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9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个旧市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个旧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扛实责任担当。个旧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充分认识巡视的本质是政治巡视,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坚持把抓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增强政治意识,立行立改抓落实。把巡视整改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使命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动扛起整改的责任,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类15个方面47个问题照单全收、自警自勉、厉行整改,用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履行政治责任,全面部署抓落实。10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召开反馈会议,会上市委书记沈焕然作了表态,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统一到省委第九巡视组的工作要求上,全面抓好存在问题整改。10月30日,召开十三届市委第135次常委会议,传达原省委书记陈豪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个旧市的反馈意见,研究安排我市整改落实工作意见,结合巡视反馈的47个问题逐一进行研究,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制定143条整改措施。11月23日,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个旧市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意识形态、巡察工作2个专项巡视整改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率先垂范抓落实。省委巡视反馈会召开以来,市委书记沈焕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11项,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配套制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标对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个旧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沈焕然逐一与班子和部门负责同志的沟通交流,专题讨论整改事项,及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督促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真正承担起巡视整改的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管之责,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个旧市委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化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及时成立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个旧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沈焕然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李媛担任办公室主任,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针对意识形态、巡察工作2项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进行整改落实,并明确2名分管领导负责抓工作落实。通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全市形成了凝心聚力、协同配合,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精准聚焦细化措施。坚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层层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整改时限清单,逐项落实解决。市委书记沈焕然对工作进行全面“透视会诊”,把工作精准落实到一线,平时查账、按期交账,带动其他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抓实整改工作,经排查整改,47个问题中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三是抓好抓实督促督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从严从实贯穿到问题整改全过程,把纠正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抓整改落实的纪律保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集中整治各级领导干部整改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作风不严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坚决避免出现文字整改、数字整改、“秘书”整改的情况。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适时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指导调研,督促整改进度。12月2日,市委书记沈焕然主持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个旧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更大力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12月31日,巡视整改办公室主任李媛主持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牵头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通报现阶段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抓实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根源抓牢整改落实。个旧市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扣“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刻查找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一是提前着手,充分做好会前准备。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个旧的反馈意见以及全州贯彻落实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会及交流会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一次学习活动,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对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认识;采取调研听取意见、座谈征求意见、发函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累计征求到对市委常委班子意见建议52条,对市委常委个人意见建议214条,均不过“筛子”,原汁原味反馈;同时,将巡视组反馈的47条问题纳入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抓好整改。会前,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交换意见,切实做到找问题、摆差距、明方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全面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提出需要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纪委通报案例等,把自己、把职责、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并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对照反馈意见,全面检视问题和不足。2021年1月23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性分析,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自我,提出整改措施,严肃深刻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以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效率意识,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奋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擦亮“世界锡都”金字招牌;奋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主动融入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全市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实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能力建设。为抓实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找准了办法。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推动区域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全面性、实效性不够,创新开拓意识不强,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不到位。大屯特色制造小镇建设被省发改委淘汰退出,美丽县城建设推进缓慢,牛奶小镇建设未列入省州特色小镇,离省委的‘三张牌’要求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在个旧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省委巡视反馈会召开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11项,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配套制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标对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并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个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贯彻个旧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个旧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结合个旧实际制定下发《个旧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13个学习专题、学习重点,细化学习要求,指导全市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与自己讲相结合、基层调研和重点研讨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2020年,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1次,73人次中心发言,610人次参学。
三是推动学用结合,提升学习成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全会决策部署上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0年12月29日召开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个旧市委关于制定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并于2021年1月16日召开第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在“十四五”规划中积极构建“5+4”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大屯新区建设,推动鸡(街)沙(甸)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对标对表,进一步加快20个子项目建设力度,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围绕纳入全省特色小镇的目标,打造个旧市牛奶小镇。项目建设概算投资13.28亿元,核心区已完成投资约6000万元。目前,牛奶小镇景观工程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已委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院重新编制牛奶特色小镇项目策划、可研及规划设计方案,引入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将继续积极申报省级特色小镇。
(2)针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有短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特色亮点不多,可全面推广的示范点少,还未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问题
一是围绕州委“六抓六强化”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沙甸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打造鸡街、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沙甸被命名为第一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州级5个、市级8个。发挥和平社区“四梁八柱”、市法院“三注重三坚持”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十一进”创建单位中进行推广,目前,创建州级示范家庭200户、市级500户。个旧市被命名为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点”、“示范带”、“示范联盟”逐步形成。
(3)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不够有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清理迟缓,全市64个废渣堆场清理,仅完成38个,占59.4%,完成进度20%以下的还有4个,占6.25%;全市3条主要河流和湖泊,水质仍为劣五类,沙甸河、乍甸河未达到4类、大屯海未达到3类功能标准要求;144个历史遗留矿山1816.21公顷损毁面积需生态修复,资金投入不足,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生态环境工作汇报。成立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个旧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个旧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个旧市冶炼废渣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与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和措施保障,进一步明确全市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快实施《个旧市八抱树、老虎山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个旧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项目》等冶炼废渣整治工程项目,确保2020年内完成64个废渣堆场清理整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固废堆存场所整治要求,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历史遗留工业废渣整治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涉镉场所、清废行动部级挂牌问题点位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实施治理。通过项目招投标,正式确定5个项目单位实施《个旧市八抱树、老虎山工业片区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风险管控工程》、《个旧市双河流域典型冶炼废渣风险防控试点项目》、《个旧关停选矿企业污染场地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11个工程项目。坚持每周调度,研究并及时解决工程进度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64个固废堆存场所,主体工程已完工,已逐级上报验收销号。
三是切实有效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依托河长制工作不断强化治河护河责任落实,加强对水环境监察监测,深入开展水体治理保护。冲坡哨和老虎山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调节池建设;鸡街、沙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完工;沙甸河流域清淤项目已完成工程验收;个旧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大屯海清淤扩建和3号引洪沟整治工程顺利推进,有效减少排入大屯海、乍甸河、沙甸河的污染物,提升水环境容量,有效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四是分类别、分层次、分时段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及时组织编制《个旧市生态修复方案(2020—2025)》,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评审。将大屯黑马山采石场、大屯正波人工砂厂、大屯张乔顺采石场纳入第一批治理范围,已完成设计总工程进度20%,主体工程进度28%;编制完成《个旧市大屯街道象山头等3个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和《个旧市鸡街镇甸头砂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方案,待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通过后纳入下一批治理范围实施。
(4)针对“精准脱贫不扎实。农村饮水安全有短板,还有3个镇63个村小组依靠水窖供水,存在季节性缺水情况;卡房镇、贾沙乡、保和乡、蔓耗镇农业基础薄弱,精准扶持力度不够,抵御风险能力差,有返贫风险”问题
一是保证农村生活用水安全。建立完善应对季节性缺水的工作机制,针对依靠水窖供水的63个村小组和集中供水但水源不稳定的17个隐患村制定“一村一策”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并及时根据具体情况对供水方案进行校核,每个自然村培养2名农村饮水安全政策“明白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协助做好抗旱应急工作。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逐村逐户查缺补漏,对缺水水窖村民拉水送水共计8245.6m3,受益1090户4934人,其中贫困户154户640人。
二是科学编制全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重点针对水窖村和水源不稳定村,规划实施自来水替代水窖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编制完成《个旧市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查,完成各单项工程的实地勘探及测量工作,项目规划估算总投资20860.55万元,其中水源工程2656.47万元,划、立、治投资33万元,水厂3153.15万元,输配水管网投资(含提水泵站)14871.42万元,计量设备投资44.97万元,能力建设101.54万元。项目覆盖人口3.0907万人,其中水窖村人口1.9865万人,力保群众有水喝、水够喝、放心喝。
三是加大农业产业投入。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深入强化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工作,做到领导力量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政策不减、挂联帮扶不减、工作力量不减,帮助发展产业、提供就业、教育帮扶、医疗帮扶等,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布局特色水果、蔬菜、优质稻、马铃薯、中药材、规模养殖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扶贫基地74个。全面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激励机制,培育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新型经营主体62个,带动有产业发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182户12233人,实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全覆盖;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共投入农业产业资金1639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道路、引水管网、生产水窖等项目34项;实施“菜单式”产业扶贫,推进产业扶贫覆盖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及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182户12233人全覆盖,实现产业扶贫项目覆盖率达100%。采取以生产补助、综合奖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全力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贫困村从挖掘资源性收入、盘活利用资产性收入、扶贫资金入股分红、领办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劳务增加服务性收入等方面增加村集体经济,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服务功能。卡房镇扯土白村、打靶期村、田坝子村,贾沙乡克勒村、普洒河村、松云村,蔓耗镇马堵山村共7个贫困村已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增收。全市3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均达到3万元及以上。
2.关于“市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破解难题谋发展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统筹产业布局谋划不够,办法不多。产业结构单一,以有色金属为主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效果不明显,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对有色金属产业依赖度高;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离习近平总书记‘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招商引资和新兴产业培育不够,新兴产业未形成支柱”问题
一是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云锡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投料带负荷试运行,入驻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20户选矿企业全部建成并逐步投产,炼铅鼓风炉淘汰整合后的云南源正、天黎冶炼厂、旭众矿冶等一批转型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和投产逐步推进,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冲坡哨冶金加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施工方已入场开工,挖方完成39%,填方完成38%,为产业集聚发展搭建平台。同时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副产提取金、银、铟等稀贵金属,形成锡产业、稀贵金属、铜铅锌铝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产业等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工业体系。支持润鑫铝业、云锡铅改锡的智能工厂建设,依托中科曙光云计算项目,深度跨界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行业。制定印发了《个旧市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大有色金属企业扶持力度的意见》,大力扶持有色金属企业。
二是活跃现代服务业。制定有色金属原料流通企业优惠政策,缓解有色金属原料瓶颈。完成城区5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1个新建农贸市场投入运营和1个新建农贸市场批复立项工作,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管理农贸市场建设;完成南天半轴商贸城物流集散中心的挂牌,目前入驻商户167户,快递、物流行业占据商城业务的92%,以此为平台积极推广“统仓共配”模式,打通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委托昆明鼎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金湖商圈规划编制,近期将提交规划和策划方案;大屯粮食物流园区新增用地完成土地招拍挂,已支付项目各款项5159万元,预计2021年完成粮食物流园一期建设;加大打造电商发展平台,年内引导企业在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新开设特色店铺20个,在抖音、快手等新开设账号10个,引导大红屯、云南乍甸乳业、沃尔玛、苏宁易购、惠百家超市等5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传统商贸企业、大型商超等经营主体向电商化、平台化发展。
三是实施新兴产业培育。推动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绿色能源和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主动融入“三区”建设,依托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发展锡新材料(含锡材、锡化工)、铟新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重点突破高纯铟、氧化铟锡(ITO)靶材制备等材料关键技术瓶颈,支持鑫联环保、华鼎等民营企业加快推动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铟锡合金、纳米铅、锌基合金、天黎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源正6万吨再生铅、华鼎100万吨资源化综合利用等项目尽快落地,力促云锡12.5万吨铜深加工改造项目达产。鼓励云锡机械厂进一步提升矿山装备制造,加快培育装备制造业。持续做大做强生物大健康产业,以云河药业、巨丰生物为代表的大健康产业体系逐步建立,加快推进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建设,抓好医共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五大中心”建设,完善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打好“绿色能源牌”,初步编制《个旧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构建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积极推动猴子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目前已确认项目业主为华电集团。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进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污染治理(第二批)名单,获得相关扶持,为我市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新平台。
四是抓紧实施质量兴农、工业强农行动计划。做强高原特色农业,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农业特色化、精品化发展初具成效。2020年实现农业增加值22.21亿元,同比增长5.8%,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1.21:1提高到1.8:1,全市粮食生产喜获“五连丰”;农业结构优化,完善“三带一区”的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所提高;围绕水果蔬菜、畜牧水产、生物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推动红河谷农特产品加工物流园建设,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至49家,乍甸乳业、大红屯成为全国、全省知名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6)针对“重点项目规模较小,带动发展作用不明显。全市187个项目,亿元以上项目仅47个,仅占25.13%,新开工的项目数量不多,主动融入滇南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不够有力,连接‘个、开、蒙’片区的大屯新区建设缓慢”问题
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及推进。积极储备我市“十四五”金点子项目共776项,计划总投资3087.24亿元,总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共15项,涉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产业等领域,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积极带动作用。2020年全市集中开工6批项目,共计56项,总投资91.88亿元,居全州前列。目前,争取到三批次专项债券项目13个,到位资金12.10亿元,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位于全州第一;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项,中央预算内资金1.3441亿元,资金全部到位,并开工建设。大屯新区整体城镇化项目大力推进,实施重点项目26个,建安投资28.55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建安投资15.01亿元。认真落实《个旧市关于做好稳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激励措施》,对项目业主部门发放新开工奖励157万元,发放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奖励588万元。加强横纵向联系,对于环保、国土、规划等审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7)针对“国有企业‘多小散弱’、改革滞后。市委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具体实施意见至今未出台;监管体制未理顺,全市54户国有企业分散由13个政府部门管理,未统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管理;54户国有企业中停产9户、半停产2户,有一半的企业长期亏损,2017、2018年总体亏损,离“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及时制定出台《个旧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个旧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个旧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和《关于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并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设立2户一级集团公司和6户二级专业公司。
二是打造“2+N”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整合重组市属国有企业到“2+N”框架体系中,统筹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稳妥推进和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预计2021年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3.关于“扫黑除恶还有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深挖彻查线索背后的“保护伞”力度不够。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问题摸排不够深入,市纪委监委和政法部门协同调查和信息共享的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会商机制。重新修订完善了《个旧市纪委市监委个旧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点对点”联系会商机制》、《个旧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办案机制》,加强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协同办案能力,在深挖问题线索上同向发力,在信息共享上共做文章,使信息共享更畅通,协同办案更默契。
二是切实落实“两个一律”和“三个不放过”工作要求。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或案件逐件复盘,再次核实是否存在未查清的疑点或遗漏的线索,重点核查已终审判决但仍未发现背后“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部分问题线索进行了排查,对涉案人员进行问责。
三是优先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涉及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涉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信访件,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办理建议,进行督办。有效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目前暂未收到相关信访举报。
(9)针对“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不够。如:侦办‘2.28’案件中,发现嫌疑人存在抢劫行为,但无人报案;杨国庆恶势力犯罪案件中,19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拖延了案件的侦办和诉讼进程”问题
一是扩大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印发《2020年个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个旧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利用近期村两委换届的契机,对换届可能涉及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进行再一轮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将扫黑除恶融入到平安创建工作宣传中,发动了志愿者队伍,覆盖了10各乡(镇、街道)入户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2020年共集中宣传32场次,共入户12272户,发放了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二是进一步发挥媒体宣传主阵地功能。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整改以来利用微信公众号“锡都个旧”、个旧融媒APP等新媒体平台,共计发布扫黑除恶相关讯息20余条。
三是持续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不断拓展线索征集渠道。组织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政治处等部门拍摄扫黑除恶宣传片,多渠道进行成果宣传,展示展示斗争成果;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将“被动受理”转变为“主动出击”,通过线+线下双平台,有效拓展线索征集渠道,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群众群响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市扫黑办与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与新闻传播管理科每周召开“碰头会”,将扫黑除恶最新工作进展、涉政法舆情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共同做好舆情引导和舆情应对。持续为个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0)针对“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在扫黑除恶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相关单位配合不到位。如:个旧市金湖小学门口无证照商贩长期违规摆摊设点,直到今年8月3日多部门综合执法才被取缔,排除了学校周边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方案。成立个旧市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结合个旧实际,与11家责任单位联合印发了11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市级督导组对全市11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督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二是充分发挥“三书一函”抓手作用。下发《关于全面核实核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书一函”的通知》,及时与州级“三书一函”录入系统核实核准发送反馈数据,目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出“三书一函”共18条(监察建议书2条、司法建议书6条、检察建议书2条、公安提示函8条)。“三书一函”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严格落实“三书一函”交办反馈机制,注重实效,确保发文“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长效机制。不断总结提炼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经验,制定《个旧市公安局与市纪委市监委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个旧市公安机关办理村“两委”成员涉黑涉恶案件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会商制度(试行)》、《个旧市纪委监委、个旧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点对点”联系会商机制》,凡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坚持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四是强化校园周边安全整治。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金湖小学门口违规摆摊问题,个旧市教体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联合发布了金湖小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公告,在综合执法局设立了2124407举报电话。并在上下学高峰期,在城区校园门口重点加强巡查,加强校园周边安全保障,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4.关于“肃清秦光荣流毒认识不深刻”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思想认识不足。市委班子对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影响认识还停留在表面,班子成员政治敏锐性不强,缺乏斗争精神,没有真正从案件警示教育中触及灵魂深处,对彻底消除案件恶劣影响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观看《清风云南》、《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片,参观红河州警示教育基地,学习《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教材。同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9月22日召开个旧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我市公安系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对2020年以来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文件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12月22日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及重大违纪违法案的查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发文通报大屯街道社会事务办原工作人员史绍春、个旧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志明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市委班子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市委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党规党章等,学习原迪庆州委副书记许洋严重违纪违法案、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案例,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个旧试点工作、“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政治轮训、参观红河州警示教育基地等,进一步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深刻认识秦光荣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聚焦“八个坚决肃清”,着力查找“八个是否”,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
(12)针对“深刻对照反思不够。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上,12名市委班子成员只有4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剖析,市委书记、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都是分析工作中的不足,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带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于2021年1月13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方案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将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纳入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重要内容,并确保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进一步督促指导全市党委(党组)及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制定《中共个旧市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于2021年1月13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明确会议主题、程序步骤等内容。市委常委班子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四必谈”和“六个谈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确保每位成员班子主动把自己、把思想、把工作摆进去,材料中都有了对秦光荣案的深刻教训和反思。同时,根据省、州纪委监委要求,及时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专题片,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好市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好了基础。2021年1月23日,州委书记姚国华亲自带督导组参加指导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做到查摆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修正错误、共同提高,受到督导组的肯定。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反腐败高压态势效应不明显”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市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时只字未提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问题
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9次(省委巡视反馈会召开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5次)。在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专门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短板问题,并对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逢会必提、逢会必讲,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14)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关键少数”的监督不到位,市公安局前后2任局长、政委、2名副局长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中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列入全国五个“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市。”问题
一是市委领导班子带头整改,压实“一岗双责”。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24次会议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组织学习规定内容,利用各类媒介加强规定的宣传阐释,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同时抓好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将“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作为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内容,11月下旬对71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贯穿于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全过程。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并实施单项考评,做到把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是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抓住节假日时间节点,在全市开展纪律作风“全覆盖”监督检查,运用“交叉式”、“推磨式”、“蹲点式”、“体验式”监督检查方式,检查单位158个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线索49个,批评教育82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件21人。在全市公开通报曝光疫情防控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7批23件30人。11月下旬,对全市71家责任制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
四是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为切入点,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组建以市委书记沈焕然、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峥为双组长的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日报和周报信息互通、工作对接机制。对公安队伍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现职或涉嫌违纪违法的9名干部按“下”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或免职。全面开展政治轮训工作,截止到2020年底,分别组织全市政法部门干警和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共计四个专题的视频学习培训,共749人次参加学习培训;8月27日至8月29日,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组织开展为期3天(24学时)的“2020年个旧市政法干部政治轮训第一期”培训,全市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干警(含市委政法委),乡镇政法委员等共140人次参加培训。持续开展政治督查、综合督导等工作,12月22日至25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为期4天的综合督导。抓好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0日,市委政法委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25人次,化解案件3件共9人;开展司法救助案件27件,共救助人数37人,发放救助资金28.6万元。
(15)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如: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主体责任如何履行等基本问题回答不清楚,内容讲不明;一些重点部门或领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仍然不断出现。近年来,公安、交运、水务、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均有多人被立案审查”问题
一是今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6次,研究案件工作6次,涉及干部16名;市政府党组会研究反腐倡廉内容议题5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重点检查“两个责任”的落实,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研究情况;12月25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个旧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体验式”监督工作方案》和《个旧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蹲点式”监督工作方案》,对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开展“体验式监督”,对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开展“蹲点式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个。
二是一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督促全市71家党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廉政风险点,并填报《廉政风险防控表》。12月底,全市各级各部门已经完成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填报工作,共排查出内部机构风险点592个,单位负责人岗位风险点623个,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相关单位加强了重点监督和风险防控。
三是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点查处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史绍春贪污低保金案、国有企业腐败问题—马志明侵吞国有资产案;并对公安系统塌方式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给予了郝文学、李东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安干警严厉处分。通过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是压实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督促市财政局领导班子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学习会议,对《个旧市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旧市财政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学习,财政局党组对各科室履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财政局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责任清单,全面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6)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市委、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均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仅对“三重一大”内容做了原则性、粗线条界定,范围不明确,细化量化不够,大额资金使用没有明确标准”问题
一是增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在第四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同时将其纳入市委党校重点培训课程,并作为各级各部门学习的重点和必学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理论中心组、自学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成果巩固,筑牢思想根基,养成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决策、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变成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
二是深刻认识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市委带头,统筹组织对相关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完善细化。市委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经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42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化和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主要内容及程序和执行等相关规定,保证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个旧市人大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第18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进行了细化。市政府党组研究制定了《个旧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经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要求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了《个旧市纪委市监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并于2020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规范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规范、细化议事程序。市委组织部于2020年11月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定重大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明确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市纪委专项检查和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中,发现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到位、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7个,并及时反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
2.关于“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抓早抓小,主动预防,事前教育不够,日常监督措施力度不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会,市纪委常委会面对面听取17家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告,下发反馈意见17份,指出问题39个,并限期整改完成,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12月下旬,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等习惯性、顽固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纪律作风“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线索49个,批评教育82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件21人。元旦前,下发监督检查通知,对全市疫情防控、“七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节日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进行了督促检查。
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督工作合力。2020年12月22日,召开中共个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薛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就反腐败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18)针对“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没有完全显现。如: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敢发声,被所驻部门安排从事业务工作,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组案件线索立案数为零”问题
一是进一步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干部,统筹派驻监督力量。压实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要求派驻纪检组组长主动到监督单位上廉政党课,督促监督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对派驻干部的培训,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室定期到联系派驻纪检组指导线索排查工作。督促派驻纪检组注重抓早抓小,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日常谈心谈话,筑牢廉政防火墙。每季度主动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每半年对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自巡视反馈以来,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加强对派驻联系单位的监督,共列席派驻联系单位党组会9次,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督察一次,提出整改建议11条,给予党纪立案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成效考评机制。强化运用《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工作成效加减分办法(暂行)》、《个旧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市纪委监委职级晋升实施办法》等制度,对工作成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绩效、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等相结合,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的“哨兵”“探头”作用,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19)针对“部分乡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不足。有的乡镇(街道)存在问责处理、党纪政务处分长期处于‘零报告’情况,2017年至今老厂镇纪委立案数为‘零’、城区街道纪委仅有1件,2018年度蔓耗镇纪委立案数为‘零’;2017年巡察发现贾沙乡所属的11个村委会均存在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2019年、2020年巡察再次发现当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的贾沙乡克勒、白云村委员会仍有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乡纪委发现问题能力弱,监督效应未显现”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委认真落实“三转”具体要求,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党员干部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严格抓好财经纪律等制度的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督促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1次村务公开大排查,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及公开工作。督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印发《中共个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对各乡镇纪委监察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2020年办结的问题线索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乡镇纪委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存在文书填写不规范、审批签字不齐全、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共28个,并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委按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10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宣传栏、公开栏等粘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举报范围和不予受理的事项,公布来信、来访的地址,举报电话以及网络举报的渠道。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个旧市纪委市监委“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加大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分批组织轮训,从党的政策、纪律审查、信息宣传、心理素质等多方面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升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水平,充分发挥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五是督促贾沙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认真整改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2020年11月7日,贾沙乡纪委对集体违规决策,以虚列支出方式违规套取资金,违反工作纪律的白云村委会班子4人进行了立案审查;12月18日,给予代华向、朱永辉、李桂萍、刘家富4人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市委贯彻巡察工作‘三个汇报’机制不到位。已开展的11轮巡察,市委常委会有5次未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第九轮、第十轮巡察结束近4个月才听取汇报”问题
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要求执行“三个汇报”机制: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8日,市委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进驻结束后,于12月17日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2月19日召开了市委书记专题会、于12月20日召开了市委常委会会议,高位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列入市委专题学习主要内容,并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11月16日两次对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会精神、全州贯彻落实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会精神学习交流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2020年10月3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对抓实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提出具体意见,并要求抓好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个旧市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落实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如一贯彻中央和省、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集体研究巡察成果运用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分类处置要求,并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线索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加强对共性问题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改革和发展。
三是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责任,及时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市委巡察办梳理汇总各组情况,形成综合情况报告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汇报。严格贯彻落实了“三个汇报”机制,巡察进驻结束10日内召开市委领导小组会议,20日内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相关要求。
(21)针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如:市财政局党组对巡察发现‘2011年10月竣工的办公楼尚未结算和验收,往来款项未冲销’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市发改局没有在整改期限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安监局在整改报告中提及‘新制定《市安监局党组会议制度》、《市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但实际未制定”问题
一是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责成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整改“口头重视、行动忽视”的问题。印发《个旧市被巡察单位问题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实行被巡察单位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该督促的督促、该介入的介入、该问责的问责,全过程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
二是落实市委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将市级分管领导牵头督促整改落实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具体包括参加巡察反馈会、约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十三届市委第十二 、十三轮巡察反馈均邀请市级分管领导参会,并向其抄报巡察反馈意见。
三是制定《个旧市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在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中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单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等,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四是2020年12月24日召开市委巡察工作总结会,会议要求明年年初市委巡察机构结合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各级各单位务必在本届任期内将一届任期以来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4.关于“工程项目领域风险防范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重大工程项目决策程序不合规。生态环境个旧分局自2017年以来共实施环保工程项目28个,总投资8.61亿元,均未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规范程序的研究和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专项资金项目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制度。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修改完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严格划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研究制定廉洁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规范集体决策流程,涉及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一律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明确规定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
(23)针对“拆分工程项目,涉嫌规避公开招投标。2015年蔓耗镇小蔓堤‘美丽家园’项目总投资508万元,拆分为20个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工程造价都不超过50万元,其中19个项目459万元由没有项目建设资质的云南联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负责施工建设,涉嫌规避蔓耗镇‘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市级或上级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规定。卡房镇打靶期村‘下半山田间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4.9万元,拆分为2个工程项目,分别为7万元、7.9万元,由打靶期村委会书记直接与老板签定工程合同,涉嫌规避卡房镇‘超过10万元以上工程须招投标’的规定”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根据《招投标法》、《云南省招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进行招投标方案审批(核准),要求项目方严格按照审批(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2020年全市进行招标方案审批(核准)项目17个,招标方案中不存在拆分工程项目的情况。针对拆标问题,加强项目审批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事中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监管平台和措施,对项目单位的招投标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有序公开,及时纠正项目单位的错误行为。
二是坚持“一案双查”,对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从快处置、从严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给予严肃处理,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绝不姑息。
(24)针对“资金监管不到位。卡房镇打靶期村‘下半山田间道路’工程款14.9万元、高石庄通村道路维修工程款6.8万元和购买阿底博饮用水管材料款5万元,都是直接从村委会的帐户拨付到村委会书记个人名下”问题
一是强化村级财务监管。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组织9个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及农经统计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印发《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督查指导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三资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实地督查指导,特别是对《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核查,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对大额工程款及物资采购等使用转账业务支付,不准使用现金或个人垫付。
二是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及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做到公开阵地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内容规范。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统一财务公开涉及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及公开方式。9个乡(镇、街道)79个村委会村级财务均实行了“委托代理”制度,成立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中心,配备专职会计,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2020年,平均每个行政村村务公开11次。
三是组织力量对村级财务开展检查。2020年10月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开展了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社区)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民主监督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九个方面进行审计工作,审计涉农乡(镇、街道)9个,村委会69个,社区24个,村民小组484个,于11月全面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共计18.97亿元,涉及审计人员共计1498人。
四是修改完善《个旧市卡房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个旧市卡房镇村级(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规范化管理。2021年1月6日,就省委第九巡视组发现问题对卡房镇进行督促整改,同时要求卡房镇针对打靶期村本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在全镇全面开展财务管理排查工作,对各类资金支出的监管程序进行规范。
(25)针对“涉嫌工程项目围标。卡房镇龙头寨村小河沟小组实施的‘树脂瓦顶、路灯’工程项目,总投资24.9万,公开招标有6家公司参与投标,其中云南腾泰建设有限公司的被委托人、蒙自林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同一人,个旧市卡房镇金生彩钢瓦厂的被委托人、个旧市卡房镇金鑫彩钢瓦厂的法定代表人均是同一人,涉嫌工程围标”问题
完善招投标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严把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审查条件,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杜绝同一投标人持有多家投标资料进行投标。针对管理难和围标、串标识别难问题,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为契机,加快和推进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面投入使用,让电子招投标成为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新常态。实施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解密,积极推行不见面开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双随机”常态化。加强进场交易代理机构监管,加强对招标(拍卖)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的管理、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执行进场人员持从业资格证上岗,主要人员具有招标(拍卖)师资格,加强代理机构场内人员监管,限制进入评标区人数,场内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各种制度和纪律。经过认真自查、排查,个旧市2020年10月至12月31日进场交易项目共27个,无违法违规现象。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顽固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违规用公款购买酒、服装。2017年、2018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市纪委以公务接待费违规购买酒类共计18.3万元,其中:市委办公室1.65万元,市政府办13.53万元,市纪委3.16万元。2017年11月市委办公室违规用行政经费为21名职工购买运动服装3.96万元,人均0.19万元”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党委实施细则,印发《中共个旧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以上率下,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全覆盖”监督检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通报曝光。2020年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批6件6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三是健全细化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督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办内部差旅费、外出学习培训、加班工作餐管理规定》、《个旧市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审批制度》、《个旧市纪委监委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
(27)针对“违规报销加班工作餐费。卡房镇2019年加班工作餐支出达58.7万元,大屯镇2019年共产生500多次加班工作餐费47.4万元,从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报销”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党委实施细则,下发《关于对违规报销加班工作餐费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个财联发〔2020〕5号),全市开展违规报销加班餐费大检查。
二是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督促卡房镇、大屯街道加强财经管理,规范科目列支,严禁违规报销加班工作餐费。大屯街道已停止报销工作餐费,正在研究制定大屯街道国内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并对2020年6月至12月报销的工作餐费进行自检自查,清退无接待函工作餐费15.5441万元。卡房镇制定出台了《个旧市卡房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28)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经抽查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纪委近三年财务凭证,存在无接待公函和接待人员名单,支付共计59.6万元接待费的问题,其中:市委办公室5.55万元,市人大1.51万元,市政府办51.63万元,市纪委1万元”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涉及单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党委实施细则、市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增强制度意识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州、市相关规定,从严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2020年1月以来,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审核审批程序,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强化法规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印发《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把审核关。
(29)针对“为代管的公司提供便利,违规收费用于购买服装和发放津补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管的红河州红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涉嫌违规收取场地租用费、拓号费、复印费、填表费、照相费、体检协作费,2013年至2017年共计收取295.9万元,违规支出用于慰问州市相关部门领导13.75万元,购买警用皮衣、羊毛衫、T恤等共计26.8万元,直接发放民警节日慰问费44.36万元,通过报销油票、办公用品等方式套现发放民警节日慰问费7.9万元、劳务费6.2万元、加班费6.6万元”问题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事业单位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排查市直部门55家、市直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65家,2家存在涉嫌违规收费,已责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及时退款违规收取的文明施工保证金1,836,618.37元,将无法清退的94,012.00元收缴国库;已责令市林业和草原勘察设计队收取费用28.34万元全额上缴国库,不再收取“林地征占费”及“采伐设计费”。
二是积极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对巡视指出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代管的红河州红安车辆服务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涉嫌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进行核查,清退了违规向民警发放的节日慰问、购买服装等费用共计85.817万元。
(30)针对“长期租用车辆。卡房镇2017年至2019年共向3家汽车服务公司租用17辆车使用,共支付租车费48.12万元”问题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检自查。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长期租用车辆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违规长期租用车辆的老厂镇、大屯街道作督促整改,已于2020年10月停止长期租用车辆。
二是健全完善公务公车管理制度,卡房镇已停止长期租用车辆,整改规范了使用公车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省、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个旧市党政机关租用车辆管理办法(暂行)》,实行车辆租赁审批制,一事一报审,按月结清租赁费用,坚决杜绝预付年租金变相购车、违规购车落户企业为己所用、偷梁换柱长期占用划转公车、挪用专项资金违规购置使用公车、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等违纪违规行为,规范个旧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干部任用程序不严格。市纪委1名副科级纪检员转任市档案局副局长未按规定组织推荐考察”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0年共对330人次进行条例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考察识别干部,对岗位职责的重要性进行充分判断,并进一步加强向州委组织部的请示汇报,准确把握对进一步使用的界定,确保进一步使用干部程序不走样。
二是对2020年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程序,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三是强化考察环节监督。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制作市管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流程,规范考察程序,严格审核提拔(进一步使用)人员个人档案,严格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核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选人用人中的信访举报问题,有问题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32)针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2018年4月市发改局1名科员挂职贾沙乡副乡长,低职高挂;锡城镇党委书记、蔓耗镇镇长近三年分别换了三位领导,违反‘乡镇党政正职任职不到三年原则上不进行调整’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原1名部务委员,党龄未满3年,挂职卡房镇党委副书记,不符合党内职务相关任职规定”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的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强化以学促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系统月学习会等契机,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党委党组工作条例》、《关于乡镇党政正职任免报备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彻底杜绝违规任用干部。
二是切实增强请示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0年以来按照相关政策向州委组织部进行请示报告1次,并根据答复意见进行干部调整。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调离组织部门等处理,对不符合任职挂职要求的干部及时进行免职,有效避免了低职高挂、频繁调整乡镇党政正职、党龄未满三年任党内职务等问题的发生。
(33)针对“干部任用程序不够严谨。干部考察不深入,没有广泛听取意见,2019年3月市公安局保和派出所1名二级警员提拔任市公安局政治处警察公共关系中队中队长,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通信中队1名二级警员提拔任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考察谈话均只听取了4个人的意见”问题
一是建强考察员队伍。2020年共抽调330余名“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担任市委干部考察员,建强市委考察员队伍。
二是强化考察员培训。积极组织考察员参加省、州、市的相关培训,每次开展干部考察前,对考察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严谨度和细致度。
三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手册和负面清单,压实干部考察组工作职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谨规范。
四是坚持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对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人员选拔程序进行全程记实,对照2019年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2020年巡视整改发现问题,进行经常性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引以为戒,防止再犯。
(34)针对“识别干部不够精准。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市国资局原局长对国企党建及改革工作思路和办法不多,推动工作不力,任职不到一年被免职”问题
一是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对干部进行综合研判,充分预判干部工作能力,做到人岗相适,确保精准识别干部。2020年对全市69家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镇换届等工作对59家单位领导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共研判干部900余人次。
二是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征求意见范围,2020年在选配发改局局长、市国资局局长等专业性要求较强的岗位时,注意听取分管市级领导和其他经济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多方酝酿,充分听取意见,切实避免识别干部不精准的问题。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工作,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群众参与度。2020年严格按照规定考察提拔、进一步使用干部86名,核实选人用人举报问题2件,属不实举报,已按程序予以任用;开展2019年度“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工作,无“带病提拔”干部。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35)针对“机关党建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市信访局2018年度未召开过党组会,无党组议事规则;市政务局党组书记对党组应开展那些工作,履行那些职责不研究不安排,对党组的作用概念模糊”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召开市委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推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对62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整治;以“五强五带头”为指引,以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检察院、市残联等基层党组织为行动试点,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
三是加强考核,推动全市党委(党组)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地考核工作的通知》,将机关党建纳入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推动各党(工)委书记不断增强党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四是聚焦“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短板,责成市信访局、市政务局党组开展“回头看”,按要求规范制定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党委)议事工作,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36)针对“农村党建基础薄弱。农村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突出,自2012年1月以来,农村、社区党组织共发展党员1597人,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718人次,占总数的 44.9%;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仅为43.6%”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培训力度,分层分类集中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11次,培训党员和党务干部共1628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二是压实基层党组织的直接责任,强化基层党委的把关作用。印发《关于在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中做好处置工作的通知》,对510名问题党员和42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和追责,进一步巩固排查整顿成果。
三是印发《个旧市发展党员工作风控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构建“四规范三审查一追究”的发展党员工作风控预警管理机制,从严从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四是抓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村级班子“一肩挑”结构优化,全市“一肩挑”比例提高到72.27%。待2021年2月3日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完成后,119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将达到98%以上。
(37)针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未完全覆盖。54户国有企业,有38户未建立党组织,占70%”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印发《个旧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国有企业党建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督促指导市国资局和相关行业部门完成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和党组织、党员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和综合分析研判,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
三是组建集团公司后,将按要求同步建立公司党委,将全市国有企业纳入党委统一管理,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38)针对“‘两新’组织党建覆盖面不广。党建工作存在‘盲点’、‘空白点’,44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有17家未成立党组织。”问题。
一是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企业“两个覆盖”。目前,44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已实现党组织覆盖37家,覆盖率达82.22%,对暂未覆盖的8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选派8名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和支持,夯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下拨“两新”党建工作经费92.37万元,返还党费17.5万元,着力提升“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218个“两新”党组织已全部规范化达标创建。
三是已选派38名优秀干部到重点非公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并于2021年1月22日—23日举办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示范培训班,总学时9个小时,培训813人次,有效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夯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
3.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激励措施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39)针对“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如:市民政局原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作风不扎实,业务不熟悉,工作推诿被免职;市公安局锡城派出所民警履职不力,在办理2007年12月22日毛亚东被故意伤害案中,调查不及时、不全面,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发12年未破,已过五年的追诉时效期,致受害人权利得不到保护,长期上访。”问题。
一是以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为契机,全市干部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反省、强化自检自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杜绝因意识不强、担当不够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对2020年以来存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的12名干部按下的方式及时进行处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
三是在实际工作中,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对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对全市69家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对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处理,全年共开展提醒谈话47人次、函询23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
四是在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工作,通过网络在线观看庭审视频、现场旁听庭审、集中观看教育警示片、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通报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较好警示效果。配合州级明查暗访组对市级开展的3次明查暗访,筑牢忠诚警魂、优化政治生态、严明纪律作风,队伍形象有了较大转变。探索建立“五步工作法”及“一对一、背靠背”谈心谈话制度,巡考、巡访、巡督机制,出台《个旧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政治建警监督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压实市公安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推进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40)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有缺失。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出台后,个旧市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实施意见,营造干部担当作为的氛围不浓。”问题。
2021年1月15日出台《关于持续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建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严格按政策落实兑现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个旧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安排部署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出台《个旧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实施方案》,坚持择优晋升的正向激励导向,稳步推进全市职级晋升工作;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树立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整改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1)针对“2017年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指出‘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目前个旧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还有2700多万吨废矿渣未完全清理,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决做好巡视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高质量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全面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铺开整改,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销号清零,为个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二是采取资源化利用、安全填埋处置、原位风险管控等方式,分类施策做好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个旧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市级领导和市管部门分片包干,“一堆一策”推进治理工作,目前,全部堆场整治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冶炼废渣堆场和渣堆已得到有效管控。
2.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2)针对“2019年红河州审计局对个旧市原市长赵刚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出的‘个旧市国土部门履职存在违法违规,履职不到位问题’,目前有的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有的问题整改无实质性进展。”问题。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立即将企业垫付的征地补偿款及上报审批的款项退还,并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立即停止违法企业的运营,依法对三宗地进行征收储备,将地上建构筑物没收移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已没收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合并拍卖,拍卖所得收入依法上缴国库,其中,两宗地已通过拍卖方式出让完成,另一宗地流拍。
二是通知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偿还贷款,并依法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对暂无法偿还贷款的,进行土地抵押物置换,解除涉及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权。同时,加强不动产登记发证监管,严格按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权抵押登记。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继续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个旧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标整改要求及时限,细化任务,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并加强与上下级对口部门的衔接、联系,严把整改时限关,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围绕能够规范制度化的整改项目,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2121832;联系地址:个旧市行政中心16栋二单元102室;电子邮箱:hhgjswxcb@163.com。
中共个旧市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