业1885户,注册资本达162.34亿元。五是多措并举保基本民生。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发放城乡低保金3435.26万元、城乡特困供养救助金107.88万元,惠及全县城乡低保对象4761户8125人、城乡特困人员102户104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发放失业保险等补贴,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06.36万元和失业补助金186.72万元及提升补贴3.1万元。持续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兴边富民行动成效显著,整合投入9766万元,继续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4463.45万元。边境教育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河口县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综合医院,全面实现幼儿教育“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发展目标。六是全力以赴保基层运转。坚持财力下沉,持续树牢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全年保工资支出6.3亿元,保运转支出4996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3亿元,无拖欠“三保”情况。七是精准施策保粮食能源安全稳定。推动建立南溪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建立各乡镇粮食应急配送点10个和县城粮油应急配送中心1个。目前,全县大米库存量保持在80吨左右,面粉面条库存量15吨左右,食用油库存量70吨左右,粮食库存能完全满足市场供应需要,能源方面供应较为充足。八是主动服务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2020年,全县14家规上企业复工复产13家,个体工商户复产复工复市3669户,复产复工复市率72%。
3.关于“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结合县情谋划发展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县委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能力还不够强”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常委会议题申报流程,对于会前酝酿不够、沟通不畅、会议材料质量不高的,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审议。二是县委办向县委班子成员发出《工作建议函》11份,从“大兴调研之风”“完善领导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5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制定《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分建设的意见》,并印发至全县贯彻执行,切实从小处做起、从每时每刻做起,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县委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县委驾驭“区县”全局的能力。
(7)针对“县委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经济增长办法不多”问题。一是着力破解通道经济。加强对越贸易政策研究,规避经营风险,降低贸易成本,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跨境货物运输管理。全力推进猫屎咖啡国际创新中心和加工园区、红河片区农产品交易中心等44个总投资366.13亿元的重点签约项目落地建设,企业落地率达81.8%。创新开启边民互市贸易结算线上全电子化流程、线下统一规范贸易单据两种新模式,边民互市贸易跨境结算突破亿元大关,与2019年全年银行边民互市结算额相比增长了一倍,逐步实现货物流与资金流相统一。二是着力培植税源,统筹收支预算。紧紧围绕“税源培植、综合治税、提升质量”三大主攻方向,加强各类潜力税源征收管理,多渠道挖掘财税增收潜力。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出让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有力约束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兑现外贸增量1809万元、贷款贴息199万元等奖励资金,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高品质园区建设和产业链发展,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在疫情影响经济发展困难情况下,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5.0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9.4%,同比增加2062万元,增长4.2%。实现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9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三是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全面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已开工“区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进度。体育馆建设项目与原施工方中铁12局进行工程量清算工作即将完成,新的施工方在春节后进场开展遗项工程建设施工。旅客集散中心项目在2月7日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缴纳30万元农民工保证金,计划3月内进行主体工程筏板基础性施工。同时,该2个项目列入河口县2021年“补短板、增动力”计划项目库,为下一步申报上级资金打好基础,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问题。
(8)针对“化解矛盾方法不多,处置不力”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完善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河口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大案(事)件和重点人员基础资料库,按季度开展摸排研判。2020年,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河口县维护社会稳定预警通知书》6份,电话预警100余次,督促相关部门对重点项目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件。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实常态化走访联系,及时掌握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牢牢抓住思想稳控主动权。三是积极处置农场职工就业生活问题,认真执行国家减费降费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开展援企稳岗返还工作,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缓解农场经营压力和职工就业生活困难。2020年,全县4个农场均享受国家减费降费和社保补贴等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总计520.13万元,减免养老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总计1099.28万元。各农场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67人,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1350元/月,共计发放补贴金额99.765万元。推行割胶改革,提高职工实物分配比例收益,从2019年橡胶生产产品总量的65%,从2020年开始提高到70%,大大让利给职工。四是采取先贷后补的方式稳妥处置“农进城”购房补贴问题,2020年,已兑现政策补助252.295万元,完成贷款补助112.2万。五成立工作组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楼盘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协助企业完善各环节、各部门所需手续,加快问题的解决。
4.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深挖彻查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能力弱,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集中专班力量攻坚,聚焦“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十日一通报,半月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机制,采取专人专办、快侦快办,及时分析研判,合理采用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快办理尚未办结销号的线索,并同步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最大限度降低线索退回率。二是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将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横向协助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1件,办结41件。三是深入开展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认真梳理2013至2018年间各类案件线索中的黑恶势力“漏网之鱼”,经自查未发现相关案件线索。
(10)针对“依法严惩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重点整治。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交通运输等13个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倒排时间,倒逼任务落实,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年底拿出业绩清单,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紧盯特殊人群。进一步落实辖区高危人员管控力度,强化辖区派出所对吸毒人员、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特殊人群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三是统筹一体推进。统筹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治理、反恐维稳、禁毒防艾、赌博、缉枪治爆、打击走私、整治“三非”人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堵塞社会治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1)针对“线索‘清零’工作仍存在盲区”问题。县委全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清仓见底”。组织力量认真梳理“完结但未办结”线索,将线索分为事项未查清、人员未到案两类,对未办结线索进行攻坚核查、查清、查实,对未到案人员进行分析研判、轨迹侦控,合理运用布控、上网追逃等方式确保在逃人员尽快到案,同时加强向上级联系沟通、请示汇报,确保线索核查、涉线索人员缉捕工作高效推进。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5.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县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县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县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划分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二是对标巡视组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已主动将超标准报销的费用上交到纪委涉案款专户,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题。三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目的。2020年,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72次,组织生活会465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9人次,第一种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3.7%、15.6%、5%和5.6%,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已成常态。四是抓好八小时内外监督,制定《河口“区县”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日报制度(试行)》《河口“区县”首办旬报责任制(试行)》,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五是旗帜鲜明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鼓劲”,从人员、经费、工作流程等方面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提供全方位支持。
(13)针对“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廉政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是统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实。三是针对问题立行立改,违规报销的费用(24.57万元)已全部上缴纪委涉案款专户,对相关责任人已按干管权限移送相关部门。四是突出举一反三,督促全县70余家单位部门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并向县纪委县监委备案。五是用好审计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力量,加强对各单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2020年来,通过监督共纠治问题210个,处理相关人员8人。
(14)针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和防范廉政风险有差距,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启动监督执纪问责,对涉嫌违纪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责令其他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坚持“一案一整改”,认真研究分析案发单位背景、原因,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1份,督促案发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筑牢源头防控,召开典型案例通报会2次,通报案件46件44人。三是专题听取乡镇农场党(工)委、县属有关部门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场点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化运用监督机制,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督促“一把手”抓实抓牢廉政风险防控。四是做细常态化监督,依托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蹲点调研、节前督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实现“震慑常在”。五是加大与审计部门沟通与会商,做到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共同制约和防范廉政风险点。发挥好审计部门前沿哨所作用,借助审计监督查找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紧盯这些风险点深入查处背后存在的腐败和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来审计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条,立案审查调查2件。六是制定《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上级访下级、一层访一层的“廉政家访”新风尚,共开展廉政家访1200余人次,召开家属廉政教育座谈会28场400余人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300余份。共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80余场次、受教育3800余人次。
6.关于“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一核了之’突出”问题。一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全县2017年至2020年8月的195件问题线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将发现的部分案件取证不规范、文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三级排查制度执行不严格、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严等方面问题反馈至各承办部门,目前评查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程序规范,提升线索处置能力和精准度。2020年,立案率达67%。
(16)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提级办理,对问题中涉及村原党总支书记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并按程序免去党总支书记职务,违规报销4次公款接待餐费5500元已主动上交到纪委监委涉案专户。启动“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学以致用,通过采取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对乡镇(农场)、派驻纪检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进行重点评查,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偏差的由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督促指导及时纠正,纠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偏差的案件2件。
(17)针对“执纪偏软偏弱,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处置不彻底”问题。一是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重新复盘核查,并将原作出提醒谈话变更为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规范流程运转,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三级排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室务会、县纪委书记专题会、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判问题线索的流程开展工作,对问题调查不深入、不彻底的,一律督促审查调查部门深入调查,补强证据,完善材料重新上会。2020年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研究案件处置39次,常委会27次,监委委员会23次,对处置不精准的及时纠正,切实防止执纪偏软偏弱问题。
(18)针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执纪问责态度不坚决,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能力弱”问题。一是按照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实行工作“捆绑”,监督检查联动。一年来,开展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1轮,共发现问题526个。抽调派驻纪检组与纪检室开展蹲点式调研2次,发现问题159个。二是县纪委县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指导联系乡镇(农场)和派驻纪检组的案件查办及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升乡镇农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和办案能力。2020年,县纪委县监委共指导乡镇办理案件24件,指导派驻纪检组办案30件。三是加强以案代训、做好实战练兵,共抽调乡镇农场纪委21人次、派驻纪检组24人次参与纪检监察室办理专案。四是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亮剑”治贪,2020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五是擦亮派驻“探头”,成立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派驻纪检组更好履职尽责。
(19)针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薄弱,选优配强有差距”问题。一是多措并举强培训、提素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州各类培训,并通过“交流轮岗”“上挂+跟班学习”模式,共选派25名干部到省外及省州学习培训,通过视讯系统参加省、州纪委监委培训5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6次,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达900余人次。二是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择优调入纪检监察机关6人,配齐2名纪委副书记。三是畅通交流渠道,激发队伍活力,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6人,提拔使用纪检监察干部13人,交流使用纪检干部12人,向上级纪委推荐为处级干部1人。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公款吃喝屡禁不止,多发频发”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无公函接待和加班工作餐问题突出”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县委党校已将超出接待部分金额全部退回单位行政账户,相关责任人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已对存在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公务接待活动,督促莲花滩乡自2020年1月开始,制定食堂用餐制度交费标准上墙,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机关。三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制度的刚性执行,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暨工会财务经审人员业务培训会上组织学习了《河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河口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等文件精神。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及差旅费、住宿费、工会财务自查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2017年至2019年公务接待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公函接待工作不断规范。
(21)针对“违规用行政经费购买运动服装问题突出”问题。一是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开展职工文艺体育活动购买服装要求,全县制定内部管理制度469条,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执行。二是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暨工会财务经审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全县70余家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共271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财务经审人员素质。三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控制购买运动服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单位开展职工文艺体育活动购买服装经费来源、购买标准和采购要求,防范类似问题再发生。
(2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费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及时清退。2020年10月15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教体局三家单位已将违规发放个人的津补贴9万元清退至县纪委涉案款专户,县委已对相关人员启动追责问责。二是开展自查。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清理整治暨进一步完善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全覆盖完成70余个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津贴补贴的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治,经查,未再发现相关违规问题。
(23)针对“违规购买超标车”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县交警队违规购买公车问题车辆。给予时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党纪政务处分,并调离公安系统,该车以于2021年1月14日上交至县财政局(国资局)处置。二是举一反三排查,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及州县等有关规定,对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上报车辆信息进行核实,未发现有关问题。
8.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4)针对“文山会海依然泛滥,‘精文减会’仍停留在纸上、嘴上”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抓好审批报批程序,未纳入年度发文计划和督检考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开展。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好县级与各部门数据对账、动态监测、工作调度、调研指导等。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州级指导精神和意见,采取“月上报、月监测、月提醒、月通报、年考核”,切实加大提醒力度,强化进度管控。
(25)针对“留痕作假严重”问题。一是强化教育监管。对南溪农场二支部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全县党员开展排查,以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每一个党员跟党走。二是落实书记第一责任。把抓宗教工作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对南溪农场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重新安排闭卷考试,同时,县委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学习作风不正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并提交个人检讨。四是改变党建考评方式。下发《关于开展河口县2020年度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地考核工作通知》,2021年1月6日起开展交叉检查。采取日常考核、实地考核和述职考核方式,坚决力戒形式主义。
9.关于“落实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落实‘三个汇报机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等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县委班子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强化落实,确保“三个汇报机制”执行到位。第十三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县委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及时听取和研究审议第十三轮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回头看”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县委组织部长均全部参会。
(27)针对“政治画像’不精准,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提升巡察干部队伍能力素养。2020年,组织全县巡察干部集中培训4次,选派1名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通过以会代训、以巡代训,全体巡察干部业务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对十二届县委巡察过的党组织巡察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巡视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把第一至十三轮巡察过的党组织巡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把9个党组织纳入十二届县委巡察“回头看”。三是改进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县委三个巡察组承担巡察“回头看”任务,不再临时组建巡察组,向有关单位发函征求被巡察单位问题并征求到问题14个、梳理巡视反馈问题12个,连同上一轮巡察报告、整改情况报告一并反馈给各巡察组。聚焦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核心职能,制定工作方案、谈话提纲等,实施精准“画像”,提高巡察“回头看”工作质量。
(28)针对“落实‘后半篇文章’走过场,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质整改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在听取第十三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报告时,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态度鲜明,到人到事。我县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暨工会财务经审人员业务培训会,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开展十二届县委巡察“回头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十二届县委一至十三轮巡察过的党组织进行认真梳理,通过反复酝酿,抽取了9个反映问题较多、整改不到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对问题进行再发现,释放“不是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信号,倒逼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目前,进驻工作已结束,后续工作正在开展。三是建章立制促整改。研究制定《河口县巡察整改销号及监督检查办法》,充分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部门监督贯通融合,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一巡了之,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察成果运用到位。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严格,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言材料相互抄袭雷同。”问题。一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委书记已对相关涉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压实各级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覆盖开展各级记与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工作,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第一道防线。二是运用随机调研、干部分析研判、智慧党建大数据分析、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等方式,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县级领导干部发出提醒函,提醒县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按要求亲自撰写发言材料,示范推动全县全面落实党生活内政治制度。
(30)针对“乡镇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未能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不同程度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一是对莲花滩乡和南溪镇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压实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二是推行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红黄绿“三卡”预警提醒激励机制,发放5张黄卡“提醒监测”、2张绿卡“激励推优”,督促各党(工)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压实党建责任,以抓好经济发展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
(3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一是全覆盖排查更新粘贴全县党员活动场所、会议室悬挂上墙的发展党员流程图。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开展违规发展党发员督查,推行“党员积分制”“流动党员电子活动证”方式,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三是对全县15家党(工)委发展党员情况全覆盖开展督查,深入查找违反入党程序、入党材料不规范等问题,充分运用“红黄绿”教育提醒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32)针对“部分支部‘三会一课’走形式”问题。一是县委组织人员到县人大常委办公室进行问题核查,经过查看会议记录、台账,对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党员访谈核实,该支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的专题辅导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等5个会议记录为党课,故出现“连续上党课5次”的情况。人大党委会党组已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整改。二是紧扣党务知识和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举办“河口县2020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对433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全覆盖轮训。三是充分运用智慧党建大数据督促各级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下发2期“智慧党建”大数据指标评价,对重点党建工作推进较慢的党组织进行书面和数据表单提醒8次,力戒“三会一课”走过场、搞形式。四是组织各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挂联党支部148个,列席指导党的组织生活150余次,上党课160余期。
1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落实管理职责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33)针对“执行干部提拔使用规定不严格,违规提拔干部。”问题。一是认真倒查,严肃责任追究,已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二是重申纪律,坚决执行刚性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等规定作为县委组织部专题党课内容,针对干部选拔作用的任职资格、程序及有关要求专题学习,并以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成效。同时汇总编制政策读本,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违规破格提拔。三是加强自身建,把准程序关、政策关。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对界定不明确的政策,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汇报;对特别优秀拟破格提拔的干部,严格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34)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已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并在组织部部务会议上通报,警示在岗干部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回避制度“灯下黑”情形。二是抓实学习促整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把好程序关。通过学习明确选拔任用涉及到干部本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近姻亲的,必须回避。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组织部部务会议上通报未回避问题,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写入县委组织部会议议事规则,及时堵塞漏洞,督促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回避制度的严肃性,自觉增强回避意识,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35)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及时发函到上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后,规范任免。二是深刻反思,严肃追责。召开“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点带面、深刻反思干部人事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梳理建立岗位“AB角”等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三是建立备忘提醒机制,堵住漏洞。全面梳理制定《河口县科级领导职数配备需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列表》,加强向上级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规范各协管部门任免征求意见程序。同时将干部人事工作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情况,作为必向县委常委会议报告的重要事项,从工作机制上不断规范干部工作程序,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截止到2020年底已在县委常委会议上汇报征求上级部门意见情况3次。
(36)针对“落实干部教育管理职责有偏差”问题。一是立即整改。严格执行《红河州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涉及的2名干部已返岗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及时开展清查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清理整顿工作,经核查,全县70余个部门不存在在编不在岗情形,均已签订承诺书。三是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干部管理责任。依托“六定一限”机制,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全面设岗定责,同时建立干部“工作日报”制度,要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天必审干部工作内容,压实干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
12.关于“干部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退化,担当精神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37)针对“个别干部党性观念淡薄,初心使命淡化。”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联系纪检组实地核实、反馈,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思想教育,该同志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深刻反思、自我检讨,目前,态度端正,思想转变,工作积极。同时,对全县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防止党性意识淡化。
(38)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别干部宗旨意识淡化,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对相关单位、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通报”问责、谈话提醒或警告、记过等党政纪处分。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以政法系统“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在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以案例教育全局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同时充实5人参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进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三是建章立制严格干部管理。实施“六定一限”干部管理机制,以“日报制”检验工作落实成效,推动形成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四是多措并举抓实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实行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将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培训必讲内容,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方面
15.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乏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的整改进展情况
(39)针对“2015年8月27日,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县交警大队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2.35万元发放绩效问题,至今未见具体整改情况”的问题。对标反馈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复盘核查,经查,时任大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对时任大队长追责问责。
16. 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听之任之,推进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40)针对“截止到2020年8月,审计机关反馈的问题仍有15个未进行整改”问题。一是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在整改推进中及时对难点重点问题再研究再布置,专题召开会议研究保障性住房消防验收工作,细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目前,涉及8项审计15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持续深入整改、基本整改完成3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中关于养殖场管理不规范影响了周边环境的问题,已由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牵头,县农科局、河口农场管委会共同组成工作组,对河口保兰养殖家庭农场、毛云俊养殖场开展检查整治,已办理环评手续和畜牧养殖备案,督促养殖场清理场区垃圾、规范粪便处置利用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加快处置广林冲养殖场搬迁事宜,并完善相关手续,防止污染周边环境。目前,广林冲养殖场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相关资金(奖励、搬家费、附属设施费等)已兑付完毕,并完成项目选址,正在协调项目用地。关于未完成2008年-2014年垦区危房改造任务问题,已在垦区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宣传,目前已完成摸底及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垦区危房改造补助金额已到位。正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100户垦区危房改造项目。下一步将严格按操作程序,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排查符合危房改造享受条件名单,制定除险加固“一户一方案”,并按照房屋改造方案加快施工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关于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开工超过3年超过约定竣工期限未建成,导致项目未分配入住问题,已及时更换一家实力较强企业接收施工。目前,正在开展室内装修,部分具备入住条件,已完成提交租赁申请人员审核、公示、预分配。下一步将倒排工期,强化施工组织,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推进消防水池、变压器、水电接入、门窗等工程施工,预计2021年完工投入使用。
三、下步打算
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河口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整改任务加强检查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大力度整改,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巡视整改化为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持续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照整改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销号退出管理,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加快整改进度,紧盯推进整改问题,对问题解决难度大,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与措施,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深化成果运用,形成常态化机制。坚持立足当前与放眼长远相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为,严抓制度执行力,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经常抓、抓经常的工作机制,不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与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区县融合”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422979;联系地址:河口行政中心533室,电子邮箱:hkxxcb@163.com。
中共河口县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