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陆良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陆良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坚持把学深悟透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省委巡视要求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强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结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深入剖析和反思,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县委深刻认识省委巡视陆良是代表省委对陆良进行“政治体检”,认为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并把此次巡视作为促进陆良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抓实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整改。县委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对全县领导干部党性原则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检验,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立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和统筹指挥。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部署、协调、督办,先后主持召开3次领导小组会议、6次县委常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相关县级领导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全县上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自觉、步调高度一致,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压实整改责任,以高标准的政治要求抓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个方面36个问题分解细化为61个具体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权责清单,每一项都分别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牵头领导,每一条都根据职责内容逐项明确县级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对整改任务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长期推进工作持续深化的标准,逐条逐项真改实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督办,与各责任单位实时对接、同向发力、密切配合,滚动跟踪盘点整改进展,对照问题逐个销账,确保问题无一放过、线索无一落空、意见逐项落地。四是注重举一反三,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抓整改。县委对存在问题不遮掩不回避,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了排查梳理,个性问题迅速推动整改,共性问题同步整改落实到位,努力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县委常委班子及时总结巡视反馈问题的教训,在召开的县委农村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审计委员会等专项会议上,多次反思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源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陆良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2021年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政策方针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印发《陆良县乡镇(街道)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21年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确保每年学习8次以上。二是精心组织学习,通过常委带头学、邀请专家讲、交流发言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学习方案提前预审,2020年10月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4次。三是完善学习制度,拟出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发言提纲会前报审和发言质量县委书记现场点评机制,确保交流发言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
(2)针对“学以致用不够,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少”的问题。一是坚持学用结合,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任务,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全县发展中的实际问题,2021年以来,完成13个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二是通过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分析研究陆良实际,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实际和问题短板,用新思想来引领新发展,县委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结合陆良实际找准定位,对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通过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优环境、保稳定、强党建等各项工作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加大“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截止目前,陆良县“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5.83万亩,认证产品118个,正在申报认证的企业7家,申报产品25个,涉及面积4000亩。四是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新培育蒙牛、李子园、灿林精品干菜、卫龙食品等绿色食品、生物资源加工方面“两型三化”企业7家,轻工产业初具规模。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截至目前,已完成企业“上云上平台”60户,李子园乳业、欧罗汉姆等6户企业被省级认定为“两化融合、三化改造”试点示范企业,工业园区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青山工业园区“腾笼换鸟”,通过政策性收回、异地置换等方式,不断盘活土地资源,为下一步青山工业园区发展以农产品、乳制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促进产业集群腾出发展空间。
2.关于“推进改革发展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贫困户稳定增收难度大”的问题。一是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推进力度和扶贫基地建设。截止目前,建立产业扶贫基地162个,2020年11个产业扶贫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部分项目已经产生收益。二是创新产业扶贫模式。通过以奖代补、补助生产物资等形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2020年以来,扶持7445户贫困户,实现总收入1.237亿元,户均增收1.7万元。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订单合同、积分分红等方式带动全县136个行政村(社区)扶贫专业合作社实现综合收益1262.426万元、11236户贫困户受益。三是针对活水乡石槽河村鸿丰种养殖合作社分红低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实地指导,通过引进技术人才、完善分红机制等方式实现盈利并分红,2020年实现收入12万余元,395名贫困人口实现人均分红300元以上。同时,对全县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业务进行了再培训,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合作社的运营和分红机制。四是全面排查贫困户住房,对核查出来的671户贫困户住房修缮加固质量不高的问题,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进行整改,对1666户贫困户存在“四黑两板”的问题,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进行提升。截止目前,全县112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已全部完成,拆临拆危、危房改造、修缮加固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4)针对“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加大土地出让及清欠力度,2020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6.51亿元,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统筹调入资金4.67亿元,用于弥补“三保”支出缺口。截至2021年4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民生资金已按期拨付到位,历年缓拨专款已化解2.83亿元,剩余缓拨专款已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化解。二是抓实抓细项目入库,实现省市“四个一百”和县“五个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020年共发生投资274个项目,完成总投资200.67亿元,同比增14.5%,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32%,超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2021年,围绕“十四五”项目入库和年投资支撑项目早谋划、早督促、早准备,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5)针对“深化机构改革不力,改革任务未能如期完成;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20年10月30日召开县委改革专题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推动深改工作落实,对标对表省市改革台账切实提高完成率。二是深入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对全县39家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函2次。截至目前,317项改革任务已全面销账232项,正在推进9项,另有76项需由省市出台文件后参照出台(不计入完成率),目前完成率达96.1%。三是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全县有行政职权的32家单位全部接入云南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实施主体事项1328项,935项监管事项已全部接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
3.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够,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的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安排部署大而化之”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2020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了5次县委常委会议、7次政府常务会,全面部署加强陆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领导小组责任,2020年12月10日召开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了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全面安排部署下步工作;12月21日组织召开陆良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布置联系会议,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21年1月19日召开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工作会,总结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
(7)针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处置。二是对环评办理、重点河流断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等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象49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6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扎实推进“一水两污”建设,积极整合资金加大两污设施管理维护运行力度,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街道)的污水处理设施已有7个建成投用,4个乡镇正在积极建设中,拟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大力建设垃圾处理设施,11个乡镇均有垃圾处理设施,消除不规范垃圾堆放34处;全县601家备案养殖场区已完成了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配建率达100%,结合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上山下乡和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整治柴草堆、粪堆、杂物堆,以堆沤发酵还田、种养结合就近消纳等模式处理好6万余户规模以下生猪养殖户露天直排问题;排查清理农村黑臭水体23个,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陆良被择优推荐为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四是大力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2021年3月出台《陆良县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引进了2家企业对召夸镇、马街镇境内的6座废弃矿山开展治理工作,剩余的将分批于两年内完成。五是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对2016年—2020年“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的84起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回头看”,经核实,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7个,对影响环境保护选址不合理的企业劝退和不予办理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
(8)针对“保护耕地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违法用地“县乡村组”四级巡查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县级1周1次巡查、乡镇1周2次巡查、村组不定期全天候巡查,加大违法行为动态巡查力度。二是加大耕地“非农化”排查力度,2020年责令拆除地块2个、拆除违法地块2个、责令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地块1个、责令限期整改地块5个、列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地块17个,无“大棚房”反弹情况。2021年无新增乱占耕地情况。三是实施11个县级补充耕地项目,截至2021年4月完成了6个项目入库,入库指标1.01万亩,其余5个项目预计6月底前全面完成指标入库;2021年计划实施7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预计新增水田指标1万亩。四是大力整治农村违建问题,制定了《陆良县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分类处置办法》,采取“四个一批”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2020年4月1日后新增的66户23.9亩违法违规建房全部进行拆除。
4.关于“肃清秦光荣流毒‘以案促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2020年12月对《县委常委班子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整改方案》进行修订,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出的问题,细化形成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针对问题重新制定了36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县委常委班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督促推动相关部门真改实改。二是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再次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问题,深刻剖析检视,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针对“清理涉及秦光荣等人的相关文章和书籍不彻底”的问题。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肃流毒工作的通知》,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了12名干部,组成4个工作组,在第一轮清理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73个部门进行检查清理,排查出涉及白恩培、秦光荣等人的相关文章、书籍、图文信息、年鉴纪要等390册(份),对相关文章、书籍、图文信息等全部进行销毁处理,对年鉴纪要等文史资料采取涂抹、裁剪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遮挡处理。后续督查检查中,未发现留存相关信息材料情况。
5.关于“扫黑除恶持续深化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质效不高,建章立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省扫黑办重点督办返回核查的13件线索已于2020年全部核查完结。二是紧盯重点线索,提升核查质量,提高重点线索成案率,截止2021年4月,全县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949件,已核查完结948件,正在查办1件;共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7件,已全部二审审结;根据线索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12人。三是成立了陆良县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指挥部和“黑财清底”工作专班,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依法追缴、没收力度,截止2021年4月,全县涉黑涉恶案件扣押冻结财产1176.407万元;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合计1916.6万元,执行到位1470.52万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合计2220.67万元,执行到位1533.16万元。四是加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县12个重点行业领域13个牵头部门均已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顺利完成。
(12)针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强”的问题。一是大力加强禁毒宣传工作,2021年以来,全县开展“六进”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举办讲座30场次,发放禁毒教育光碟100多碟。二是坚持“零案专办”“集群打零”,深化“鹰眼”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零包贩毒活动。大力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严控新增吸毒人员,确保到2023年社区康复执行率达100%。三是以“七个一”“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2020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陆良县综合满意率为95.15%,在全省排名第92位,执法满意率为92.59%,全省排名第99位,比2019年分别提升了7和4位。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未压实,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1.关于“县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以上率下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带头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县委全会报告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委书记3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汇报,与5名新任班子成员、18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陆良县在2020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2021年度县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县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县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确保责任分解到位。三是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2020年9月以来,县委书记8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安排巡察工作;县委常委会6次研究巡察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联系单位抓好巡察整改、人员力量支持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工作要求,2020年9月以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各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汇报时明确指出具体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和整改要求。四是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以来移交立行立改事项44条,追缴资金162万余元。推动行业治理,制定下发《陆良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烟草行业系统整治给予党纪行政处分6人,行政问责48人。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向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出检查建议书12份,对村(社区)巡察发现问题较多的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五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核定县委巡察机构行政编制13名,成立5个常设巡察组,2020年以来,5名巡察干部交流到县纪委县监委和乡镇重要岗位工作,12名参加过巡察且表现优秀的干部被提拔、重用。六是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县委书记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10余次,3000余名党员及家属到县纪律讲习馆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贯彻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排查政法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留置调查4人。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分解责任。制定《陆良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办法》,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和成员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二是高位推动强化责任。2020年,县委书记听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汇报同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31人次;1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4个县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现场点评、反馈问题,完成问题整改56个。三是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严格资格条件审查、严肃换届纪律,对新当选的890名村干部全覆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廉洁意识。以马街镇马街社区试点探索培育和发展乡贤、社贤组织,发挥辅助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巡视发现问题反馈以来,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民主决策200余次,提出有效化建议100余条;监督村内事项283次,解答群众质疑89项,协助乡镇纪委办案7件,协助处理违规违纪党员14人。
2.关于“县纪委县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彻底”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调整充实纪检监察组干部33名,进一步理顺8名未收归县纪委县监委管理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组织人事关系,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和个人意愿进行妥善安排。二是聚焦主责主业。下发《陆良县纪委县监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通知》,对“三转”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和安排。目前,14个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书记均未分管其他工作。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属性。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参加的7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盘复查清理、分类处置。
(16)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日常监督弱化、执纪问责不严的情况”的问题。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压实监督责任。督促县纪委县监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个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就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执纪问责不严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配齐配强监督力量。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结合乡镇党委换届,进一步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班子,调整纪检监察干部34名,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三是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2次,提高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精准执纪监督的能力和素质。四是健全“2+1+1”工作机制。将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纳入监督执纪片区协作小组,先后抽调20余名监督执纪能手参与案件调查核实,形成办案合力。
(17)针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下发《中共陆良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陆良县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细则》等制度,及时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学习《云南省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专题研究2021年反腐败工作,通报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充分发挥协调小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作用。2021年召开疑难案件协商会议5次。共同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清理,对历年司法机关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48名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补充移送。三是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部署。在全县开展“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工作,发现漏报问题73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及时补报持证信息。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及时整改,全面清退。县委及时成立清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动员会,结合省纪委省监委第四监督检察室审核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对照反思,严格梳理甄别,统筹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云办通〔2018〕55号)要求,对2017年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两轮全面梳理排查。截止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成,清退资金全部上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巩固整治效果。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实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由县财政局对津补贴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国家和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可发放的津补贴项目名录,划出政策界限和纪律红线,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对规范津补贴工作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检查抽查常态化。
(19)针对“‘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治理。对各级各部门就“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政策进行了再讲解、再培训、再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县财政局分组到各单位对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督查。二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强化预算控制,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682.71万元,比上年同期1790.34万元下降6.01%;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1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79.25万元下降3.81%。三是对公务接待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对“大莫古镇将加班费和下乡误餐费列入接待费用进行报销”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对“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管理等明确了具体的政策文件依据,并督促各乡镇对“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五是立行立改超标办公用房。及时核查大莫古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办公用房超标面积问题,按规定标准完成了整改并通过实地检查验收,给予大莫古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大莫古镇其他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谈话提醒。六是开展了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整治,组织全县450余名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再次报告办公用房面积,并随机开展抽查核实,发现并督促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个。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开展巡察1次、监督检查2次,印发案例通报1期,对巡察发现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给予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2名副科级干部问责处理。
(20)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推拖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反馈问题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梳理部门权责清单并开展自纠自查。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6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着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及时开展易地搬迁住房安全排查。对马街镇尹旗堡村易地搬迁项目进行逐户排查,排查中发现问题的22户住房全部修缮完毕并进行了入户回访,所有住户均对修缮结果表示满意并签字确认,责令马街镇尹旗村党总支书记辞职;对项目所有房屋由第三方进行了质量安全鉴定,送检样本均属于安全住房。三是开展确权登记专项整改。对三岔河镇大咀子村里山760亩土地不能确权登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问责3人,党纪立案1人。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同时成立信访问题专案组,目前正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四是分类施策加强“烂尾楼”治理。成立了县问题楼盘处置领导小组及陆良县问题楼盘民间违规借贷清理工作组,依法处理项目违规借贷和债权纠纷问题。目前,陆良县正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开发公司破产重整、引入资本恢复建设等措施进行整改。五是点对点整改公益性公墓问题。针对发现的小百户镇永清境缘公墓、双官祭祖山公墓,马街镇杜旗堡公墓等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预售和收费不合理等行为,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收费标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原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书面诫勉的问责,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民政局一名副局长政务警告处分。六是强化县级领导包保信访及矛盾纠纷问题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4.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借贷问题”的问题。一是针对4例疑似违规借贷问题,通过进一步核实,2例确定为违规借贷,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督促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加强警示震慑教育。发出1期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典型案例通报,通报突出问题2件3人。三是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巩固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底述责述廉报告中如实报告是否存在违规借贷行为。四是由点及面开展整治。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新发现2人存在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行为,已对1人作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理,1人党纪立案调查。
(22)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漏洞大,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一是成立县、乡两级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积极筹划产权交易中心,下发《陆良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由各乡镇(街道)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村(社区)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村“三委”干部进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教育,目前已对全县147个村(居)委会干部进行了全覆盖培训。三是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指导组,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指导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实行县、乡联动,重点指导。四是将“三资”管理纳入县委巡察监督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压实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农村“三资”管理力度。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部分项目实施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二是县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提出决策建议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实施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集体表决决策、形成会议纪要、执行相关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开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处置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2020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2次。三是针对“估算总投资1.12亿元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未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问题,目前已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展该项目的审计工作。四是针对消费体制改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2个改革事项,2020年12月27日县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了《陆良县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陆良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及时印发实施。五是举一反三,规范深改会程序,新增了议题上会前由专项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讨论后形成送审稿的程序,并将原定的各上会议题由各牵头单位领导对深改会做说明改为由各专项小组组长做说明。
(24)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将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2020年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华侨管理区党政正职2人进行了组织调整。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成员(党委委员)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2名非县管干部新增补为单位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的干部进行了考察了解。三是区分部门职能职责,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情况,开展2020年度年度考核工作,综合运用工作实绩、领导评价、民主测评、日常考核四方面的量化分值进行科学考评。四是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保障公务员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准确。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陆良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县委常委班子带头示范,共查摆问题44个,常委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299个;常委班子成员之间提出批评意见140条;常委班子制定整改措施53条,常委班子成员制定整改措施171条。二是下发《工作提醒》,督促提醒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做足做实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县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等形式,确保会前“六个谈透”,相互指出问题118条。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县级四班子党员领导分组全程参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抓好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并对联系部门班子和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指导组,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民主生活会实行全覆盖的督促指导,把严肃政治生活作为重点内容审核,15家单位因查找问题不深不实、批评意见没有“辣味”等被打回重新修改。
(26)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整改,定期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呈送参加组织生活提醒函,督促提醒常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2021年一季度,县委常委参加“三会一课”共计41次,均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重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县委常委均参加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到分管联系单位研究基层党建30次,帮助解决问题50余个。在2021年3月举办的新任村组干部培训班中,处级党员领导走上讲台,为村组干部讲授党课16人次。三是建立定期提醒机制,通过实施“智慧党建”,每月通过党建大数据指挥中心向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出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提醒。对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的及时提醒、通报或函询,目前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均能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识别考察干部不精准”的问题。一是针对被查处的2名科级领导,围绕其提拔任用时的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全过程环节、有无举报反映、有关问题是否进行查核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情况。二是制定下发《陆良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全覆盖开展2轮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县管领导班子运行状态、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三是制定并实施《关于印发〈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干部双向预约谈心谈话制度〉等2个干部工作配套制度文件的通知》,采取主动预约和接受预约等方式,及时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实际情况,并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四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调研,开展了1轮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管理,全面认识、评价领导干部。
(28)针对“执行有关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执行有关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全面梳理相关情况,并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制定下发《陆良县实名推荐干部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推荐提名工作。三是下发《关于做好全县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集中采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关系,确保近亲属信息提前掌握、提前谋划、按规定上报。
(29)针对“人员超编、空编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用好用活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二是严控县级机关的编制使用,2021年县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数为零,通过退休、调动流转消化20个行政编左右。三是在2020年底招录19名公务员到乡镇工作,2021年乡镇申报新招录13名公务员。同时鼓励县级机关公务员向乡镇一线流动,2021年共选拔21名干部到乡镇任职,空编数25名控制在乡镇行政编制总数的10%内。四是于2020年招聘了374名事业人员入编,计划于2021年招聘85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事业单位入编,把事业空编调整到合理范围。五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借调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明确同一名干部1年内只能参加一次遴选考试,确保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六是按照“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编超职数人员消化过渡期为3至5年”的政策要求,下步将通过自然减员、多出少进等措施逐步消化解决。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30)针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10月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小百户镇党委书记进行函询,同时督促小百户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针对9名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3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身份,6人组织约谈后责令重新履行入党程序,对涉及的相关党组织和负责人分别根据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通报问责。二是要求各党(工)委对2020年预备党员入党程序进行了排查,全县6名发展对象因异地违规发展被终止入党程序。三是制定《农村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方案》,于2021年2月组织召开会议启动排查整顿工作,对2014年以来发展的1000余名党员档案进行排查,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严肃党员发展。四是对2021计划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摸底和综合分析,于2021年4月,对各党(工)委上报符合入党条件的472人进行了县级资格联审。五是制定《发展党员政审联审工作暂行办法》《发展党员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入党要求和前置联审环节,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直接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六是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在换届部署会、调度会、业务培训上,均要求对村级党组织候选人党员档案全覆盖核查,因党员身份存疑被取消候选人资格18人。
(31)针对“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8月对未按期换届的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进行函询并通报,同时督促县直机关工委做好指导,按照程序要求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对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迅速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共查找7个方面问题540余条,对梳理出的问题督促其立行立改。2021年4月,再次对各党(工)委(党组)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三是对全县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方面问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采取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把本次专项整改情况作为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四是完成全县“基层党组织换届管理系统”内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信息的采集录入,以信息化的手段对全县党组织换届信息进行管理,及时提醒届满应换的党组织按时换届。
(32)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活动不正常”的问题。一是2020年11月,约谈县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并将县卫生健康监督局党支部列为2021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二是充分运用智慧党建、云岭先锋平台大数据技术,实行全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动态监测管理,采取电话提醒、定期通报的方式及时督促活动开展不及时的党组织,对1个月内未开展任何组织生活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2020年第三季度约谈7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2021年2月约谈了24家连续2个月排名靠后的党(工)委分管领导。三是抓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在巡视组进驻期间,坚持边巡边改,分层级、分类别对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共200余人全员轮训一遍。2021年3月,研究制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四是2020年11月,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验收和“回头看”,覆盖检查验收339个计划达标党支部,针对存在“三会一课”不开展、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的26个党支部,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21年,继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五是印发《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主题党日的通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深入实施“爨乡先锋行动”,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创新“三会一课”开展形式,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六是通过干部分片联系,将“四必查四必看”作为重点核查内容,对领导干部参加组织活动,实行“三签字”和量化打分。七是建立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八是研究起草《关于创新组织生活的实施方案》,采取先试点后推广方式,进一步提高组织活动质量。
(33)针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一是及时立案调查。通过公安提供信息比对数据,对吸毒党员进行调查处理,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党内除名、留党察看等处分。二是健全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县级和乡镇执纪机关、组织人事和有关执法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机制,整合信息资源,畅通信息渠道,明确案件移送和信息通报的职责和要求,每季度定期牵头联动分析研判,公安部门查处新发现吸毒人员,第一时间向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对是否党员身份进行核实,确保违纪违法党员受到相应处置。在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等15个单位对3342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将有劣迹的90人取消人选资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以村(社区)为单位,把辖区内所有党员纳入网格管理,全县117个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共建,4226名党员到社区报到,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四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督促提醒基层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站位,通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问题的党员,做好帮教工作,提高党员意识,对不合格的党员,及时给予严肃处理。
(四)关于“落实环保督察、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34)针对“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梳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整改进展和效果逐一分析研判,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加大整改督促力度,确保整改彻底。截至目前,反馈的15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5个,6个中长期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二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严格落实西桥工业片区“只出不进”,工业污染“只减不增”任务目标,完成了磷石膏废渣综合处置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截止目前,和平化工公司历史库存芒硝4.92万吨已完成无害化处置,西桥工业片区重金属防治项目10个子项目已全部完成。三是县委书记、县长率队对环保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及时指出问题、帮助研究具体措施。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
2.关于“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35)针对“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不实”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落脚点,抓好抓实,盯紧盯牢。根据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18个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了18条整改措施,及时下发执行,县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行整改责任,责任领导带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落细落实整改事项。对标对表建立整改责任台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完成事项查看了解整改成效,并完善痕迹资料,实行销号管理,避免口头整改、台账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向责任领导和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抓好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三是对全县各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进行“回头看”,由原挂钩县级督导组对照各党组织上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县深入开展“推拖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借鉴主题教育经验做法,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事难事,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文件,构建为民服务解难题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长效机制。
三、下步打算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陆良县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长抓不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为陆良在曲靖建成“云南副中心城市”中提升贡献率、增强识别度。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陆良一切工作,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县委常委班子带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联系全县工作实际,把系统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陆良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县委常委班子将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强化巡视结果运用和巡视整改刚性约束,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委将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查找在“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症”、剖“病情”、除“病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制度,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使巡视整改工作成为推动落实、改进工作、促进提升的过程。同时,以最严格的纪律、最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督查问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将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6222309;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东门街23号;电子邮箱:xwbzhk2016@sina.com。
中共陆良县委
2021年4月26日