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罗平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罗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县委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完成省委巡视任务,并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按照巡视反馈意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县委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巡视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省委第五巡视组驻点罗平以后,县委书记在每次县委常委会、领导干部大会上,都反复强调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的要求上来。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县委认真学习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一致认为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县委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并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原则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检验,要求县级四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带头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把这次巡视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促进罗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来认识,深刻领会省委对罗平县委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县委立即成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具体事项,并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其他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相关县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细化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县委针对巡视反馈4个方面27个问题,及时制定下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罗平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137条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细化进度要求,抓紧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回头看”,进一步夯实责任。县委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和易反复、难根除的问题,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雷厉风行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县委巡察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等,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雷厉风行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健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县委始终坚持原则,在问题核查和问责上,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公正,敢动真格,铁面无私。对存在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切实把整改过程变成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确保整改工作不敷衍、不走样。同时,始终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注重点面结合、长短结合,进一步举一反三,研究出台一批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从根源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为罗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与机制保障。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抓党的政治、思想建设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晰任务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县委书记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县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严格要求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承担相应职责。二是统筹安排学习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整改方案》,明确规定了每次集中学习由县委书记审定主题、内容、议程和材料,并主持集中学习,确定的主题和内容不得随意更改,中心发言人必须紧扣主题准备发言材料、聚焦主题发言;每次集中学习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专题、有记录、有学习资料、有发言材料、有总结,做到学习计划、时间、内容、地点“四明确”。三是从严规范学习操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中共罗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学习任务、学习组织、工作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督查考核、学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
(2)针对“县委履行党的政治建设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县委工作总体布局,2020年共召开了7次常委会、4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调整充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共管责任。2020年12月21日开展了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2021年1月6日开展了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统筹考核党风廉政、基层党建等方面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书记政治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委常委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带头讲党课、交纳党费,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肃认真参加组织生活,着力推进“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范落实到位;建立党内政治生活督查制度,不定期抽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有效解决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肃不规范问题。三是印发了《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总体方案》《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逐级建立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3)针对“县委领导班子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县委认真筹备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发学习资料,认真学习规定篇目,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2020年11月27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对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思想动员,提出了具体要求;12月7日发放《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227份,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347条。2021年1月11日县委书记海建才同志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常委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归纳概括,对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对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门的剖析和责任认领,对形成材料一审再审,确保质量过关。同时,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2021年1月24日,召开了县委常委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深刻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再次进行对照检查,深刻检视、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曲靖市罗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组织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及资金支持。加快实施8个“千吨万人”和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涉及的17个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逐步实现全县1078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目标。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已全覆盖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垃圾发电厂投入运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更高质量的减量化、资源化。三是大力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9-2020年改造的7385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均达《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标准。四是全力推进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城区35宗728.3亩违法用地,已整改3宗27.7亩;农村358宗3552.2亩违法占地,已整改150宗321.49亩。
(5)针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城区幼儿园供给。目前已争取到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663.6万元,用于城区罗雄街道第二幼儿园建设;已筹集资金500万元新建城区罗雄街道西关居委会普惠性幼儿园。二是进一步加快乡村学前教育发展。加快推进长底乡中心幼儿园建设,在部分自然村以“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方式开办学前三年混龄班或幼儿园。三是持续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2020年6月5日,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的两个医共体正式挂牌运行,实现了管理、经营、人事、收入分配、药品和耗材采购、信息统一管理。目前,正积极推进基层卫生院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应用。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建设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战略,强基层、补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全部通过验收;全县1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D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五是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农村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疫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招考、外派委培、沪滇合作帮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等多渠道引进和培养卫生人才,不断壮大全县卫生人才队伍。2020年以来,共招录7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疫情专项招聘录入19人;外派34名医护人员到昆明、上海等地医院学习培训;提升63名基层医护专业人员学历,251人享受到基层卫生人才栓心留人政策,每月增加800—1500元的专项补助。
(6)针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力,政府性债务负担重,偿债能力弱,风险隐患大”的问题。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按程序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纳入预算管理,在批准的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问责,对法定限额外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举债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切实履行偿债责任,足额按期支付到期债券利息及部分到期债券本金,确保法定限额内债务不出任何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化解债务34040.67万元。
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对全县扫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全县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均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于2019年1月对领导小组进行提级升格,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二是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组织亲自抓,重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调度,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2020年,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作出批示指示9次、6次。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2020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4次,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突出位置,确保组织领导不弱化、工作力度不减退、思想认识不滑坡。三是严格按照《曲靖市关于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十条措施》有关工作要求,加大对未执行到位涉黑涉恶形式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力度。召开了县扫黑办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全县扫黑除恶“黑财清底”工作。截至目前,全县一审判处罚金执行到位率达83.89%;一审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及发还被害人执行到位率达93.01%。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县委主体责任未压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县委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得不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县委巡察工作存在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县委书记带头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制定年度《实施意见》《责任制分解和分工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2020年11月19日至22日,成立了13个检查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和65家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考核。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部门和业务工作,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三是针对2019年县残联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相关问题,经县委第93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县残联2019年度罗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重新确定为合格等次,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四是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核定县委巡察办为正科级县委工作部门,行政编制5人。目前,已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1名;组建5个正科级巡察组,每个组2人。建成由184名熟悉财务、审计、纪检、党建、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优秀人才组成的巡察人才库。在每轮巡察工作中均抽调新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截至目前,共抽调新提拔科级干部12名参与巡察。强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在全县加强对《会计法》《预算法》《票据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及执行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各项会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制定出台了《中共罗平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中共罗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2020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人次的比例占“四种形态”处置总人次的65.3%,实现了管住大多数目标。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2020年通过“罗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资讯110期319条,定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县法院、县检察院、钟山乡鲁邑村等7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系列警示教育片,“清风话语”廉政宣讲团围绕党风政风、巡察监督、案例剖析、红色文化等25个宣讲主题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寨开展宣讲62期,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崇廉、尊廉、促廉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2.关于“县纪委县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深化‘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部分乡镇纪委书记还在分管其他工作”的问题。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今年开始,将把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提高权重分数,并将“三转”落实情况作为乡镇党政班子评先评优、提拔(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已于2020年11月,将“乡镇纪委书记是否分管其他工作”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督促各乡镇纪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工作。三是2020年12月23日,县委书记专题听取了1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关于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同级班子监督提出更严要求。
(10)针对“与政法机关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存在被批捕、判刑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未及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的问题。由罗平县纪委监委牵头,根据《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时限要求,健全和完善了《中共罗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试行)》及运行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职责,细化了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信息沟通措施,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审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加及时。
(11)针对“派驻派出机构职能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充实优化派驻机构人员队伍。2020年12月,从司法系统中调入3名侦查办案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罗平县纪委监委通过遴选考试,在全国范围内选调4名公务员,已完成笔试、面试、考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人员到岗后将根据能力特长分配到各派驻机构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考核,以考核倒逼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效能。2020年10月,重新修订了《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在考核指标中增设关于“自办案件数量及质量”考核指标,占40分,倒逼派驻机构主动作为,提高派驻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1+1+N”传帮带模式优势,制定县纪委纪检室干部协助派驻机构开展信访件核查及问题线索核实帮带,提高派驻机构在线索摸排、开展调查方面的能力素养。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的问题。一是迅速开展清退核实工作。2020年12月24日,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摸清底数,迅速清退违规发放资金。目前,违规发放的奖金和津补贴已清退完成,共计清退297.3万元。二是认真自查自纠。在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自查自纠,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行为的再发生。
(13)针对“存在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公款购买烟酒、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问题”的问题。一是进一步重申《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注重发挥监督规范引导作用,紧盯公款吃喝、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惩急刹奢靡浪费之风,厚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迅速开展核实补缴工作。第一时间对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公款购买烟酒、私车公养的违规开支进行了清缴,并严肃处理了相关经办人员,对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给予相应的当政纪处分,并退回已收彩礼。四是纠治“四风”不松劲。制定《关于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紧盯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高发特殊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派单督查方式,对私车供养、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蹲点式”“体验式”“推磨式”等监督要求,2020年以来,开展“推磨式”督查1轮,开展“体验式”督查7次,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23批148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把严管和厚爱的要求延伸到干部家属身上,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构建预防“八小时以外”廉政风险的家庭防线。
(14)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基层减负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抓好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工作举措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制定《统筹规范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建立督查检查考核报批报备制度,实现由县委推着减到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减的转变。2020年度会议、文件较2019年分别下降14.8%和15.3%。
(15)针对“部分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频发”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不力,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访“八项措施”或违反信访纪律规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政法、信访等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理,按干管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一案双查”,对责任单位和涉事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对属于信访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录入、应当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不反馈办理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引发信转访、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的,纳入联合督查问责机制进行追责。通过通报越级走访突出的单位,控制走访总量。三是压实首办责任,从源头入手,把风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的产生,确保不出现到省进京非访、越级上访。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一天轮流接待来访群众,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固定1天轮流接待来访群众,乡镇(街道)实行赶集日领导接访群众制度,做好接访领导公示,接访登记、阅批、跟踪办理问效、形成完整卷宗;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由县信访局梳理排查,报请涉访事权领导约访、下访。未履行约访、下访,造成越级访或群体访的,纳入联合督查问责机制进行追责。五是对到省进京的信访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化解稳控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实行一人一案一专班,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进行化解,确保到省集体访、进京非访和越级上访的比例逐年下降。
4.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县供销、住建、教育、卫生、民政、国资经营管理等部门和系统廉洁风险点管控不力,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如:县民政局违规审批,将由县人民医院占股79.99%的松毛山医院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性质医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突出,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中存在未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施工方二次发包等问题;县检察院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未足额上缴国库;2017年以来县国有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26个子公司中,有21个连年亏损或经济效益呈现下滑趋势,国有资产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县公安局存在以警察协会名义在所监管领域或行业投资、入股获利行为。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制定《罗平县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在岗职工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识别和自我防控承诺表》,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背书”派驻纪检监察组存档。同时,督促县供销社、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实落小。二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已对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排查,共清理13个项目。目前正在对清理出的2个问题的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涉及项目建设的部门已联合召开了补助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相关问题正在整治中,审计部门正在对棚改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县检察院相关问题。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前,即2015年至2017年3月县检察院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并于2月19日足额上缴国库。四是针对县国有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问题。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牵头,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企业重组改革相关工作,推进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五是对警察协会的经营活动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按照上级关于警察协会与所属企业脱钩改制的有关文件要求,协会下属企业警兴保安公司已于2015年与协会脱钩改制,通达驾驶培训学校、恒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脱钩改制移交县国资局。目前,协会无下属企业,也没有在任何领域或行业投资、入股获利的行为,同时将警察协会账户资金余额全额上缴县财政。
(17)针对“干部违规借贷、违规投资、违规融资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针对“有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的问题,按照国家公职人员不准投资入股和兴办企业等有关规定,目前已拟定股份清退方案,待县委、县政府审议后,将及时清退相关干部持有股份。二是依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的通知》,已对相关的融资协议开展核实清理,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投融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整治文件、会议精神,避免违规投融资现象再发生。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存在应由县委常委会集体决定的事项而未及时上会研究的情况”的问题。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罗平县委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把“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纳入到2021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坚决杜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制度,由县委办公室牵头,督促各部门及时将需要县委研究的“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向县委办公室申报,并按规定提交县委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19)针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情况”的问题。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罗平县委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把“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纳入到2021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坚决杜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2020年11月5日,召开了全县党政办公室主任会议,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会议记录中注重细节及逻辑顺序,确保会议记录真实规范,客观反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三是针对反馈的“融资过程县委常委会少批多融”的问题,实际为巡视期间工作人员未找到未报送第二次常委会研究融资的会议记录。经核实,2019年2月21日县委第54次、3月11日县委第55次两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罗平县兴城城建实业有限公司融资。巡视组巡视期间,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查找到2019年3月11日县委第55次常委会研究记录及相关资料并提供给省委巡视组。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层层递减,存在明显短板”的问题。一是坚持严督实查,建立县级领导定期督查调研机制,适时通报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倒逼各级党组织对照问题清单“亮责销号”。2020年共发出基层党建通报9期。通过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点对点通报、面对面约谈、实打实考核,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二是组织实施城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新建了1个党群服务中心、2个红色驿站,“书记吹哨、部门报到”常态化运行,各领域党建有效融入城市基层党建。三是进一步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全县3448个“两新”组织进行全面摸排,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制定了《“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智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初步摸排建立可视化调度站点。
(21)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抓得不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软弱涣散问题突出,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建立了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县1407个党组织全面完成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其中,50个示范党支部,128个规范党支部,1229个达标党支部;大力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一些党组织无人管、管不好、发挥作用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健全完善“三联三争”工作机制,评选“五面红旗”226面;完善“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出“三联三争”的强大激励作用,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明显。三是深入推进“领头雁”培养工程,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由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县级领导带队,对13个乡镇(街道)154个村(社区)逐村进行分析研判,调整撤换了不胜任的党总支书记;坚持“上级派”“本村选”“外面引”相结合的模式,回引了148名农村优秀人才,46名村组干部参加学历提升工程,通过本轮换届实现党组织书记学历和年龄“一升一降”;全面推进“缩面提标”,加强对村组干部队伍管理,一支相对职业化的村组干部队伍初步形成。四是制定了《关于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畅通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五是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载体,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观看专题警示片,提升警示震慑效果。
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严格。有的县管干部退休后还继续担任退休前所任职务并全额领取在职人员工资;部分科级领导岗位人员调整过于频繁,有的岗位两年调整3人,有的干部任职不满一年就进行调整”的问题。已对相应人员及时进行了排查,追溯问题源头,整理成册,采取措施消化处理。针对“县管干部退休后还继续担任退休前所任职务并全额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问题,县委已经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推进实施。巡视反馈后,全县共提拔调整县管干部2批,其中提拔8名,交流调整21人,未再出现任职不满1年调整岗位的情况。将继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在充分酝酿、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扩大听取意见范围,实现组织意图、群众意愿、人岗相适有机统一,避免同一岗位上的干部调整交流过于频繁的情况。
(23)针对“公务员编制管理不严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超编等问题突出,违规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的问题。一是对超职数配备的3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已摸清底数,建立了名册台账,建立了名册台账,逐步消化处理,现已消化2名,其余逐步消化解决。2020年干部调整配备中,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建立并严格执行审核把关制度,严控增量。二是建立完善管理台账,截至2020年12月31日,罗平县县直部门(含公安、司法)超编105人,较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期间的超编161人,已消化56人。下一步将继续严控行政人员入口关,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三是通过“三个一批”解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纳入公务员管理问题,建立名册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退休消化2人,对其余人员,将逐步通过“三个一批”分批解决。
(24)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的问题。已对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及以上的干部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建立了管理台账。截至2021年1月,全县同一岗位任职10年及以上的县管干部共有13名,下步工作中,将统筹干部选任工作,分步的对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
(四)关于“相关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方面
(25)针对“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未整改的16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经市级核查验收通过;省委环保督察未完成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并报市级备案。下步工作中,将加强对完成整改问题的日常监管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回流反弹,整改效果持续巩固。
(26)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持续推进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部门、压实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量化整治时限,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对照所涉领域问题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形成齐抓共治局面,总结形成整改落实报告22份。二是对主题教育期间的专项整治和班子、个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在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扩大专项整治成果。三是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夯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思想根基。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整改方案》,充分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印发学习材料400余份。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针对查找到的问题研究印发了《罗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配套8个制度(试行)》《罗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罗平县信访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罗平县实施“缩面提标”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试行)》《2020年罗平县思想工作要点》等工作制度。
三、下步打算
罗平县委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成果,驰而不息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巡视整改推动罗平在新时代实现新跨越。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流毒影响,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从严执行《准则》《条例》,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县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分类施策,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加以督促,强化各牵头单位整改主责,对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三)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围绕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的从严问责,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四)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曲靖市委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罗平绿色发展、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罗平提供有强力的支撑和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8212388;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明珠路2号;电子邮箱:lpxwbmsk@126.com。
中共罗平县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